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房金宸府供配电及土建基础路由工程设计施工EPC招标公告
长房金宸府供配电及土建基础路由工程设计施工EPC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长房金宸府项目已由郴州市苏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苏项证【2019】5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国有企业资金,招标人为郴州市长房金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供配电及土建基础路由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长房金宸府项目供配电及土建基础路由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长房金宸府项目位于郴州市白水片区,地块北临青年大道,西临学院路,南临郴县路,东临郴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块南侧为安置小区以及片区配套商业,西侧为郴州金海学校。
2.3建设规模: 长房金宸府项目供配电及土建基础路由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包含1#~9#栋住宅、社区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11#~12#栋商业、10#栋幼儿园及地下室。
2.4项目概算及资金来源: 投资金额约1700万元;资金来源:国有企业资金。
2.5计划工期:总工期为252日历天,其中设计及设计审批完成时间为31天,采购、施工、调试、验收、直至送电完成时间为221天(起始时间以建设方书面通知为准)。
2.6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且最终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通过电力部门及政府职能部门验收合格,竣工后30天内必须能正常供电。
2.7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8招标范围:
长房金宸府项目供配电及土建基础路由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包含1#~9#栋住宅、社区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11#~12#栋商业、10#栋幼儿园及地下室,其中商业用电、幼儿园用电及地下室充电桩用电,均按公变用电来设计采购施工。具体范围如下:
1、设计部分包含不限于:长房金宸府项目供配电工程的方案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含二次深化设计、土建基础及路由工程设计)和优化、通过供配电审图(或备案)、报批报建等,所有图纸均需经电业局审查通过并盖有施工图审查章的正式施工图纸。(所有的施工设计图纸,需电业局指定的设计单位加盖施工图审查章的,由承包人负责与电业局衔接并完成,发包人不再额外支付费用)。
2、施工部分:
(1)供配电工程:
①10KV外线工程:从苏仙电力局审定的上级公共电源网(双回路供电)接入供配电节点开始至长房金宸府项目高压开关柜进线的所有工作内容(含开闭所)。包含且不限于涉及的顶管施工、管沟开挖、市政道路开挖及恢复(含相关手续办理费)、市政绿化开挖及恢复(含相关手续办理费)、高压电缆采购、安装及接驳、验收;开闭所、环网柜采购、安装、验收及接地相关工作。
②高压开关柜(含开关柜)至配电室变压器及低压配电屏(含配电屏)、低压配电屏(含专变)至电表箱(含住宅表计、商铺表计、幼儿园表计、物业管理用房表计及社区管理用房表计等,电表均带预存电费功能)、充电桩的所有供电设施(至充电桩计量表箱,不含表计),包含且不限于10KV高压柜、变压器、低压配电屏、电缆、桥架、接地、防火封堵、母线、户表及表箱、配电箱等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开户、验收等。
(2)配电工程相关工作:
供配电工程符合郴州市苏仙电力局验收的所有相关条件:包含且不限于配电房的防水、回填、找平、设备基础制作、电缆沟制作、后期开孔及封堵、墙体损坏后刮白修复,以及指示图、照明及插座、电源箱进线、轴流风机、湿控设备、空调、除湿机、设备操作管理牌、橡胶板、模拟屏、防鼠板、安全防护与工具等工作内容。(具体的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以及电业局的验收要求为准,电业局验收提出的所有整改事项,均已包含在本合同固定总价包干价款内,由承包人负责协调及整改完成,发包人不再额外支付费用)。
(3)其它:
长房金宸府项目的两台临时箱变的延期、退费、拆除的手续办理,以及两台临时箱变的拆除(转运至建设方指定的地点),已经包含在本合同固定总价包干价款内,发包人不再额外支付费用。
(4)本项目为大包干交钥匙工程,包括长房金宸府工程整个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并出具经电业局审查通过并盖有施工图审查章的正式施工图纸,包括所有设备、电缆、路由、土建基础、表计、负控的采购、安装、施工、调试、验收,包供配电工程所有报批报建以及验收手续的办理,包括供配电系统的调试、验收、直至送电(含户表及铺表)到位,包括公变部分移交至电业局相关部门,包括专变部分移交至建设方或物业公司。
(5)关于长房金宸府项目供配电工程表计表箱部分,电业局如要求直接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承包人需认同,并负责相关手续及流程的无偿办理,相关的工程费用从该合同的工程进度款及结算款中扣除。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0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2.11其它:投标方案设计优化成果,需要通过当地电力部门沟通,若未沟通,后期因方案调整增加造价的,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合同签订之前配合甲方一起对中标报价清标,与施工图完全不配套的,重新确定价款。调整后的总价不超中标价。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应满足此要求);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1)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均为五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①施工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按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招标时只要求配备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
②拟任项目经理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即项目经理,下同);
③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拟任施工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未在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担任同类职务的情况,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的未在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担任同类职务信息的截图。
省外企业拟任项目经理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④拟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⑤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近半年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3企业入围业绩:
①施工入围业绩:投标人近1080天内(投标截止之时间前)至少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760万元的变配电工程施工入围业绩;施工入围业绩证明资料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签章认可),施工入围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②设计入围业绩:投标人近1080天内(投标截止之时间前)至少具有一个工程造价不少于760万元的变配电工程设计入围业绩;设计入围业绩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设计入围业绩时间有效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其他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本项目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均为五级及以上资质。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1投标担保的形式:承诺;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万元整。
5.1.1递交方式:采用承诺的方式,具体承诺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21年 5 月 13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附件。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设计技术文件副本实行暗标,编制暗标相关资料统一由代理机构提供,请潜在投标人于2021年 5 月 13日起(北京时间)至2021年5月 19 日17:00前自行到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附近)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31室领取箱内进行不记名领取(每个投标人限领一套),恕不另行通知。每套售价¥200.00元,领取资料同时投入4楼431室箱子内,售后不退。
7.2 投标人应自行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补遗公告、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1 年 6月16日09时30分,地点为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附近)3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6 开标室。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如联合体投标,要求联合体牵头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czggzy.czs.gov.cn )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
11.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70%计取,由中标人支付。标准按67165元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11.2根据“郴州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任务交办函”的要求,三楼开标区将恢复之前的体温检查,进入开标区域的人员必须佩戴好口罩,实行一进一量。
招标人:郴州市长房金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郴县路149号
联系人:李利帆
电 话:133*****98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二段200新世纪花苑华侨国际大厦1010室
项目负责人:陈长凯
联 系 人: 胡煜虹、叶诗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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