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庙外立面改造招标公告
杨庙外立面改造招标公告
扬州市邗江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人 | 扬州市邗江区杨庙镇人民政府 | |||
项目名称 | 杨庙外立面改造项目 | |||
建设地点 | 杨庙镇 | |||
招标范围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 | |||
工程预算价 | 约52.13万元 |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 财政并已落实 |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6月,具体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 |||
质量要求 | 合 ?格 | 创优要求 | 合 ?格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承包方式 | 包工包料 | |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8000元(中标者转为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必须从其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将投标保证金开具银行本票(不接受支票、汇票、现金、电汇),开标时须携带投标保证金本票原件备查,复印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开户行:江苏扬州农村商业银行杨庙支行; 3、开户名:扬州市邗江区杨庙镇财政所国库集中收付中心特设户; 4、账 ?号:****************041992; 5、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2021年5月28日14:30)到达指定账户(注: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未缴纳保证金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请各投标人务必确认保证金在上述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本票开标后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之后即转为合同履约金,到期后十日内无利息退还。 6、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对于中小微企业免收投标保证金;请各参与项目的供应商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如实填写《企业申明函》,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企业申明函》的,概不享用此政策。 |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1、资质条件: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独立法人资质; 2、财务要求:良好; 3、业绩要求:良好; 4、信誉要求:良好; 5、项目经理资格: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不在《扬州市2020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且投标单位及项目经理不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名单内; 7、具备经扬州市内建管处发放的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企业资格、资质核验书或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表; 8、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 9、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元/份 |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要求正本1份,副本?2份 | |||
现场查勘 | 投标人自行查勘现场 | |||
公告时间 | 2021年5月13日~2021年5月19日 | |||
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资料 |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13日至2021年5月1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 2、报名地点:扬州市邗江区汊河街道华扬西路472号;联系人:蒋女士; ?3、报名资料:.报名时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经理证及安全B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报名登记,否则不予报名(报名资料准备一式三份,原件备查)。 | |||
澄清及答疑 | 1、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后,若对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预算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2021年5月24日12:00前在电子邮箱中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予以解答。未向招标人提出疑问的,视同对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预算认可,中标后将不再予以调整; 2、所有提出的疑问招标人将于2021年5月25日12:00前解答。由此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这些资料具有合同意义将并入将来的合同文件中。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日后45日内有效 | |||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 | 2021年5月28日14:00 | |||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1年5月28日14:30 |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扬州市邗江区杨庙镇人民政府三楼西会议室 | |||
开标时间 | 2021年5月28日14:30 | |||
开 ?标 | 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书处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在投标书送达登记表上自行登记投标单位。 | |||
预算编制依据 | 预算编制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 |||
招标控制价 | 工程预算价下浮15%为本工程招标控制价,即为:52.13*0.85=44.31万元 ? | |||
投标文件密封要求 | 1、投标文件均一正两副,按“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标识,分别封装; 2、所有投标文件的封袋及封面上都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卷别; 3、投标文件应密封完好,所有投标文件的封袋及封面上都必须加盖投标单位法人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印鉴(或签字)。在骑缝密封口处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印章; 4、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人将拒绝接受投标文件;投标人资格文件原件(不需密封)。 | |||
评标价算术平均值选择方法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 |||
评标标准 |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每0.5一档)。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 0.9分,每低1%扣 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和计算结果(除特别注明的)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 |||
分包 | 不允许 | |||
合同结算方式 | 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方式 | |||
工程款支付 | 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40%,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付至合同价的70%,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后付至审计决算价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付清余款。所有工程款支付均需要出具正式发票方能支付。 | |||
资格审查 | 资格审查要求合格条件:(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报名项目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6)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7)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 3 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1年2月-2021年4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8)投标保证金提交须满足本招标公告要求;(9)具备经扬州市内建管处发放的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企业资格、资质核验书或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表;(10)投标单位不在《扬州市2020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且投标单位及项目经理不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名单内;(11)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12)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13)有土方外运作业的,应承诺选择符合条件的渣土运输单位;(14)投标文件资料真实性承诺书;(1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 |||
其他 | 1、下文中与“前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 2、所有投标文件均为一正两副; 3、评审顺序:先资格审查,后评审商务文件; 4、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无效标条款,不得作为否决投标、判定无效标的依据; 5、信用管理手册; 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自行踏勘现场,并通过“扬州市邗江区杨庙镇人民政府网”随时查阅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答疑、补遗文件)、招标控制价公示等内容。投标人如因踏勘现场失误,或查阅相关文件有遗漏,或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费用及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人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代理机构和建设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8、招标代理费和评委费由中标人于中标后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用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收取。评委费为500元/人,支付方式:现金。中标人如果不按规定交纳招标代理费及评委费,代理机构将在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抵扣相应费用,并取消中标资格;招标代理费及评委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 9、中标公示期满一个月内不办理中标手续的,将作为不良行为记录; 10、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 | |||
联系方式 | 招标人:扬州市邗江区杨庙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孙主任 电话:180*****391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四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女士邮箱:********4@qq.com 电话:138*****015 |
招标人(盖章):扬州市邗江区杨庙镇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5月13日
标签: 外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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