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安镇南沙永隆村道路工程(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均安镇南沙永隆村道路工程(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均安镇南沙永隆村道路工程(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均安镇南沙永隆村道路工程(第一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永隆股份合作经济社,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估价为: 约63万元 ,工期:30日历天 。
该工程位于均安镇,主要工程内容为:30cm厚的4-7cm级配碎石道路垫层,10cm厚水泥稳定石粉层,20cm厚C25普通商品混凝土20石的道路面层;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3.1.2必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取得佛山市建设局核发的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3.2 企业不得有以下情况,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 被责令停业;(2)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注: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不分地域,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发出的正式文件(包括通报、批评、通知以及行政处罚书等)中明确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包括市场准入),且至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后仍在处罚期内的。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在本工程招标中同时投标。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
资格审查方法
4.1同步资格审查,即在潜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开标之前进行资格审查。
4.2招标人在收标后当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可进行下一阶段----开标的程序;初步完成资格审查后当场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均可参加开标;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的标书当场退回;
4.3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5.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采用匿名发售招标文件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者不需出示身份证和单位的委托证明书。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6月19 日至2013年6月21日,上午8:30至 12:00,下午2:00至5:3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用现金形式交到指定帐 户:农业银行,户 名:徐素萍,帐 号:44-***************,凭银行存款回单到均安镇行政服务中心5楼招投标中心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永安路1号)领取招标文件,标书一经售出,恕不退回。
招标文件收费标准:每份300元(招标文件、投标邀请函、电子版招标资料光盘及收据)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为2013 年6月27日上午9时 30 分,地点为: 均安镇永安路1号均安镇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开标会议室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30000元
6.4 投标担保的形式:存到招标人指定账户或开标现场刷卡存入。
8. 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永隆股份合作经济社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
传 真: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
邮 编:528329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聂小姐
电 话:****-********
传 真:****-********
地 址:顺德区广珠路大良路段16-1号
邮 编:528300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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