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序号:2021-BYNH-028 1、宝应县广洋湖镇葛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项目宝应县广洋湖镇葛庄村三组小游园升级改造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2、扬州诺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宝应县广洋湖镇葛庄村三组。 (2) 总投资额:约11万元。 (3) 工期:30日历天。 (4) 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4、本招标工程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宝应县广洋湖镇葛庄村三组小游园升级改造工程施工。 5、报名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必须包含绿化工程施工内容 (2)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或园林绿化中级职称及以上,须持有本行业行政部门颂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建造师需提供)。 (3)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3.1)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审查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3.2)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3.3)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 (4)具备经扬州市建管处备案的“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扬州市建管处核发的“企业单项投标资质、资格核验书”。 (5)按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 [2018]第6号)要求,在系统锁定整改期间不得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经营活动。 (6)拟投标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经办人携带相关证书原件到扬州诺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直接报名。 (2)报名时需提供: 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②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若职称证书不能反应园林绿化专业的需提供毕业证书或园林绿化专业职称评审表);③项目经理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建造师需提供);④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⑥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投标报名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1年02月-2021年04月养老保险费用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若社保部门出具养老保险费用的证明材料原件不能反应2021年02月-2021年04月三个月的则报名不予通过);⑦经扬州市建管处备案的“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扬州市建管处核发的“企业单项投标资质、资格核验书”原件及复印件;⑧投标人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法人章) (3)报名时经初审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200元,售后不退。 7、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投标报名时间: 2021年5月18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扬州诺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宝应县鸿盛新城东门金融超市3楼308室) 8、评标办法:小型工程项目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9、其他 9.1中标人不得转包或变相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现场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项目经理一致,要求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须全程在施工现场,每月在施工现场时间不得少于25天,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离开工地要向招标人履行请假手续,经甲方同意后方能离开工地,如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地的,建设单位将进行经济处罚,从履约保证金、工程款中扣除。 9.2投标单位自行查勘现场, 查勘费用自理。 9.3所有安全责任(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由施工方负全责,并承担所有费用,与发包方无关。 9.4防疫期间要按照广洋湖镇防疫指挥部门规范执行,因采取防疫措施需增加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招标人:宝应县广洋湖镇葛庄村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仲济浩 电话:151*****298 招标代理单位:扬州诺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贾苗苗 电话:****-********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1年 5 月 13 日 至2021年 5 月 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