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龙安区龙泉镇人民政府龙泉镇双平路北段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安阳市龙安区龙泉镇人民政府龙泉镇双平路北段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龙泉镇双平路北段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阳市中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阳市梅东路南段原安阳市交警支队龙安大队院内)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安龙财磋商采购-2021-25 | |||||||||||
2、项目名称:龙泉镇双平路北段工程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2,531,491.26元 | |||||||||||
最高限价:*******.26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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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磋商内容:及范围工程量清单及磋商文件包含的全部内容 工期:30日历天 质量:合格 施工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1.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2.根据豫财购〔2017〕10号和安财购〔2017〕7号文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安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anyang.hngp.gov.cn/anyang),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6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份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6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份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或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并作出无在建承诺。 7.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9.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1年05月13日 至 2021年05月2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安阳市中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阳市梅东路南段原安阳市交警支队龙安大队院内) | |||||||||||
3.方式:1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所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非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所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3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复印件留存。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时间:2021年05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安阳市中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梅东路南段原安阳市交警支队龙安大队院内)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1年05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安阳市中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梅东路南段原安阳市交警支队龙安大队院内)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1年05月13日至2021年05月20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安阳市龙安区龙泉镇人民政府 | |||||||||||
地址:安阳市龙安区龙泉镇 | |||||||||||
联系人:陈保明 | |||||||||||
联系方式:135*****000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安阳市中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文明大道西段274号化纤厂家属院停车场东小院 | |||||||||||
联系人:刘慧 | |||||||||||
联系方式:****-****************01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刘慧 | |||||||||||
联系方式:0372-2223068 1********01 |
标签: 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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