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岗镇新镇区国有工矿棚户区锅炉及室外采暖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崇岗镇新镇区国有工矿棚户区锅炉及室外采暖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平罗县崇岗镇新镇区国有工矿棚户区锅炉及室外采暖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罗县崇岗镇新镇区国有工矿棚户区锅炉及室外采暖改造工程己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审发【2012】5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继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和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崇岗镇新镇区110国道改线以东片区,北环路以南,规划朝胜路以东。
2.2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一层框架结构燃气锅炉房668平方米,主车间层高6.9米,辅助车间层高4.5米,室内外高差0.3米,建筑高度8米。次锅炉房满足24万平方米的供暖,锅炉选型5台4.2KW锅炉。外网采暖管道敷设方式:热力管道采用直埋敷设。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为锅炉本体建设安装,二标段为锅炉房建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一标段投标人必须具备特种设备制造(锅炉)D级(含D级)以上资质及三级以上(含三级)锅炉安装资质;具备ISO9000质量认证体系;
二标段投标人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报项目经理须持有本单位二级注册建造师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报名时间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6月19日至2013年6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18:00时, 在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武口区长庆街与文明路交汇处)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外地企业需进宁备案登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继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长庆街与文明南路交汇处
邮 编:753400
联系人: 鲁先生
电 话:139*****101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盛世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绿地21城领海A座24层 (位于贺兰山路与丽景街交叉口)
邮 编:750001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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