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政府投资项目投资评审咨询服务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昌乐县政府投资项目投资评审咨询服务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昌乐县政府投资项目投资评审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采购内容:昌乐县政府投资项目投资评审咨询服务采购项目及采购人要求的其它评审项目;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预算金额:300万元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采购服务的具体情况
1、服务的内容:市政(道路、供水、供暖等)、公路(桥梁)、绿化、农田(土地)整理、水利工程、棚户区改造、公共建筑、建筑维修改造、生产工艺类等较复杂工程项目评审
2、服务的要求:对工程量清单审核;提出评审价参考值;根据需要提出设计审核建议;结合招标发包、合同管理、建设管理等提出建议;甲方委托的其他工作。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采购人和项目审批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要求。
4、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预留份额、评审加分、价格扣除、优先采购、强制采购等):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5、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严格执行合同条款。
6、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程序验收。
7、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年5月15日起,至2021年5月17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投标人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年5月18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投标人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投标人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七、项目联系方式
1.招标人:昌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昌乐县商务社区 1 号楼
联系人:刘茂文联系方式:157*****309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诚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樱前街瑞泰南郡A座7楼
联系人:阎雪英联系电话:132*****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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