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国省干线公路养护专项工程B合同段招标公告

2013年国省干线公路养护专项工程B合同段招标公告


[]宿迁市2013年国省干线公路养护专项工程B合同段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SQ********39401
工程名称 宿迁市2013年国省干线公路养护专项工程B合同段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13年6月19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3年6月25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宿迁市2013年国省干线公路养护专项工程
B合同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宿迁市2013年国省干线公路养护专项工程已由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省宿迁市公路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省养护专项资金,招标人为江苏省宿迁市公路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B合同段为325省道泗阳段(K26+463~K30+000、K34+000~K38+301)中修工程,将老路4*3.75行车道铣刨5cm,对下层病害处理后加铺5cmSUP-13。
本项目工期: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企业资质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
3.1.2人员
a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要求为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须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B级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自有人员,中级以上职称,自2010年1月1日以来,至少担任过一任项目经理。
b专职安全员:须至少配备1名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C级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的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不能任除本标段专职安全员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
3.1.3业绩信誉
2010年1月1日以来,企业较好的承担过同等以上项目,且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履约信誉为C级及以上;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记录,以投标人企业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原件装订在投标书中。(宿迁市人民检察院联系方式:宿迁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412室,联系电话:****-********
3.1.4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按照《江苏交通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试行)》规定进行评审,在系统中生成“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得低于60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2个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投标人必须自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丙级及以上资质的试验室,其母体试验室的等级证书扫描件件附于投标书中,并在开标时提供原件以备核查。如母体试验室不在本市辖区内,则投标人必须就近外委有资质的试验室或建立独立的工地试验室,并需通过相关部门的检查、验收、备案,试验室标准应满足《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要点的通知》厅质监字【2012】200号文的要求。
3.6投标人必须自有2005年1月1日以后购买的3000型及以上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并提供购买设备的合同原件以备评标委员会审核,未提供该合同原件的作废标处理。招标人将在中标公示期间组织专业人员对中标候选人投标书的承诺和真伪情况进场现场考察,如有虚假,将取消中标的资格,招标人将依据招投标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并报省市交通主管部门和市招投标管理部门予以通报。
4.报名时间、地点和程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1 报名时间:2013年6月19日的8:30至6月25日的17:30(节假日除外)。
4.2 报名地点:本次招标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谢绝投标申请人来人联系,也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登门报名。
4.3 报名程序:
4.3.1 拟报名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报名条件;
4.3.2投标申请人打开江苏省交通厅网页“www.jscd.gov.cn”,在右侧中间点击“招投标管理信息系统”进入系统,经登录后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4.3.3投标申请人如果未在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则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成功建立,否则无法进行网上报名。建立信用档案事宜请咨询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袁晓玲、王景,联系电话:***-********
4.3.4网上报名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4.3.5报名结果以网上报名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申请人如需核实是否已在网上成功报名,请进入系统,以投标申请人报名的帐户登录,点击“项目信息管理”栏目,在其“资审报名查询”子栏目中进行查询。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500元,请报名成功的投标申请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一份盖章)于2013年6月19日至6月26日上午11:30前的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便民方舟九楼大厅)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接受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2013年6月26日下午13:30,集中地点:宿迁市洪泽湖路151号交通大厦院内;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3年6月26日16:00,地点:宿迁市洪泽湖路151号交通大厦。
6.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B合同段为2013年7月11日9:00,投标人应于当日9:00至9: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便民方舟大楼)开标厅。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C合同段为2013年7月10日9:00,投标人应于当日9:00至9: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便民方舟大楼)开标厅。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若未出席开标会,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第3.4.1条规定提交人民币B合同段贰拾伍万元的投标担保。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投标人必须提供银行进账手续,由招标人统一收缴,开标后统一到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财务室验证并开具票据,评标开始前送至评标室,未能及时提供银行进账手续或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到账的,报评标委员会后作废标处理。
保证金由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宿迁市公管办)代收、代管和代退。
7.1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
7.2投标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或投标截止时间两个工作日之前携带本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宿迁市公管办财务室(咨询电话:****-********)审核备案单位基本账户。以未经审核备案的基本账户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予接受。
7.3投标单位必须采用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将保证金从基本存款账户提交至保证金专用账户(户名: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52*****000049808,开户行:江苏银行宿迁分行营业部),然后凭银行转账凭证到宿迁市公管办财务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
7.4宿迁市公管办财务室仅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实际到账的投标保证金为准开具财务收据。因此,开标前投标人必须提前办好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建议投标人应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的时间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到帐。
7.5投标企业以个人、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及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7.6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并按以下方式退还:
(1)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手续经宿迁市公管办现场监督人员审验通过后,由招标人统一收缴,开标后统一到宿迁市公管办财务室验证并开具票据,统一将收据原件收集留存,以便统一办理退付手续。
(2)不能提交银行进账手续导致保证金无法退付的,责任自负,宿迁市公管办将暂不退款,其保证金所在嫉妒最末月的月末统一退付。
(3)集中退付:投标保证金仅通过汇款渠道退至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收据报送宿迁市公管办统一办理退付手续;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收据报送宿迁市公管办统一办理退付手续。中标人应及时到宿迁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缴纳进场综合服务费等,以便中标通知书及时下达。
