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增设气象检测设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高速公路增设气象检测设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河北省高速公路增设气象检测设备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河北省高速公路增设气象检测设备工程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BZJ-2013N093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指挥调度中心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50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95号燕春花园酒店19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
(1)京秦、沿海、青银、京沪、宣大等高速公路沿线气象监测站的设备购置、安装、调试、试运行以及配套的通信及供电工程等。
(2)河北省气象局交通气象监控服务中心系统软硬件改造,河北省高管局指挥调度中心气象服务系统软硬件改造。包括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等。
项目实施地点:河北省高速公路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
河北省高速公路增设气象检测设备及中心气象服务系统改造涉及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所辖的京秦、沿海、青银、京沪、宣大等高速公路。本次工程计划在京秦、沿海、青银、京沪及宣大等高速增设48套气象监测站,并对气象局和高管局中心气象服务系统进行改造,是对“高速公路气象监测及信息服务系统”的进一步完善。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另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年(2010年1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日期为准) 完成高速公路机电工程业绩合同总额不低于8000万元人民币,具备足够的人员、机械设备和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能有效的履行合同。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按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只接受第一名企业报名投标。
5、报名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和资质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资质名录(以下简称“名录”)中进行查询,如投标人单位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不符,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告知投标人及时办理有关更正事宜。对于投标文件评审时未列入名录或投标人单位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不符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评审。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6月19日至2013年6月 2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下列资料原件及所有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到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95号燕春花园酒店19层,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2)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经办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3)验资报告原件;
(4)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附件: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标人应提供的当前资产构成情况以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
1)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能够证明企业股东股本及股本结构的验资报告复印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
3)存在控投、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95号燕春花园酒店19层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到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 7月11日9时00分
开标时间:2013年 7月11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石家庄华庭时尚商务酒店四楼会议室(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92号(北国商城对面),电话:****-********;传真****-********)
评标方法和标准:招标投标法中规定的评标办法

项目联系人:郑德志
联系方式:****-****************
传真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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