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马庄镇中心社区3#、4#住宅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费县马庄镇中心社区3#、4#住宅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费县马庄镇中心社区3#、4#住宅楼工程已由费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费发改政务[2012]3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面积6683.46㎡,计划投资980万元。招标人为费县马庄镇马庄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本工程3#、4#住宅楼三单元,建筑面积6683.46㎡,5+2层,砖混结构。
2.2 建设地点:费县马庄镇马庄村;
2.3 计划工期:240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5 招标范围:费县马庄镇中心社区3#、4#住宅楼工程的建筑工程等设计图纸显示的全部工程,详细的招标范围界定见 “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工程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年6月18 日至2013年6月24日,每日上午8:30 时至11:30时,下午 14:3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要求是本单位人员且不得更换)携带以下材料:
4.1营业执照副本;
4.2资质证书副本;
4.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4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4.5本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手册(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
4.6工程所在地农民工工资储备金缴纳证明;
4.7企业所在地清欠办出具的清欠证明(原件);
4.8外地企业所在地或长期从事施工活动所在地县级以上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承揽工程无违法违规行为书面证明;
4.9计价资格手册;
4.10外地企业须持临沂住建局开具的进临备案证明;
4.11本人身份证。
到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费县建设路东段北侧,香榭丽凯旋门西侧政务大厅三楼)临沂恒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报名。以上报名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胶装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报名时验原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3 年6月18日至 2013 年6月24日,每日上午 8:30时至 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在费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费县建设路东段北侧,香榭丽凯旋门西侧政务大厅三楼)临沂恒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购买招标文件,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5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大写: 壹拾伍万元 小写: ¥150000 元,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3年7月4日16时,投标企业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汇票的方式向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不接受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支票)。
  投标保证金帐户:
  户名:费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临商银行费县支行
  账号:****************00127
  联系电话:0539—*******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7月11日上午9:00时前,地点为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费县建设路东段北侧,香榭丽凯旋门西侧政务大厅三楼第一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指定地点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招标代理费的收取
本工程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约定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交纳。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费县马庄镇马庄村民委员会 代理机构:临沂恒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费县马庄镇马庄村 地 址: 费县城建综合服务中心
邮 编: 273400 邮 编: 273400
联系人: 朱桂花 联 系 人: 葛丽丽
电 话: 152*****030 电 话:157*****377 ****-*******
传 真: 传 真: ****-*******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lyhygs2336@163.com

2013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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