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工业园区电子印章建设招标公告

化学工业园区电子印章建设招标公告



南京市化学工业园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南京化学工业园区电子印章建设项目..

 
南京市化学工业园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化学工业园区党政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南京化学工业园区电子印章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HXZC-2013GK06-001

2、项目名称:电子印章

3、项目简要说明:见采购需求说明

4、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符合下列条件:

4.1、投标商注册资本两百万以上;具有计算机软件开发企业证书,需提供用于该项目的原厂商授权文件原件。

4.2、有能力提供本项目中所采购的软件开发及服务,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单位或其它经济组织。

4.3、具有独立完成软件开发、安装、调试及维护其正常运行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4.4、须为独立法人,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提供ISO27001、ISO9000、CMMI5等相关认证之供应商优先。

5、投标保证金:(不需要)

6、招标文件获取方法:在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免费下载。

7、递交投标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两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密封递交并加盖骑缝章。

8、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13年6月 27 日14 :00 至14 :30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南京化学工业园区政府采购中心(大厂园西路180号政务中心二楼)

9、开标时间、地点:2013年6月27 日 14 :30 ,南京化学工业园区政务中心二楼,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法人或法人委托人出席开标仪式。

10、交货地点:采购单位 交货安装完成日期: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

以上若有变更将通过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本中心网站公告影响投标,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采购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田彦旻 159*****118

集中采购机构: 南京化学工业园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南京化学工业园区政府采购中心(大厂园西路180号政务中心二楼)

