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废旧物资拍卖招标公告

华南师范大学废旧物资拍卖招标公告

华南师范大学废旧物资拍卖公告
[资产管理处 2013-06-18]
根据《华南师范大学报废物资处理办法》(华师〔2008〕1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处理我校报废物资一批,具体通知如下:

一、拍卖物资
1、子包一:电梯及空调废旧配件一批
2、子包二:石牌校区仓库废旧物资一批
3、子包三:大学城校区仓库废旧物资一批

二、竞买人必须具备的资质:
1、竞买人应是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的企业法人;
2、竞买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废旧物资(或金属)回收”等内容;
3、竞买人必须持有广东省内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登记证书》;
4、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注意事项及情况说明
有意竞买的单位,请于2013年6月21日上午10时前向我校资产管理处提交以下资料及提交投标保证金:
1、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副本、(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并核验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各一份(需加盖公章)。
3、《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登记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并核验原件。
4、竞买人在资料审核合格后,提交人民币三千元(用信封密封、签章)投标保证金,获得投标资格,领取报价表。投标保证金在不中标或中标交款后退回。弃标者没收投标保证金,并由第二高价者递补中标。

四、拍卖流程
1、本次拍卖采取指定时间查看标的物资,填写报价表、密封报价的方式进行。
查看物资时间:6月17至21日上午10点
集中地点:获得投标资格后告知
报价截止时间:6月21日下午15点正
报价提交地点:石牌校区行政楼518室
2、各竞买人认真查看物资,按表格要求分子包填写报价。报价一经提交,不能撤回,不能修改。
3、若单一子包少于三名竞买人参加竞价,该标包流拍。
4、本次拍卖按各子包最高价中标原则进行,由学校纪委监察处、审计处、财务处、校工会和资产管理处组成联合小组进行开标。若最高报价有并列的情况,则对并列最高价报价者再进行电话报价,以确认唯一最高价。各子包中标结果将于6月24日在学校网上进行公示。
五、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行政楼518室
电话:******** 联系人:冯老师 黄老师

六、监督及投诉
本公告由华南师范大学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由华南师范大学纪委监察处负责监督。拍卖工作的有关事宜及通知,请浏览华南师范大学资产管理处网页,网址http://amd.scnu.edu.cn/eam/?login=false
拍卖工作监督电话:***-********(纪委监察处)


华南师范大学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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