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纳雍县司法局
行政区域纳雍县公告时间2021年05月13日16:20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纳雍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纳雍县雍和世纪城政务中心11楼)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5月14日至2021年05月19日
每日上午:09:00:00 至 12:00:00下午:14:30:00 至 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1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兴军
项目联系电话****-*******/139*****318
采购单位纳雍县司法局
采购单位地址纳雍县经济开发区3号办公楼12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贵州恒盛达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纳雍县发展大道雍和世纪城政务中心12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9*****318

项目概况

采购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纳雍县雍和世纪城政务中心十二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05-20 15: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采购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 项目编号:GZHSD【2021】NYT113
  •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项目序列号:/
  • 采购主要内容:采购法律顾问服务
  • 采购数量:1批
  • 预算金额:1,000,000(元)
  • 最高限价:900,000(元)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一般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体要求: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供应商是企业法人的,须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企业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 2020 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纳税证明(含零申报)及社会保障资金交纳的有效证明材料,成立不满三个月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纳税证明(含零申报)及社会保障资金交纳的有效证明材料;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需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开标后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记录,对完整信息打印作为证据;如发现承诺内容与事实不符,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 特殊资格要求: 无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时间:2021-05-14 09:00:00至2021-05-19 09: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纳雍县雍和世纪城政务中心十二楼
  • 方式:现场获取。报名所需材料:1、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若为法定代表人购买);被委托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售价: 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 投标保证金额(元): 12,000
  •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21-05-14 09:00:00至2021-05-20 15:00:00
  •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非现金形式提交缴纳
  • 开户单位名称: 贵州恒盛达招投标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贵阳市甲秀支行
  • 开户账号:133*****0355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截止时间:2021-05-20 15:0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 地点:纳雍县雍和世纪城政务中心十一楼
  • 五、开启

  • 时间:2021-05-20 15:00:00
  • 地点:纳雍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纳雍县雍和世纪城政务中心11楼)
  • 六、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号)》
  • PPP项目: 否
  • 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获取后的竞争性谈判文件
  • 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 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无
  • 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1年的服务期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纳雍县司法局
  • 项目联系人:杜玮
  • 地址:纳雍县经济开发区3号办公楼12楼
  • 联系方式:****-*******
  • 2、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代理全称:贵州恒盛达招投标有限公司
  • 联系人:杨兴军
  • 地址:纳雍县发展大道雍和世纪城政务中心12楼
  • 联系方式:****-*******/139*****318
  • 3、项目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杨兴军
  • 电话:****-*******/139*****318
  • 九、附件

贵州恒盛达招投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顾问服务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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