档案局档案数字化加工第二次招标公告
档案局档案数字化加工第二次招标公告
揭阳市档案局“档案数字化加工”第二次询价公告
揭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揭阳市档案局的委托,就“档案数字化加工”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JC13-008-C
二、采购项目名称:档案数字化加工
三、最高限价:人民币140000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服务需求:
序号 | 项目 | 数量 | 品牌(型号、参数、技术要求) | 备注 |
1 | 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 | 1项 | 1、揭阳市档案馆2013年达“国家二级馆”项目要求的馆藏纸质档案,约3000卷数字化加工(包含30万页纸质数字化加工;数字化数据库生成与衔接;55400条档案目录数据补充录入专用档案管理系统)。 1.1供应商具备数字化加工必要的专业技术和相应的软硬件设备,确保有专业的档案扫描数字化加工服务队伍(含高速扫描仪、平板扫描仪5台套以上,专业档案管理软件2套以上,确保每日完成量10000页,数据录入2000条,总合同工期自合同签订起不超过45个工作日)。 1.2供应商具备完整的项目及技术解决方案,所加工生成的30万页数字化数据的技术规格、分类、命名、封装、刻盘、数据库生成必须符合《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国标标准,符合系统衔接标准,所加工生成的数字化数据需完成逐个数据向局馆电子档案数据中心系统实现数据挂接匹配并通过严格质检。 1.3 合同签订前供应商需提供明确的档案加工作业流程方案,图像处理方案,设备及人员配置方案,质量控制标准方案、差错防范措施方案、场地监控设置方案、档案保密方案全套文档,明确提交符合项目进度要求的进度计划安排表。 1.4 供应商项目组人员应具备同类项目经验,具备档案专业基础业务知识与操作能力,具备档案读、借、查、拆、扫、目录录入、装盒、排架等业务技能。供应商需明确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一般工作人员的职责及任务,并附简历,工程期间人员不得单方任意变更。 1.5 项目验收前需项目组需完成全套验收、评审文档编制与提供。 | 详见附件:询价文件 |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具备地级市或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备案登记证书》。
3.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不良纪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者转包。
六、未在揭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备案的供应商,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以及税务机关出具的上月完税凭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企业上一年度会计报表
5、特许经营许可证书或业务资质证书、品牌授权代理证书等
6、公司简介及公司经营的产品详细目录
7、公司主要业绩明细
8、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9、提供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出具的证明及报名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己在揭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备案的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出具的证明及报名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报名时间、地点、供应商产生办法
1、报名时间:2013年06月18日至2013年06月24日(节假日正常上班)。
2、报名地点:揭阳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一部。
3、供应商产生办法: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报价人不超过五家,全部作为正式报价人;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报价人超过五家时,以随机抽取方式选取五家作为正式报价人;抽取时间:2013年06月25日09时40分。
八、符合资格的询价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06月25日到揭阳市政府采购中心财务部(详细地址:揭阳市东山区晓翠路华诚花园25幢底层)购买询价文件,询价文件每套售价50元,售后不退。
九、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13年06月27日15时30分。
十、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揭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厅
十一、询价时间:2013年06月27日15时30分。
十二、询价地点:揭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三、采购人及集中采购机构的联系方式
1.采购人:揭阳市档案局
联系地址:揭阳市东山区
联系人:吕小姐
联系方式:135*****723
邮编:522000
2.集中采购机构:揭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揭阳市东山区晓翠路华诚花园25幢底层
业务咨询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zf8210673@163.com
标书售卖、保证金处理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
邮编:522000
户 名:揭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揭阳华诚支行
揭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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