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牡丹江工务段生产需求物资询价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牡丹江工务段生产需求物资询价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

牡丹江工务段生产需求物资询价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MG2021-0503)

一、采购条件

采购人为牡丹江工务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依据哈尔滨局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现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二、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牡丹江工务段生产需求物资项目

2.项目内容:详见附件1。

3.主要技术、质量和服务要求:详见附件1。

三、中标方式

本次中标按照包件采取最低报价原则形成采购结果,确定供应商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潜在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所报项目经营范围,具备产品生产或供应能力,具有良好信誉的供应商,具备有效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须包含所投包件内容;必须是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的铁路供应商,也可在报名同时进行注册的供应商(凭相关证明)。

2.具备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质量检验合格证;

4.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合法生产或合法代理、销售的合格产品。

5.相关资质证明,需提供营业执照、生产许可、经营许可、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ain.gov.cn)或“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查询截图);

7.本项目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有关要求

1.供货时间、地点:甲方(买方)提前一天通知乙方(卖方),乙方需3-5日内按约定质量、数量及配货地点供货。

供货地点:牡丹江市及牡丹江工务段异地车间各处所。(绥芬河、穆棱、富江镇、亚布力、宁安、海林、海林北、横道河子、牡丹江等车间管内)。

乙方出现数量、供货时间及质量问题,特别是实际品种与询价物资不符的解除合同或合约,同时,纳入不良信誉供应商评价,向相关管理部门反馈,并中止与本我段合作。

2.数量约定:按物资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3.物资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物资各单价含增值税、运费及装卸费。

4结算依据:本次采购按先货后款方式结算,供货方式按每月物资计划实际需求供货,供货期为6月1日-12月15日,物资数量达到合同约定数量后停止供货,乙方送货时,甲乙双方在送货单(本)上签字,作为结算依据。每月25日前开具发票。

5.同一企业对同一《报价单》报价只做一次报价,出现两次及两次以上报价只采纳报价时间最早的第一份报价为有效报价。

6.若在公告期内同一包件报价金额不同供应商发生相同报价、且为最低报价时,则按照接收快递签收报价时间的先后顺序,报价时间在前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7.本次报价按包件进行报价,报价以每包件总额最低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合同签订要求: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由牡丹江工务段材料科通知成交供应商30日内办理合同签订事宜,成交供应商负责提供签订合同所需资料。

七、报名时间

参与报价的供应商,须在5月19日15:00前将相关资料邮寄到指定地点,超过时限不予受理。

八、邮件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邮件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15时前,报价文件包括报价单、各种资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报价单按采购询价通知书(报价单)格式填写报价,统一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一正一副)。通过顺丰快递邮寄到牡丹江工务段材料科,逾期邮件的报价文件恕不受理。

九、报价文件递交邮寄地点

牡丹江市西安区光华街772号牡丹江工务段材料科 李洪志136*****654

采 购 人: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公司牡丹江工务段

技术咨询:李先生

电 话:136*****654

邮 编:157000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我段将通过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发布通知并电话通知各供应商。

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

牡丹江工务段

2021年5月13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资 工务 牡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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