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收费站改扩建工程收费大棚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高速公路收费站改扩建工程收费大棚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宁夏高速公路收费站改扩建工程收费大棚改造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高速公路收费站改扩建工程收费大棚改造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审发(2011)489号、(2013)261号、262号、263号、264号、265号、266号、267号、268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招标人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宁夏高速公路收费站改扩建工程收费大棚改造工程,共分 2个标段进行招标;建设地点在宁夏银川市、中卫市、吴忠市、固原市境内,收费大棚工程概况为球形网架结构,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收费大棚立柱基础、立柱、网架结构、屋面的采购与安装及立柱及大棚装饰的施工,排水、电气照明的施工。

预计工期为2013年8月1日至2013年9月20日。

宁夏高速公路收费站大棚改造工程

标段

序号

收费站名称

大棚投影面积

第一合同段

1

杨马湖

364.11

2

马尔庄

261.3

3

青山

574.86

4

孙家滩

261.3

5

高沙窝

204.12

6

青铜峡南

277.14

7

宣和

282.6

8

银川南环

807.12

小计

3032.55

第二合同段

9

鸣沙

147

10

兴仁

133.5

11

长山头

142.8

12

三营

162.4

13

李旺

144.16

14

泾源

210.865

15

青石嘴

165.36

16

滚泉

121.8

17

桃山

133.5

小计

1381.885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年审有效),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专业承包企业二级及二级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且信誉良好并能提供和本项目类似地质、地形条件和类似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2 标段投标,但同一投标单位只能中一个标段。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投标人不得以挂靠方式、相互串通方式、借用其他单位资质方式或其他方式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

3.6外地企业进宁施工须先注册分公司并办理进宁施工企业建筑工程备案登记证,未办理进宁分公司及进宁施工企业建筑工程备案登记证不接受其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6月21日至2013年6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汽车大世界对面4楼)。

宁夏当地企业购买招标文件时须由被授权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年审有效)、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投标有效期内有效)、授权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彩色扫描彩色打印件或彩色复印件) (招标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上述资料内容应该保持一致)。

外省企业需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年审有效)、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总公司)、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宁夏分公司营业执照、进宁施工企业建筑工程备案登记证、宁夏分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身份证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彩色扫描彩色打印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投标人自行勘察;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3年6月27日9时,地点: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610会议室;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7月16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银川市北京路与正源街十字路中西北角)。

5.3 开标时间为2013年7月16日9时30分。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 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75号

邮编:750011

联系 人:宋女士 冯先生

电话:0951-******* *******

传真: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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