联 系 人:刘玲 周玉萍 梁珍翠

联系电话:***-******** 传 真:***-******** 邮 编: 210048

南京市化学工业园区政府采购中心

南京市化学工业园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南京化学工业园区电子印章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南京市化学工业园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化学工业园区党政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南京化学工业园区电子印章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1、项目编号:HXZC-2013GK06-0012、项目名称:电子印章3、项目简要说明:见采购需求说明4、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符合下列条件:4.1、投标商注册资本两百万以上;具有计算机软件开发企业证书,需提供用于该项目的原厂商授权文件原件。4.2、有能力提供本项目中所采购的软件开发及服务,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单位或其它经济组织。4.3、具有独立完成软件开发、安装、调试及维护其正常运行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4.4、须为独立法人,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5、提供ISO27001、ISO9000、CMMI5等相关认证之供应商优先。5、投标保证金:(不需要) 6、招标文件获取方法:在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免费下载。7、递交投标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两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密封递交并加盖骑缝章。8、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13年6月 27 日14 :00 至14 :30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南京化学工业园区政府采购中心(大厂园西路180号政务中心二楼)9、开标时间、地点:2013年6月27 日 14 :30 ,南京化学工业园区政务中心二楼,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法人或法人委托人出席开标仪式。10、交货地点:采购单位交货安装完成日期: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以上若有变更将通过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本中心网站公告影响投标,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田彦旻 159*****118集中采购机构: 南京化学工业园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 南京化学工业园区政府采购中心(大厂园西路180号政务中心二楼)联 系 人: 刘玲 周玉萍 梁珍翠 联系电话:***-******** 传 真:***-******** 邮 编: 210048南京市化学工业园区政府采购中心2013年6月20日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HXZC-2013GK06-001 项目名称:南京化学工业园区电子印章南京市化学工业园区政府采购中心二零一三年六月第一章 投标邀请南京市化学工业园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化学工业园区党政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南京化学工业园区电子印章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1、项目编号:HXZC-2013GK06-0012、项目名称:电子印章3、项目简要说明:见采购需求说明4、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符合下列条件:4.1、投标商注册资本两百万以上;具有计算机软件开发企业证书,需提供用于该项目的原厂商授权文件原件。4.2、有能力提供本项目中所采购的软件开发及服务,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单位或其它经济组织。4.3、具有独立完成软件开发、安装、调试及维护其正常运行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4.4、须为独立法人,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5、提供ISO27001、ISO9000、CMMI5等相关认证之供应商优先。5、投标保证金:(不需要) 6、招标文件获取方法:在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免费下载。7、递交投标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两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密封递交并加盖齐缝章。8、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13年6月 27 日 14 :00至 14:30 ,截止时间后,招标方不再接受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办理完毕签名报到、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其它报价通知书所规定的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完成的事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南京化学工业园区政府采购中心(大厂园西路180号政务中心二楼)9、开标时间、地点:2013年6月 27 日 14:30 ,南京化学工业园区政府采购中心,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法人或法人委托人出席开标仪式。(请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参加,或授权代表持本人身份证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 10、交货地点:采购单位 交货安装完成日期: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以上若有变更将通过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本中心网站公告影响投标,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田彦旻 159*****118集中采购机构: 南京化学工业园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 南京化学工业园区政府采购中心(大厂园西路180号政务中心二楼)联 系 人: 刘玲 周玉萍 梁珍翠 联系电话:***-******** 传 真:***-******** 邮 编: 21004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招标投标。2、定义2.1 “招标货物”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2.2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3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2.4 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应提供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认证。2.5 “投标人”指响应招标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标人应当是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的本国供应商。3、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3.1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1)具备独立法人资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1)投标商注册资本两百万以上;具有计算机软件开发企业证书,需提供用于该项目的原厂商授权文件原件。(2)有能力提供本项目中所采购的软件开发及服务,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单位或其它经济组织。(3)具有独立完成软件开发、安装、调试及维护其正常运行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4)须为独立法人,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提供ISO27001、ISO9000、CMMI5等相关认证之供应商优先。4、招标文件构成4.1 招标文件组成:投标邀请、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和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和废标条款、附件等。4.2 招标的最小单位是包。招标货物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投标人对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得部分投标;招标货物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可以以包为单位投标。4.3 采购中心如果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人案的,投标人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 备选方案将被拒绝。5、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5.1 采购中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2 采购单位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视情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标前答疑会。如果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标前答疑会的,将在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中确定时间和地点。5.3 采购中心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有权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6、投标费用6.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中心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2 本次采购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请投标人予以关注。二、投标文件的编制7、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7.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7.2 投标人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3 如无特别说明外,投标人应用人民币报价。7.4 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7.5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投标人承担。