投标保证金缴退查询电话:****-****************
7.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7.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
7.7.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1)放弃中标的;
(2)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7.7.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
8.履约保证金
8.1本工程履约担保的形式为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
8.2履约担保为签约合同价的10%,履约担保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的,100万元以上部分可采取保函形式。
8.3招标人委托宿迁市公管办对中标人缴纳的履约担保进行统一收、退。
8.4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规定的金额及形式向宿迁市公管办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提交。履约担保金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提交至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户名: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52*****000049808,开户行:江苏银行宿迁分行)。采用保函形式的履约担保,递交至宿迁市公管办财务室。其履约保证金的退付办法按照宿迁招管发【2008】41号文件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将“履约保证金退付申请单”和竣工验收报告同时提交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法规处,经审核合格后办理履约保证金退付手续。对于工程完工后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组织竣工验收的项目,也可凭招标人、尽力单位共同出具的工程完工证明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办理退付手续。
8.5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的部分予以赔偿。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网http://www.infobidding.com/及宿迁市招标投标网http://www.sqzbtb.com/sqzbtb/发布。
发布。
10.其它
10.1需取得宿迁市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资格方可参与本次投标,开标现场投标人需提供《宿迁市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资格证》原件,否则不予接受投标文件。(详情请登陆宿迁市招标投标网,联系电话:****-********,联系人:王成。中标人需按照宿迁市公管办的规定缴纳进场交易综合服务费后方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2投标书附表中表1~表6中填报的内容、申请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项目经理的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等均需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若未备案,投标申请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相关原件供评标委员会审阅。
10.3投标书附表中表1~表6中填报的内容、申请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项目经理、备用项目经理(如有)、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的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承担过类似项目的合同等均需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人员、业绩等不作为评审的依据。
10.4由于本次不接受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人员情况、企业财务、业绩、在建工程等原始书面材料作为投标文件的证明材料,因此尚未备案或需更新的材料请各申请人抓紧与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办公室联系办理,联系电话:***-********,联系人:王工、袁工。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10.5本招标文件(含固化的工程量清单、第1号修改书等)在招标文件发售结束前上传至中国招投标网,各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中国招投标网上下载,网上电子版内容与书面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招标人发售的书面招标文件为准。
10.6 本项目招标人设有投标报价(总价)控制价上限,开标时投标人投标报价(总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投标控制价(总价)上限的,招标人不予接受,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省宿迁市公路管理处 地 址:宿迁市洪泽湖路151号交通大厦
邮政编码:223800 联 系 人:赵华、蔡大雷
电 话:(0527)******** 传 真:(0527)********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八日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

宿迁市2013年国省干线公路养护专项工程
B合同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宿迁市2013年国省干线公路养护专项工程已由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省宿迁市公路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省养护专项资金,招标人为江苏省宿迁市公路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B合同段为325省道泗阳段(K26+463~K30+000、K34+000~K38+301)中修工程,将老路4*3.75行车道铣刨5cm,对下层病害处理后加铺5cmSUP-13。
本项目工期: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企业资质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
3.1.2人员
a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要求为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须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B级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自有人员,中级以上职称,自2010年1月1日以来,至少担任过一任项目经理。
b专职安全员:须至少配备1名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C级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的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不能任除本标段专职安全员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
3.1.3业绩信誉
2010年1月1日以来,企业较好的承担过同等以上项目,且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履约信誉为C级及以上;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记录,以投标人企业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原件装订在投标书中。(宿迁市人民检察院联系方式:宿迁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412室,联系电话:****-********
3.1.4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按照《江苏交通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试行)》规定进行评审,在系统中生成“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得低于60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2个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投标人必须自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丙级及以上资质的试验室,其母体试验室的等级证书扫描件件附于投标书中,并在开标时提供原件以备核查。如母体试验室不在本市辖区内,则投标人必须就近外委有资质的试验室或建立独立的工地试验室,并需通过相关部门的检查、验收、备案,试验室标准应满足《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要点的通知》厅质监字【2012】200号文的要求。
3.6投标人必须自有2005年1月1日以后购买的3000型及以上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并提供购买设备的合同原件以备评标委员会审核,未提供该合同原件的作废标处理。招标人将在中标公示期间组织专业人员对中标候选人投标书的承诺和真伪情况进场现场考察,如有虚假,将取消中标的资格,招标人将依据招投标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并报省市交通主管部门和市招投标管理部门予以通报。
4.报名时间、地点和程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1 报名时间:2013年6月19日的8:30至6月25日的17:30(节假日除外)。
4.2 报名地点:本次招标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谢绝投标申请人来人联系,也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登门报名。
4.3 报名程序:
4.3.1 拟报名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报名条件;
4.3.2投标申请人打开江苏省交通厅网页“www.jscd.gov.cn”,在右侧中间点击“招投标管理信息系统”进入系统,经登录后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4.3.3投标申请人如果未在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则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成功建立,否则无法进行网上报名。建立信用档案事宜请咨询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袁晓玲、王景,联系电话:***-********
