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黄花机场片区“南县小龙虾”公用品牌宣传推广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长沙黄花机场片区“南县小龙虾”公用品牌宣传推广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长沙黄花机场片区“南县小龙虾”公用品牌宣传推广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05月13日
采购人的长沙黄花机场片区“南县小龙虾”公用品牌宣传推广项目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长沙黄花机场片区“南县小龙虾”公用品牌宣传推广项目
采购预算金额:900000元
二、采购编号:
1、采购计划编号: /
2、采购代理编号: TXZB-2021-NXZF0502
三、拟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序号 | 品目分类 | 品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采购预算 |
1 | C0806-广告服务 | 广告服务 | 项 | 1 | 900000元 |
四、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1、供应商名称:益阳市标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衡龙桥镇江西村
五、拟定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及其说明:
该公司具备广告设计、制作、发布等方面能力,该公司在所属区域已经取得了安检显旁横式站立灯箱媒体的独家代理权,采购资源在授权的有效期内且存在唯一性,该公司行业经验丰富,策划沟通能力强,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六、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表。
专家1 论证意见 | 为了提升“南县小龙虾”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我县拟计划在长沙黄花机场T2航站楼区域进行广告宣传。益阳市标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长沙黄花机场T2航站楼区域取得了广告位的唯一经营权,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专家姓名:周智 工作单位:南县发改局 职 称:工程师 |
专家2 论证意见 | 考虑到本采购项目金额较小且时间紧迫,为了节约成本,提高采购相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该公司在所属区域已经取得了安检显旁横式站立灯箱媒体的独家代理权,采购资源在授权的有效期内且存在唯一性,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专家姓名:谭新民 工作单位:南县审计局职称:高级工程师 |
专家3 论证意见 | 益阳市标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具备广告设计、制作、发布等方面能力,行业经验丰富,在时间紧迫,无法采用公开招标的情形下,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专家姓名:孟军工作单位:南县商务局职称:高级工程师 |
七、公示期限:自2021年5月14日至 2021 年5月20日止,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财政部门。
八、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南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南县南洲镇南洲西路
联系人:邹自峰 联系电话:133*****688
2、代理机构名称:湖南腾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200号华坤时代第1幢17 层1707号
联系人:帅开顺
联系电话: 150*****271 ****-*******
3.财政部门名称:南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地址:南县南洲镇南县财政局
联系人: 雷股长 联系电话:****-*******此单一来源公告的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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