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公告

吉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公告

为认真做好2021年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晋教师函〔2021〕17号)和《临汾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临审管发〔2021〕2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1年度全县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吉县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吉县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地户籍人员;

(三)持有山西省临汾市吉县签发的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居民,或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山西省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居民。

以上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并取得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人员,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均可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暂不受理以下教师资格的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

二、认定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21 年 4 月19日9:00 至2021年 4 月 30日 18:00。

2.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4月20日至2021年5月10日。

3.网上认定时间:2021年4月19日至2021年5月21日。

4.现场确认地点:2021年4月20日至2021年5月10日(节假日除外),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以及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携带认定申请材料到吉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吉县新城综合服务大楼一层政务服务大厅)社会事业股窗口进行现场确认。

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网上报名时间及现场确认等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三、认定条件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1〕2号)要求,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可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除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外,申请人需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应与面试科目一致。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要求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本科学校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普通话要求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申请语文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四)体检要求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在吉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和《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晋教人字〔2005〕19号)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四、认定程序

(一)申请人注册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期间注册个人账号(注册需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证件号为个人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请务必仔细填写。

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应先完善个人信息和下载《个人承诺书》。

1.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该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

(1)“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在该栏目需完善性别、民族(港澳申请人选择民族时可选具体一个民族或其他)。申请人可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本人的考试情况。

(3)“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①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②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③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4)“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学籍信息。

①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

②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③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④中师、幼师及其他中专学历,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⑤如果申请人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③进行操作,并上传《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建议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中国留学网”进行学历认证。

(5)“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

(6)“教师资格证书信息”。已经申请认定过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以在该栏目查看已有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2.下载《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可以在认定报名开始前,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页面下载《个人承诺书》,待报名时使用。

下载的《个人承诺书》用A4白纸打印。承诺书用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请在“承诺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并在“年 月 日”填写签字时间后,将纸张竖版、正面、整体清晰拍照上传。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可重新上传。

(二)申请人报名

1.选择认定机构和确认点

根据《教师法》和我省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要求,结合实际情况,2021年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县(市、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县(市、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审查(现场确认)后,统一报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认定。

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填报信息时,现场确认点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县(市、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吉县内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2.网上报名

申请人于网上报名时间段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教师资格认定”模块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

注:网上填报的信息一定要准确真实,如与现场确认材料不符的不予受理。申请人所有个人材料的复印件应复制或缩印到A4纸上。

  (三)现场确认时应提交的材料(材料统一装入档案袋,每人一袋)

  1.身份证明

  (1)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外地户籍提供身份证、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2.学历证明  

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 核验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不能核验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供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持港澳台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持国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师、幼师学历需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普通话等级证明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申请语文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注:不能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体检合格证明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需提交《山西省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附件1,正反面打印),其他各类申请人员提交《山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附件2,正反面打印)。

体检地点:吉县人民医院。

体检时间:2021年4月19日--2021年4月30日。

体检要求:早上8:0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网上报名时同底版照片(1寸)1张,禁用早餐(空腹,不能喝水)。体检且当次有效。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6.无犯罪记录证明

  (1)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按相关规定由本人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负责核验核查。

(2)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山西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7.正面彩色照片

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相片1张(与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联系电话)。

五、注意事项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者网报前一定要认真核对自己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申请材料齐全者方可进行网报。

2、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材料提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吉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申请人在认定过程中所提交的信息及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对因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所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3、须申请人亲自到现场确认,不得代办。各申请人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现场确认时要求申请人佩戴口罩、提供健康码和行程码。合理安排时间,安全有效做好认定工作。

六、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吉县新城综合服务大楼一层政务服务大厅社会事业窗口

联系电话:153*****253

附件:

1.山西省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doc

2.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doc







吉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1年4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教师资格 幼儿园 中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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