皋自然资规挂告字[2021]15号

皋自然资规挂告字[2021]15号

如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皋自然资规挂告字〔2021〕15号

经如皋市人民政府批准,如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m2)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规划指标要求

竞买保证金(万元)

起始价(元/m2

增价规则及幅度

开发程度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R*******

长江镇海坝社区13、14、17组地段

20422

科研用地

50年

1.1<R<1.5

<40%

>20%

200

471

10元/ m2或其整数倍

净地

(1)该地块需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图必须明确绿地范围、配电房位置,各项指标必须准确,区内各管现、智能化系统必须按规范布置,雨污实行分流排放。该地块应全面落实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要求,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一星级以上标准,建筑设计方案通过绿色设计审查。详见规工设(2021)如字4号规划条件。

(2)该地块须按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标准进行建设,并建成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开工建设、九个月内施工至正负零,十八个月内主体封顶,两年内竣工验收,两年半内正式运营。竣工验收后两年内建成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产业园(以科技厅的认定文件为准),三年内建成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以科技部的认定文件为准)。该地块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均为自持,不得分割销售、对外转让。孵化器须建立项目联合评审机制,入孵企业需经如皋市科技局、长江镇人民政府以及环保、安监等部门联合审核把关后方可入驻。

(3)竞得人应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孵化器的设计、装修标准须符合申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验收的标准。孵化器登记注册后,应按孵化器的要求开展各项准备工作,创造条件做好申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工作。

上述(2)、(3)款由长江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和后续执行监督。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用地者含其另外成立的企业均不得参加土地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5月10日至2021年5月30日,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如皋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平台(http://www.landnt.com)(以下简称网上交易平台)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1年5月31日起至2021年6月7日登录网上交易平台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7日16时30分。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网上,挂牌时间为:

报名时间:2021年5月31日8时30分至2021年6月7日16时30分;

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2021年5月31日8时30分至2021年6月7日16时30分;

挂牌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8时30分至2021年6月10日11时;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戶

联系地址:如皋市解放路市民服务中心三楼C区301室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刘女士、戴女士

开户单位、开户行及账号:

开 户 行: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平台上自行选定的银行

账 号:网上交易平台自动确定缴纳竞买保证金账号

如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5月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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