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工网机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工网机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工网机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品目

工程/专业施工/其他专业施工

采购单位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行政区域静安区公告时间2021年05月14日15:2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5月17日至2021年05月2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00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上海市愚园东路 28 号 3 号楼 1218 室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10日10:30
开标地点上海市愚园东路28号3号楼1218会议室
预算金额¥51.594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慧
项目联系电话13601624747
采购单位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昌平路 1036 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方老师021-22180900
代理机构名称上海新中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愚园东路 28 号 3 号楼 1218 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慧13601624747、杨佳慧 15317113169

项目概况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工网机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愚园东路 28 号 3 号楼 1218 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10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工网机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51.594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1.594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检工网机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服务需求)
1、1项37 平米机房装饰工程:含机房顶面、墙面及地面装饰、线路改造与整理
2、1套市电、UPS 供电系统:含 30KV UPS 主机一台,32 节原装电池,包含电池架和电池连接线
3、1套机房空调系统:含 5P 精密空调主机一台,包含安装、铜管、排水管,支架等配件
4、1套气体消防系统:含柜式灭火装置、灭火药剂、泄压口;
火灾报警控制器、智能光电感烟探测器、智能感温探测器等配件

合同履行期限:质保期3年,交付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完工(含10天试运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组织或其它组织,其经营/业务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报名起始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内任一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
(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中应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代表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方必须直接服务,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分包、转包。
注:供应商应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充分证明。所提供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说明,具有有效期的,均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认可。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17日至2021年05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愚园东路 28 号 3 号楼 1218 室

方式:对本项目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供应商请在前往本公司之前先电话联系。凡愿参加 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本项 目将对完成报名的合格投标供应商发售招标文件。(联系人:杨佳慧手机:15317113169)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6月10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10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愚园东路28号3号楼1218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需携带的资料:
1)供应商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如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如是“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供应商只需提供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被授权人身份证;
8)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的报名起始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的截图。
9)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中应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代表人)。
注:以上提交的资料(所有资质证明文件须在有效期内)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供应商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昌平路 1036 号        

联系方式:方老师021-221809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新中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愚园东路 28 号 3 号楼 1218 室            

联系方式:张慧13601624747、杨佳慧 153171131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慧

电 话:  1360162474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机房 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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