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桥镇清平山庄社区二期招标公告
河桥镇清平山庄社区二期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河桥镇清平山庄社区二期已由盱眙县加快推进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建设,盱眙县河桥镇仇集社区居民委员会受建房农户委托,对河桥镇清平山庄社区二期(统规自建房)进行面向盱眙县内外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自建房农户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河桥镇清平山庄社区二期
2.建设地点:盱眙县河桥镇明山村(自行勘查施工现场)
3.建设规模及范围:本次招标共92户,面积约为10075.78平方米(按实计算),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全费用工程量清单。
4.工期要求:150个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6.招标控制价:1543.5670万元(包含太阳能暂估价18.4万元,水电进户费用、安装费每户1500元,合计13.8万元)
二. 投标须知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1.2投标人必须具备房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单位;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本项目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办法,审查内容如下:
2.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装入投标文件中)
2.2被委托人身份证明;(被委托人身份复印件加盖章装入投标文件中)
2.3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条件及资质要求;(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章装入投标文件中)
2.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加盖章装入投标文件中)
2.5 投标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复印件加盖章装入投标文件中)
2.6项目组成人员证书:
①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复印件加盖章装入投标文件中)
②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 5 年以上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工作经验证明,格式自理加盖公章装入投标文件中)
③安全员有效的岗位证书(证书复印件加盖章装入投标文件中);
④施工员有效的岗位证书(证书复印件加盖章装入投标文件中);
⑤质量员有效的岗位证书(证书复印件加盖章装入投标文件中);
除法定条件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不允许变更,对违约变更人员均应予以处罚; 项目管理机构的其他要求:至少配备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数量符合行业管理部门要求,其他人员的配备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配备,配备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 5 年以上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需提供相关证书,证书复印件加盖章装入投标文件中)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在中标结果公示至施工竣工期间,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但施工企业承接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且总工程量在项目负责人级别承接范围内的除外;也不得兼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企业提供承诺书,盖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中)
项目经理需满足下列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注:1.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项目负责人近 3 年无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企业提供承诺书,盖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中)
2.8被委托人及投标项目经理与投标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章装入投标文件中)
2.9投标人为被委托人和项目经理交纳的社会保险凭据(提供2020年8月以来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章装入投标文件中);
2.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
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
⑧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
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⑨投标企业近两年内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⑩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有失实内容和弄虚作假的内容。
2.11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保证金收取原件、投标文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签到簿上签名,同时将上述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保证金收取原件交到工作人员处。开标会议结束后当场退还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其他材料一律按照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要求,交由评标委员会审查。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进行,考察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等文件要求,在评标阶段,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140*****8001.jpg">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三、有关费用:
3.1投标报名费为200元,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还。报名时只需携带以下资料进行初步审查: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②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带来备查。
3.2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投标人于开标前从其基本账户汇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保证金账户,并办理相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电汇、网银
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的指定账户信息:
(1)开户名: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
(2)开户行:江苏盱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3)银行账号:****************055388
(4)地址:江苏淮安盱眙县
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综合科
投标保证金退还:
(1)招标人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后2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无息);
(2)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2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无息)
3.2履约担保金:中标价的10%,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从基本户汇款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或提供保函(不接受有条件保函),否则将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金返还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职能部门全部验收合格)。
3.3差额履约担保金: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和中标价的差值,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从基本户汇款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或提供保函(不接受有条件保函),否则将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差额履约担保金返还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职能部门全部验收合格)。
四、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省一号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苏建规字〔2017〕1 号、苏建招办〔2017) 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在招标文件中列明2种价格评审标准,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一种作为本项目的评审标准。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评审,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并最大程度满足招标文件各项指标的前提下,评出合格投标人的得分。评标委员会在合格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A×K,Κ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即100分),其它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中间用插入法计算得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 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 Ql+B×K2×Q2,Q2=1-Ql,Ql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l、Kl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97%。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即100分),其它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中间用插入法计算得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
注:1、采用方法一或方法二,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基准价的计算; 2、有效投标价是指资格审查合格且在详细评审中未被作废标处理的投标人;3、如得分相同则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若评标价相同则采取抽签的方式来确定。依此类推,确定第二至第三名中标候选人。
本工程项目设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五、付款方式:按形象进度付款,基础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付完成工程量的60%,一层主体完成付完成工程量的60%,二层主体完成付完成工程量的60%,主体验收结束内外粉完成付已完成工程量的60%,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的85%,审计后付至审定价的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12个月)满一次性付清。
(中标公示结束后三日内签订合同,五日内进场施工)。中标后,中标单位与盱眙县河桥镇仇集社区居民委员会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盱眙县河桥镇人民政府、盱眙县加快推进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合同见证方。本项目所产生的税收必须在项目所在地缴纳。
六、农房建设项目由农房办、住建局牵头,对全县农房建设项目的安全、质量、进度及合同履行进行业务指导和政策解释,对评为优秀项目的给予参建企业进行表彰,表扬,并建议市住建局给予企业信用加2分。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即日起-2021年05月28日(北京时间: 17 时 00 分);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5月31日 9时 00分。本工程接受现场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报名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盱眙县金鹏大道2号(原盱眙县五墩农商行院内)
九、开标地点:盱眙县金鹏大道2号(原盱眙县五墩农商行院内)具体标室详见公告栏(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
十、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
招标人:盱眙县河桥镇仇集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人:朱青松 电话:138*****416
招标代理人:淮安中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付晓敏电话:152*****077 180*****627
盱眙县河桥镇仇集社区居民委员会
2021年05月14日
标签: 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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