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肿瘤医院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编制、“五化”机制体系建设工作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吉林省肿瘤医院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编制、“五化”机制体系建设工作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吉林省肿瘤医院
吉林省肿瘤医院物资采购供应中心,本着公正、公开和公平的原则,拟对下列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以精良的产品、最佳的服务和优惠的价格前来参标并提交密封磋商文件。
一、竞争性磋商编号:WZCG-CSFW202105-04
二、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吉林省肿瘤医院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编制、“五化”机制体系建设工作。
项目依据及要求:见附件一。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7、与采购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竞争性磋商公正性的利害关系,独立于采购人;
8、不存在与其他磋商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9、不存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四、报名时间:
1、2021年5月14日上午 9:00 (北京时间)至2021年5月2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截止。
2、供应商可于即日起每日9:00~16:00时(北京时间)按下列地址递交初审材料,递交初审材料必须为有效证件。
3、递交地址:吉林省肿瘤医院高新院区行政楼326室。
五、报名初审材料要求:见附件二。
六、报价单及磋商文件要求:见附件三。
七、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5月24日9:00开标前,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八、磋商时间:2021年5月24日9:00,开标地点:吉林省肿瘤医院高新院区行政楼325室。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
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仪式。
九、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和中标公告的媒介: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和中标公告在吉林省肿瘤医院官网发布;请磋商供应商关注发布的有关竞争性磋商信息,如有变更恕不再电话通知。
十、有关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具体事项,可来人、来函或电话联系。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锦湖大路1066号
电 话:****-********
联系人:王瑜
电子邮箱:********3@qq.com
附件一:项目依据及要求
一、依据
(一)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依据《吉林省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和《吉林省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进行编写。
(二)双重预防机制编写依据《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指南》等国家相关法律、规范、标准;
(三)“五化”工作编写依据《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吉厅字〔2018〕37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印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安委〔2020〕10号)《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医疗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检查标准(暂行)》《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重点任务推进工作方案》《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和疾控机构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和疾控机构后勤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等相关细则、方案、标准和指南;
二、要求
(一)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相关要求:
1、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依据《吉林省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和《吉林省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进行编写。
2、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内容包括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推进八个方面。
3、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评估通过评审达到二级。
(二)双重预防机制编制相关要求:
1、全面开展医院安全风险辨识。按照有关制度和规范,针对医院医疗管理特点,制定科学的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组织专家全方位、全过程辨识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并持续更新完善。
2、科学评定安全风险等级。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1986),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对不同类别的安全风险,采用相应的风险评估方法确定安全风险等级。安全风险评估过程要突出遏制重特大事故,高度关注暴露人群,聚焦重大危险源、劳动密集型场所、高危作业工序和受影响的人群规模。安全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其中,重大安全风险应填写清单、汇总造册,按照职责范围报告属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依据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建立医院安全风险数据库,绘制企业“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
3、有效管控安全风险。要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针对安全风险特点,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要通过隔离危险源、采取技术手段、实施个体防护、设置监控设施等措施,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要对安全风险分级、分层、分类、分专业进行管理,逐一明确科室、疗区、班组和岗位的管控责任,尤其要强化对重大危险源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区域、岗位、设备、设施的重点管控内容。要高度关注运营状况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
4、实施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并加强风险教育和技能培训,确保管理层和每名员工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引发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三)“五化”工作编制相关要求:
1、依据《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吉厅字〔2018〕37号),制定医院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根据省委、省政府和省安委会工作部署,制定医院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清单。依据《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医疗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检查标准(暂行)》的通知,制定医院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
2、以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年度重点任务为主线,各级各类卫生健康机构按照省卫生健康委2021年1月19日下发的《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重点任务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落实医疗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2个专题和危化品、治安消防、后勤安全3个专项方面任务清单。
3、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主线,制定医院《安全生产工作作战图集》,内容涵盖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落实医疗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2个专题和危化品、治安消防、后勤安全3个专项方面内容,均以图表的形式逐项注明具体工作、推进措施、进展情况、成果形式、责任部门等。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流程图和应对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流程图等。
4、对照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工作清单内容制定《安全责任手册》,照册部署和检查指导工作。制定《岗位安全操作手册》、《风险因素辨识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手册》、《医疗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手册》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手册》。
5、依据《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医疗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检查标准(暂行)》,结合实际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机制。
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评估、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和“五化”抓安全生产体系建设。
附件二:报名初审材料要求
(1)报名所需初审材料:磋商供应商资质(包含具备编制资格的资质)。
(2)审核初审材料时若发现准供应商未按医院要求提供,不允许参加磋商。
(3)审核通过的进行登记确认。
附件三:
1、报价单要求:按附件一要求进行报价,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单独密封,再与磋商文件一并密封递交。
2、磋商文件要求:磋商文件不按医院要求准备的供应商,原则上不予中标。
2.1磋商文件的编制
2.1.1磋商文件应全部逐页编码,不得有任何涂改。磋商文件副本应由正本复制而成(包括证明文件)。
2.1.2磋商文件,正本一份(必须装订成册),副本四份,均以A4纸打印。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的标记“正本”和“副本”的字样。正副本内容应完全一致,如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1.3磋商文件的正副本内材料应按编制目录的顺序摆放:(1)磋商文件封面;(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4)磋商供应商资质;(5)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的证明;(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7)近三年同类磋商项目预案编制业绩,须附相关证明材料(曾为吉林省公立医院制定过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综合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关工作。证明材料指服务合同复印件或发票复印件)。(8)服务承诺方案。以上所有材料均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
2.2磋商文件的签署
2.2.1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封面载明磋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否则无效。
2.2.2磋商文件的密封与标识:磋商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一起包装,磋商文件的外包装应保证其密封性。
2.2.3未按以上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磋商文件将不予受理。
2.3磋商文件的递交:磋商文件应该在规定的磋商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超出规定的磋商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不予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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