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芦溪县芦萧溪水小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萍乡市芦溪县芦萧溪水小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2021-05-14]
芦溪县芦萧溪水小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已经芦发改投资字[2021]43号文批准,招标人为萍乡市恒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芦溪县芦溪镇潭田村。
2.2项目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2000m2(33亩)、总建筑面积约为82229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多栋高层住宅及其底层商铺、地下车库、配套用房,配套建设道路广场(含停车位)、绿化、给排水、强弱电、消防、燃气、照明等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成后入住总户数452户,机动停车位共560个,建筑容积率为2.80,建筑密度25%,绿地率达30%;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5860万元。
2.3本次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前期咨询(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稳定性评估报告、交通影响评价、水土保持、节能评估)、工程监理、项目管理、项目成本控制等专业技术服务。
2.4服务时限要求:30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配合完成审计、质保期满后合同执行完毕。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基本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含项目管理;
3.1.2资质要求:
3.1.2.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人员要求: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2.1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资格条件的独立法人投标人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开标时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最多允许两家单位联合,联合体中的牵头人必须为项目管理单位;
3.3.2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
3.3外埠来赣监理及人员应按赣建审批[2020]4号规定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完成企业信息登记(提供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进赣企业公示“企业信息”、“资质资格”、“注册人员”和“其他人员”四个模块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5 月14 日至2021年5 月 24 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jxsggzy.cn/web/)凭CA锁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6 月 4 日09 时 30 分,地点为芦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芦溪县凌云路市民之家4楼)。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jxsggzy.cn/web/)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 人:萍乡市恒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监督机构:芦溪县招标办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萍乡市佳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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