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驻所审讯室同录系统数字化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驻所审讯室同录系统数字化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驻所审讯室同录系统数字化改造项目
品目

工程/专业施工/其他专业施工

采购单位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行政区域静安区公告时间2021年05月14日15:2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5月17日至2021年05月2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00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上海市愚园东路 28 号 3 号楼 1218 室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10日11:00
开标地点上海市愚园东路28号3楼1218会议室
预算金额¥41.64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慧
项目联系电话13601624747
采购单位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昌平路 1036 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方老师021-22180900
代理机构名称上海新中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愚园东路 28 号 3 号楼 1218 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慧13601624747、杨佳慧 15317113169

项目概况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驻所审讯室同录系统数字化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愚园东路 28 号 3 号楼 1218 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10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驻所审讯室同录系统数字化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41.64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1.64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驻所审讯室同录系统数字化改造项目(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服务需求)
1、6台半球网络摄像机:2.8-12mm AF 电动镜头,1/3"200W 像素,1080P
2、3台室内高清高速球型网络摄像机:(网线接口),0.0003Lux 星光级超低照度,5 寸,200W 像素,20 倍光变。包含壁装支架
3、6台全向型话筒:审讯专用界面 mic,抗射频干扰,频响 30Hz~20KHz,灵敏度-20dB,信噪比≥74dB
4、3台音频矩阵:数字音频主机,可接入模拟、数字音频信号并实现混音、增益、回声抵消、环境噪声过滤等功能
5、3台硬盘录象机:10 寸触摸显示屏,支持 4 个 1080p 高清网络摄像机接入,支持画中画合成,支持双光盘同步刻录及同步回放。含两个 DVD 刻录机,含 2T 硬盘,含双网口。
6、3台温湿度显示器:温湿度时间显示屏
7、3台LED 显示器:32 寸 HDMI*2 屏幕分辨率 1366x768黑色
8、3台显示器支架:电视支架
9、3台机柜:设备机柜
10、20路视频分配授权:License 授权
11、1台磁盘阵列:4U 机架式 IP 磁盘存储阵列 16 个 SATA 盘位,支持 iSCSI,RAID0/1/5/6/10 3 个千兆网口,支持双网卡绑定,双冗余电源含 16 块2T 企业级硬盘
12、1台编解码机框:集中式综合业务平台,2U 机架式设备,内含电源,自动温控,对外有两个千兆网络接口,提供 8 个业务扩展槽位,各槽位与机箱千兆网络交换,可以装配编码模块、解码模块、网关模块、控制键盘模块等,可以混合装配。
13、2台编解码版:双路高清视频解码模块。支持拼接、漫游功能; 支持开窗支持解码第三方厂商视频码流,支持 H.265/H.264 输出接口 2×HDMI(最高分辨率 4k 即 3840*2160,2 路 HDMI不同源显示)
14、1台视频会议控制器:智能高清视频会议机顶盒终端(8M,1080p,1个 10/100/1000M,内置 PTZ 摄机,HDMI/VGA 输入/输出,内置数字麦克风)
15、1台网络音视频服务器:高清视频会议终端(8M,1080p,2 个10/100/1000M,DVI/VGA 输入/输出,19 英寸1U),含配套摄像机、麦克风
16、1套线缆:辅助材料及线缆
重要提示:不限于此,仅供参考,投标方的设备清单必须在此基础上优化以完全满足项目系
统的最终实际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质保期3年,交付期限合同签订后45天完工(含10天试运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必须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完成登记手续(网址:www.shzfcg.gov.cn 或 www.zfcg.sh.gov.cn)并成为合格供应商(尚未登记的供应商,应该完成登记手续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9、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及维修技术人员,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分包、转包。
注:供应商应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充分证明。所提供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说明,具有有效期的,均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认可。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17日至2021年05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愚园东路 28 号 3 号楼 1218 室

方式:对本项目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供应商请在前往本公司之前先电话联系。凡愿参加 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本项 目将对完成报名的合格投标供应商发售招标文件。(联系人:杨佳慧手机:15317113169)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6月10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10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愚园东路28号3楼1218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需携带的资料:
1)供应商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如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如是“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供应商只需提供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被授权人身份证;
8)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的报名起始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的截图。
9)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中应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代表人)。
注:以上提交的资料(所有资质证明文件须在有效期内)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供应商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昌平路 1036 号        

联系方式:方老师021-221809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新中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愚园东路 28 号 3 号楼 1218 室            

联系方式:张慧13601624747、杨佳慧 153171131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慧

电 话:  1360162474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数字化 审讯 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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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中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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