4.3.4网上报名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4.3.5报名结果以网上报名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申请人如需核实是否已在网上成功报名,请进入系统,以投标申请人报名的帐户登录,点击“项目信息管理”栏目,在其“资审报名查询”子栏目中进行查询。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500元,请报名成功的投标申请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一份盖章)于2013年6月19日至6月26日上午11:30前的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便民方舟九楼大厅)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接受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2013年6月26日下午13:30,集中地点:宿迁市洪泽湖路151号交通大厦院内;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3年6月26日16:00,地点:宿迁市洪泽湖路151号交通大厦。
6.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B合同段为2013年7月11日9:00,投标人应于当日9:00至9: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便民方舟大楼)开标厅。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C合同段为2013年7月10日9:00,投标人应于当日9:00至9: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便民方舟大楼)开标厅。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若未出席开标会,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第3.4.1条规定提交人民币B合同段贰拾伍万元的投标担保。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投标人必须提供银行进账手续,由招标人统一收缴,开标后统一到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财务室验证并开具票据,评标开始前送至评标室,未能及时提供银行进账手续或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到账的,报评标委员会后作废标处理。
保证金由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宿迁市公管办)代收、代管和代退。
7.1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
7.2投标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或投标截止时间两个工作日之前携带本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宿迁市公管办财务室(咨询电话:****-********)审核备案单位基本账户。以未经审核备案的基本账户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予接受。
7.3投标单位必须采用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将保证金从基本存款账户提交至保证金专用账户(户名: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52*****000049808,开户行:江苏银行宿迁分行营业部),然后凭银行转账凭证到宿迁市公管办财务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
7.4宿迁市公管办财务室仅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实际到账的投标保证金为准开具财务收据。因此,开标前投标人必须提前办好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建议投标人应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的时间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到帐。
7.5投标企业以个人、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及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7.6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并按以下方式退还:
(1)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手续经宿迁市公管办现场监督人员审验通过后,由招标人统一收缴,开标后统一到宿迁市公管办财务室验证并开具票据,统一将收据原件收集留存,以便统一办理退付手续。
(2)不能提交银行进账手续导致保证金无法退付的,责任自负,宿迁市公管办将暂不退款,其保证金所在嫉妒最末月的月末统一退付。
(3)集中退付:投标保证金仅通过汇款渠道退至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收据报送宿迁市公管办统一办理退付手续;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收据报送宿迁市公管办统一办理退付手续。中标人应及时到宿迁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缴纳进场综合服务费等,以便中标通知书及时下达。
投标保证金缴退查询电话:****-****************
7.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7.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
7.7.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1)放弃中标的;
(2)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7.7.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
8.履约保证金
8.1本工程履约担保的形式为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
8.2履约担保为签约合同价的10%,履约担保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的,100万元以上部分可采取保函形式。
8.3招标人委托宿迁市公管办对中标人缴纳的履约担保进行统一收、退。
8.4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规定的金额及形式向宿迁市公管办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提交。履约担保金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提交至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户名: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52*****000049808,开户行:江苏银行宿迁分行)。采用保函形式的履约担保,递交至宿迁市公管办财务室。其履约保证金的退付办法按照宿迁招管发【2008】41号文件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将“履约保证金退付申请单”和竣工验收报告同时提交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法规处,经审核合格后办理履约保证金退付手续。对于工程完工后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组织竣工验收的项目,也可凭招标人、尽力单位共同出具的工程完工证明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办理退付手续。
8.5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的部分予以赔偿。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网http://www.infobidding.com/及宿迁市招标投标网http://www.sqzbtb.com/sqzbtb/发布。
发布。
10.其它
10.1需取得宿迁市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资格方可参与本次投标,开标现场投标人需提供《宿迁市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资格证》原件,否则不予接受投标文件。(详情请登陆宿迁市招标投标网,联系电话:****-********,联系人:王成。中标人需按照宿迁市公管办的规定缴纳进场交易综合服务费后方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2投标书附表中表1~表6中填报的内容、申请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项目经理的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等均需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若未备案,投标申请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相关原件供评标委员会审阅。
10.3投标书附表中表1~表6中填报的内容、申请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项目经理、备用项目经理(如有)、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的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承担过类似项目的合同等均需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人员、业绩等不作为评审的依据。
10.4由于本次不接受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人员情况、企业财务、业绩、在建工程等原始书面材料作为投标文件的证明材料,因此尚未备案或需更新的材料请各申请人抓紧与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办公室联系办理,联系电话:***-********,联系人:王工、袁工。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10.5本招标文件(含固化的工程量清单、第1号修改书等)在招标文件发售结束前上传至中国招投标网,各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中国招投标网上下载,网上电子版内容与书面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招标人发售的书面招标文件为准。
10.6 本项目招标人设有投标报价(总价)控制价上限,开标时投标人投标报价(总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投标控制价(总价)上限的,招标人不予接受,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省宿迁市公路管理处 地 址:宿迁市洪泽湖路151号交通大厦
邮政编码:223800 联 系 人:赵华、蔡大雷
电 话:(0527)******** 传 真:(0527)********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八日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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