7.6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8、投标文件的组成8.1 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在《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规格偏离表》等处逐条标明满足与否。8.2 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9、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9.1 商务部分是证明投标人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招标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1)* 投标函(投标申请及声明);(2)*法人证明文件(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页)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企业相关资质文件及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质量体系认证、企业相关资质证书等相关材料);(4)*业绩汇总表; (5)投标报价表、投标报价明细表;(6)依法缴纳税收证明(至少近三个月);(7)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至少近三个月);(8)*《商务条款偏离表》;(9)*服务承诺条款(包括调试、维护、培训);(10)合同条款(11)其他情况说明书,包括投标单位竞争优势简述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12)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如果有的话);(1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1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9.2 投标货物如果属于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应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标注,并提供相应证书的复印件。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10、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10.1 技术部分是证明投标人投标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投标报价表中的货物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10.2 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应提供生产许可证;实行强制认证的,应提供强制认证证书。10.3 投标货物如与招标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并在《技术规格偏离表》中逐条予以说明。10.4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技术资料、文件和有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1)*《技术规格偏离表》;(2)*《供货一览表》; 含详细的配置的技术参数表(3) 强制认证证书(复印件);(4) 技术支持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5)*电子印章建设详细的设计方案、实施计划和验收标准等。(6)*对项目响应时间给出详细说明;(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资料等。10.5 采购文件中要求的产品品牌或型号,是采购人根据项目所要实现的功能推荐的品牌或型号,并不是限制条件,供应商可以采用不低于推荐的产品档次参与竞争。但是,所有技术参数和功能不得低于采购要求,并保证与原有设备的兼容,以及项目整体性能的实现。11、投标文件的价格部分11.1 价格部分是对投标货物价格构成的说明,招标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对每一项货物仅接受一个价格。11.2 报价应包含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保险、安装调试及其材料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伴随服务、人员培训发生、交付使用之前的所有含税费用,以及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等。11.3 投标人应在《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等标明投标货物和服务的单价、总价以及分项报价。11.4 《开标一览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一份单独封装,并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以便唱标时查找。12、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12.1 其他部分由投标人根据编制投标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以及投标单位竞争优势简述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13、投标保证金(本次不需要)14、投标有效期14.1 自开标之日起60天内投标有效。14.2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中心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这种要求,并且不影响保证金退还。接收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规定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5、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15.1 投标人应提交一式三份投标文件(壹份正本、两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5.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由参与投标供应商的法人代表或经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三、投标文件的递交1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16.1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1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拒收:17.1 未按投标邀请规定的数额和办法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17.2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等。1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8.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中心。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8.2 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的,撤回投标的行为将被记录在案,投标人今后参与南京市化学工业园区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将会受到影响。18.3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19、联合投标19.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规定。19.2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报价,即被认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的所有条款和规定,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19.3、供应商应认真审阅本采购文件,并对自身的工作负责,报价一经确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履约。19.4、报价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合同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如有违反,将视为不合格供应商,其报价文件无效。20、诚实信用20.1 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20.2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20.3 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中心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经查实投标人有此行为的,将在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告,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投标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21、开标21.1 采购中心将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21.2 开标时,采购中心将邀请公正机构或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人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21.3 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人案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21.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唱标《开标一览表》为准。21.5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2、评标22.1 评标组织22.1.1评标工作由采购中心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4)向采购中心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22.1.2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独立开展评审工作。22.2 评标程序22.2.1 投标文件的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投标邀请规定的数额和办法交纳投标保证金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以及没有《开标一览表》或《开标一览表》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4)非实质性指标负偏离超过允许最大数量的;(5)标准配置或技术要求有漏项的;(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分部分项报价错漏一致,且没有合理解释的;(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9)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个人或者企业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函的反担保的;(10)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的;(1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2.2.2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2.2.2.1 实质性要求是指本招标文件中用带星号(“*”)、“必须”或“应(应该)”等其他文字说明的商务和技术要求;用数值表示的非实质性商务和技术要求,负偏离不得超过1%。