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情况
大连市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情况
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1〕2号)及《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财综〔2021〕19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市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度大连市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总计3056.46万元,用于完成772户农村3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补助标准为:C级0.5万元/户、D级6.5万元/户,危房鉴定费用标准为500元/户,鉴定户数按照辽宁省下达危房改造指标数量的1.1倍确定。
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634万元,已全部下达县区,预算执行率100%;市级财政补助资金1841.1万元,已落实到位;县级配套补助资金581.36万元正在落实,资金总体到位率81%,基本达成预期指标。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2020年,辽宁省累计下达大连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772户(C级334户、D级438户)。其中:旅顺口区2户,普兰店区243户,瓦房店市110户,庄河市378户,金普新区32户,长兴岛经济区7户。截至2020年底,全市改造任务已全部开工,开工率100%,完成年度目标值。
三、绩效自评结论
资金方面: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补助资金总体执行情况良好,预算安排资金足额到位,资金拨付及时,执行分类分级的补助标准,没有超标准补助。
任务方面:依照省、市年度计划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因地制宜开展危房修缮加固,翻建房屋(D级)在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中基本达到预期目标,全部或基本达到人畜分离等基本卫生条件,改造户对房屋质量、建设情况满意度在90%以上,达到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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