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一批杭州市临安区生态示范猪场项目申报招标公告
关于开展第一批杭州市临安区生态示范猪场项目申报招标公告
关于开展第一批杭州市临安区生态示范猪场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指导思想,建设“生态、健康、富民”畜牧业,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现开展第一批杭州市临安区生态示范猪场项目申报工作。本次项目申报主体必须符合项目已开工,年内能投产的要求,按照《杭州市临安区生态示范猪场创建管理办法》组织项目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5日,逾期不受理。
联系方式:杭州市临安区畜牧农机发展中心产业发展科 ********
附件:杭州市临安区生态示范猪场创建管理办法
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 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
202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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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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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杭州市临安区生态示范猪场创建管理办法
为切实加强我区生态示范猪场项目管理, 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指导思想,按照《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安区畜牧业转型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临政函〔2019〕41号)精神,经研究,现就生态示范猪场创建工作有关事项的具体办法明确如下:
一、目标和任务
践行“两山”理念,创建“两山”实践基地,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指导,以“杭州领先、临安样板”为建设目标,创建一批“场区优美、空气优良、设施先进、治污彻底、管理规范、产出高效、产品安全”,对行业发展具有引领带头作用的生态示范猪场。在2021—2022年,建成临安区生态示范猪场6家。
二、申报条件和补助标准
(1)申报主体:已完成项目入库并未享受过临安区畜牧业转型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资金补助,具有营业执照、土地、防疫、养殖备案等合法手续,设计出栏500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场;已完成项目入库,具有土地审批手续、其中农业设施用地面积大于15亩的新建生猪养殖场。
(2)建设内容和要求:以生态化、标准化、智能化为重点,开展适应机械化作业的栏舍改造提升(或新建),配置自动喂料、自动清粪,自动化控温、控湿、通风和防除有害气体等装备设施,建成布局合理、设施先进、制度规范、环境整洁的生猪出栏设计规模达10000头以上标准化规模猪场。
(3)补助标准:设计出栏20000头以上,补助金额最高为300万元;设计出栏10000头及以上,补助金额最高为200万元;补助资金按最高限额*验收实际得分/满分分值计算,且不超过审计审价核定投资总额的50%。
三、项目立项和验收
(1)申报方式。项目采用申报制,由符合申报条件的生猪养殖场根据本办法的具体要求,规范填写《临安区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提供相关材料,项目申报材料一式四份,经镇(街道)审核后报送临安区农业农村局,同时在“浙江省农业项目信息化管理系统”http://xmgl.zjagri.gov.cn完成网上申报。
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项目建设可行性报告;项目存在用地审批的,应提供项目用地的选址情况,包括项目用地测绘、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测绘图,用地审批手续或国土部门的证明;项目建设涉及环境评估的,需取得环评报告或证明;基建类项目,须提供工程实施方案和造价;建设施工图纸;项目建设需要的其它材料。
(2)项目立项。受理项目申报材料后,组织评估专家组,按照立项评估标准对申报项目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择优立项。
(3)项目建设。项目实施时间最长不超过2年。项目实施主体要严格按照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地点、内容、规模、标准;因特殊原因需要项目变更的,项目申报主体应事先向区畜牧农机发展中心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实施。项目建设过程中,实施主体必须建立规范的项目管理档案,主要包括:1.项目申请材料;2.项目实施计划下达文件和资金下达文件;3.项目实施情况,包括项目的组织管理、项目合同或协议、项目决算,竣工图,审计审价报告,项目验收证明材料等;4.项目会计凭证、发票和资金支付凭证(包括银行流水);5.与项目有关的其他材料。