22.2.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同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供应商:(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2.2.3 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2.4 比较与评价。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3 评标方法和标准23.1 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报价截止时间后,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且报价最接近标的”的原则组织采购小组对投标项目进行综合评议、打分后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采购小组成员由相关专家、招标方工作人员和相关领导组成。23.2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性能等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等。23.3 评分标准详见第三章。24、定标24.1 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分依据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得分相同的,按投标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顺序排列。报价合计与明细价不相符的以报价合计数为准;报价中如有大小写不相符的以大写数字为准。24.2 综合比较与评价后,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得分最高、价格最低、技术指标最优的供应商确定为中标供应商。24.3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将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公告,并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24.4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4.5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拒绝签订合同的,应至少向中标供应商支付与投标保证金相等的补偿金,以及供应商为招标、投标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和双方商定的其他补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4.6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供应商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不得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三年内不得参加南京市政府采购活动。25、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五、签订合同26、签订合同26.1 中标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6.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6.3 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6.4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六、质疑和投诉27、质疑和投诉27.1 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中心提出询问,采购中心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中心只接受相关制造厂商针对本招标文件中相关设备性能技术指标的疑问和质疑。27.2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采购中心。27.3 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中心不予受理:(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法律依据(具体条款);(3)质疑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如果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5)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等。27.4 投标人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中心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27.5 采购中心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中心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27.6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中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南京市六合区政府采购管理科投诉。第三章 采购需求及评分标准1、电子公文版式的要求1.1支持Word、Excel、WPS等主流办公软件,可以把这些办公软件生成的文档原版原貌地转化成不可篡改的版式文件CEB; 1.2符合长期保存规范:版式文件要满足 《待发布行业标准—文书类电子文件长期保存格式规范DA/T 49—2012》;1.3支持S10、MPS、S2、S72、S92、WPS、DOC、DOCX、PDF、TXT等格式文件的转换,支持集成扫描时自动转换;1.4提供开发接口对版式文件应用开发、如提取文本;1.5支持基于版式文件的电子表单技术应用;1.6支持与第三方全文检索软件集成,精确定位到文件内容并高亮显示,支持高效率的建库和检索,支持海量数据库,支持多种搜索引擎;2、电子印章的要求2.1要求跟江苏省委省政府使用的电子公章系统以及南京市市统一办公平台中的电子公章系统系统兼容或保持一致。2.2需支持版式文件CEB格式。2.3提供独立完整的印章制作、发放、使用等功能模块。2.4电子印章必须通过实物印章扫描后制作生成,图像特征应与实物印章的图像特征保持一致。2.5加盖到电子公文上的电子公章,不能被拆离,不能被人为篡改。2.6电子公章在屏幕上显示时要通过技术手段虚化显示,防止印章信息的人为窃取。2.7电子印章在屏幕上显示时要有水印,既起到保护电子公章的作用,也能明确此电子公章是通过系统加盖上去的。2.8电子印章需支持移动介质Ukey及U盘上,与硬件信息绑定,不能被拷贝,使用时提供口令保护功能。2.9使用中可以实现可视化盖章、联合盖章、验章、签章管理日志、控制打印份数等功能,可以添加文件编号控制2.10支持与江苏政务CA集成,提供与江苏政务CA集成过的客户列表,不少于10个。3、采购清单产品名称产品说明产品组成数量电子公章分布式B/S架构,同时支持集中式架构。电子公章服务器软件1套电子公章个数授权40个授权文件转换器每部门内应用20套文件阅读器每部门内应用不限产品实施、项目集成、集成开发包(SDK)费用进行现场安装、调试、培训,并根据用户实际需求对产品进行修改。4、售后及培训要求在售后服务期内中标方需对项目维护人员进行电子印章后台使用的培训。南京化学工业园区电子印章成 功上线并正常运行一个月后,中标方应提供至少一年的免费维护。5、评分标准总项分项评价要点满分商务部分(权重30%)公司背景及实力根据公司知名度、公司ISO27001、ISO9000、CMMI5等相关认证,在0-10分之间合理打分,每提供上述证书中的一个给3分,公司注册资金超过1000万给1分;10成功实施案例及项目经验公司相关案例合同提供,在0-15分之间合理计分,每提供一个江苏地区案例得5分;15商务偏离根据谈判人响应文件中的商务条款偏离情况,在0-5分之间合理打分;5技术部分(权重40%)需求理解和响应对项目目标和需求的理解是否准确,在0-30分之间合理计分;30技术偏离根据谈判人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条款偏离情况,在0-10分之间合理打分;10项目报价(权重30%)最终报价以最终入围谈判人有效报价中报价最低者为满分,其余谈判人本项得分为:本项满分×最低报价/谈判人报价。306、售后服务承诺方案具体方案和格式由供应商自行拟定。报价单位(公章):授权代表(签字): 第四章附件附件一:1.投标函南京化学工业园区:你们关于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招标文件收悉,我们经详细审阅和研究,现决定参加投标。1.我们郑重承诺:我们是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供应商,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第77条的规定,本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材料均是真实有效的。2.我们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的条款和规定。3.我们同意提供招标人要求的有关本次招标的所有资料。4.我们理解,你们无义务必须接受投标价最低的投标,并有权拒绝所有的投标。同时也理解你们不承担我们本次投标的费用。5.如果我们中标,我们将按有关要求提供必要的履约保证。 投标人名称:(公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授权代表签字: 职务:日期:2.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表 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表投标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注册资本(万元) 企业资质 企业法人代表姓名 联系电话 授权人姓名 联系电话 企业简介可另附纸近两年营业收入情况 3.业绩汇总表业绩汇总表序号项目名称年份对方单位联系人及电话12345 附件二:谈判申请及声明致:南京市化学工业园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贵方HXZC-2013GK06-001号竞争性谈判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谈判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性文件正本一式壹份,副本一式二份。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总报价为(大写) 元人民币。2、我们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次谈判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内完成货物的启动、调试等服务,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4、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中心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5、我方正式通讯方式为:地 址: 电 话: 传 真: 6、我方正式开户银行和帐号为:开户银行: 帐号: 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供应商名称(章): 日期: 年月日附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致:南京市化学工业园区政府采购中心本授权书宣告:委托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受托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所在单位:职务: 身 份 证:联系方式: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供应商住址)的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南京化学工业园区电子印章建设,项目编号:HXZC-2013GK06-001项目的投标活动进行谈判,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签署投标书和投标文件,与招标人协商、澄清、解释,质疑,签订合同书并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以其自己的名义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均予以承认。