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综合办公室购买劳务派遣管理服务项目

党政综合办公室购买劳务派遣管理服务项目

党政综合办公室购买劳务派遣管理服务项目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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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 党政综合办公室购买劳务派遣管理服务项目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服务标准和要求: (一)服务范围
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劳务派遣服务
(二)服务内容
1.服务单位根据马田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的用工需求及时派遣人员到岗工作;
2.服务单位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劳资、社会保险等人事劳资管理工作,并提供为劳务派遣人员办理劳动用工手续、结算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处理保险理赔、发放经济补偿金等方面的管理服务;教育劳务派遣人员服从我办规章制度要求和工作安排,及时更换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处理合同服务期内所有劳资纠纷和调解管理纠纷;
3.中标方单位负责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和经马田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核准的发放标准,向全体劳务派遣人员按时发放工资和其他福利。支付周期按月计算,每月10日前发放上月工资。非经马田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书面通知,不得扣发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和其他福利,不得缩减或变更劳务派遣人员社会保险缴付金额和险种;
4.其他服务内容参照合同及相关协议执行。
(三)人员要求
1.派遣人员数量:本合同派遣人员共1人,派遣人员应服从用工单位的管理和调度;
2.派遣人员要求:
(1)政审合格,无纹身,无违法犯罪记录;
(2)熟悉办公软件操作,要求责任心较强,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
3.派遣人员薪酬:本项目专干人员的工资和福利需按照用工单位的要求执行,并足额缴社会保险和公积金,购买意外保险和重疾险。
(四)服务期:7个月。
项目预算金额: ¥1,400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 唐工

联系电话: ****-********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 2021年5月13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管理服务 劳务派遣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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