(4)项目验收。项目建设完成后,规范填写《临安区畜牧产业化项目验收申请表》,并提供项目实施总结及相关材料(审价、审计报告,合同,票据,照片等),一式三份装订成册,经镇(街道)初验通过后报区农业农村局,验收专家组按项目建设计划和验收评价标准(见附件)进行验收,计划建设内容完成并验收评分在85分以上的可通过验收,确定补助金额,由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联合发文公布。
(5)资金管理。项目验收合格后,对拟补助单位、补助资金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区财政将补助资金拨付给项目实施单位,项目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本细则施行期限为2021年4月25日至2022年12月31日。
附件:杭州市临安区生态示范猪场验收评分标准
附件:
杭州市临安区生态示范猪场验收评分标准
申请单位: 评分时间: 年 月 日 | ||||
考评内容及要求 | 考评细则 | 分值(分) | 得分(分) | |
布局合理(20分) | ①生产区域、办公区域、生活区域布局科学合理且相对隔离,符合动物防疫生物安全要求。 | 5 | ||
②道路硬化,无坑洼积水,净道污道分开。 | 4 | |||
③生产区内各功能区块之间划分明显,栏舍排列有序,密度适中。 | 4 | |||
④场区整体整齐美观,电线网线整齐,场区绿化覆盖率不低于20%。 | 4 | |||
⑤有功能区分布示意牌、功能区标志牌、管理制度牌。 | 3 | |||
设施先进(25分) | ①配有先进的自动供料和供水系统。 | 5 | ||
②使用先进的自动干湿分离清粪系统或尿泡粪系统。 | 5 | |||
③猪舍具有良好的密闭性,配建有环境智能监控系统,实现温控和湿控。 | 5 | |||
④饲料进出库、饲喂、温湿度、粪污等生产数据集成到统一操控平台,实现手机端控制。 | 5 | |||
⑤能定期对各生产系统进行检修、维护,建立维保记录和档案,安全运行有保障。 | 5 | |||
治理到位(25分) | ①粪污治理方案科学,设施设备配置合理,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要求。 | 5 | ||
②具备粪尿收集、分离和暂存设施完备,并有良好的密闭措施。 | 5 | |||
③配建密闭式有机肥车间或异位发酵车间;配建生化处理池或污水100%无害化处理池,配套资源化利用基地。 | 6 | |||
④定期对自动清粪等设施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安全运行有保障;建立维保记录。 | 5 | |||
⑤建立粪尿自动清理、收集、分离和储运等管理制度,建立台帐。 | 4 | |||
管理规范(15分) | ①严格实施封闭式饲养、单种动物饲养、全进全出饲养。 | 4 | ||
②设有车辆消毒池、人员消毒室及设施,养殖区入口有更衣消毒室,有规范的消毒管理制度并上墙。 | 4 | |||
③畜禽生产技术规程健全,有投入品使用、安全生产、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置和粪污处理设施运行等管理制度。 | 2 | |||
④设有兽医室,并配备药品、药械、疫苗储存等设施,配有执业兽医。 | 2 | |||
⑤有生产、防疫、用药记录档案,并能及时、完整、规范记录,归档齐全。 | 4 | |||
产品安全(15分) | ①建立规范完善的种畜、饲料、疫苗、兽药及其它投入品等采购制度,种畜从《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畜禽场引进;兽药均来自具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批准文号;外购饲料提供所购饲料生产企业的饲料生产许可证等。 | 4 | ||
②严格按程序进行免疫,按规范使用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严格执行休药期。 | 4 | |||
③定期开展血样、尿液等检测,保证所销售的家畜不含有“瘦肉精”等违禁物质。 | 4 | |||
④商品畜禽上市前,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进行检疫,并出具检疫合格证明。 | 4 | |||
⑤建立生产记录、可追溯的产品销售记录,记录至少保存两年以上。 | 4 | |||
附加分 (6分) | 建立企业网站或公众号,开展企业和产品宣传;根据网站或公众号页面和更新情况、企业和产品宣传效果和知名度等。 | 2 | ||
取得“三品一标”和1SO质量体系等认证。 | 2 | |||
注册企业产品自主品牌,品牌获县级、市级、省级及以上等奖励或称号酌情得分。 | 1 | |||
总分 | 1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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