受托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至上述事宜处理完毕止。本授权书于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被授权人签字:公司(章):日 期:年月日备注:(1)投标人授权代表须在开标前持本授权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办理交纳保证金、签名报到、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投标文件中则附授权书复印件。(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无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但须持本人身份证及营业 执照复印件办理相关手续。附件四: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南京化学工业园区电子印章建设项目编号: HXZC-2013GK06-001名称单位(套)数量单价总价质保期交货时间报价合计(人民币)(大写) : 佰 拾 万仟佰拾元整(小写) : ¥ 报价单位公章:授权代表(签字):注: ①报价应包括采购文件所规定的施工范围(包括设备及附件、运输、包装、装卸、安装、人员、保险、税金、集成、培训等所有费用)的全部内容。②报价一览表格式不得自行改动。附件五、报价明细表(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HXZC-2013GK06-001序号名称技术规格或参数数量单价(元)总价(元)交货期质保期123456投标单位全称:(公章 )全权代表签字:注:(1)此表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 (2)相关安装调试费用、质保及人员培训、后续服务及其他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计算填列。(3)总价=单价*数量,数量由投标人自行计算并填列。(4)上表中的“投标报价总计”数应当等于“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报价总计”数。附件六、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技术规格偏离表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HXZC-2013GK06-001 序号谈判文件条目号采购要求规格谈判响应偏离说明说明:1.如无任何偏离,也需在响应表中注明。2. 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报价单位(公章):授权代表(签字):附件七、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HXZC-2013GK06-001 序号采购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谈判响应偏离说明:1.如无任何偏离,也需在响应表中注明。2. 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报价单位(公章):授权代表(签字):附件八、供货一览表供货一览表(含配件、备品、消耗材料)项目名称:项目编号:HXZC-2013GK06-001货物1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商名称生产商名称序号名称数量技术参数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报价单位(公章):授权代表(签字) 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 使用单位 : 签订日期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南 京 市 财 政 局监制 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 供应商: (以下称乙方)住所地: 住所地:集中采购机构:南京化学工业园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南京化学工业园区政府采购中心的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供货一览表”。第二条:合同总价款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卸、安装及验收合格买方获得使用许可证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南京化学工业园区政府采购 号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表;(2)供货一览表;(3)交货地点一览表;(4)技术规格响应表;(5)投标承诺;(6)服务承诺;(7)中标或成交通知书;(8)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第四条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第五条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六条包装要求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或运输不当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第七条交货和验收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或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交货地点由甲方指定。如招标文件对交货时间未明确规定,则乙方应当在接到买方通知天内将货物交付甲方。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不得少交或多交货物。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并给甲方货物5%的经济赔偿。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质保证书、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5、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 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需要乙方对货物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经监理、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内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对检验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验收不合格,系统和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赔偿甲方一切经济损失。6、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第八条伴随服务/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或启动监督;(2)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3、若招标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3.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3.2、所购货物由乙方提供至少年的整机质量保修和系统维护;若质保期为乙方承诺的,按承诺的标准执行,(乙方实际承诺的整机质保和系统维保年限为: 年);保修期自甲方在获得技术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运行许可证之日起计算,质保费用计入总价。3.3、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或由南京仲裁委员会裁定。3.4、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按乙方投标承诺执行。3.5、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3.6、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卖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机构提交履约保证金 3000 元。第十条 货款支付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付款方式:安装合格使用30天付30%、六个月付全额的60%、10%壹年内付清。2、如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在签署验收单后的7个工作日内付款。3、如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财政拨款资金,在乙方向化学工业园区政府采购中心提交下列文件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由化学工业园区财政局拨付款项:(1)经甲方盖章确认的发票;(2)经甲方签署的验收单。(3)合同副本。4、以上2、3款款项的支付进度以谈判文件的有关规定为准。如招标文件未作特别规定,则付款进度应符合如下约定: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支付按合同前附表执行。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发生以下情况,违约方应支付守约方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并承担本合同9.2、9.3约定的守约方的利息损失,守约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 在甲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后,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拒绝提供本合同约定的设备的;甲方中途退货的;甲方行为被视为违约或者自动退货的。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付款,应向乙方支付逾期支付部分设备款每天万分之四的利息损失。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设备的,应向甲方支付已经支付的设备款总额每天万分之四的利息损失。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第十三条 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 2 )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政府采购中心存档,一份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3、市政府采购中心为甲方的集中采购机构,根据甲方的授权代其采购确定乙方为中标单位,但不承担本合同规定的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采购人): (盖章) 乙方(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 电话: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号: 帐号: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日期:2013年 月 日日期:2013年 月日集中代理机构:南京市化学工业园区政府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日期:2013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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