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烟草公司泸州市公司2021年烤烟、包装物及烟用物资运输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四川省烟草公司泸州市公司2021年烤烟、包装物及烟用物资运输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四川鑫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类型:其他
四川省烟草公司泸州市公司2021年烤烟、包装物及烟用物资运输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四川鑫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四川省烟草公司泸州市公司委托,拟对四川省烟草公司泸州市公司2021年烤烟、包装物及烟用物资运输服务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XSJS********-***
2、项目名称:四川省烟草公司泸州市公司2021年烤烟、包装物及烟用物资运输服务采购项目
3、招标人:四川省烟草公司泸州市公司
4、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鑫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
三、项目概况:
四川省烟草公司泸州市公司采购运输服务,包括烤烟运输、包装物运输和烟用物资运输服务,该项目分为2个标段。
标段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项目预计金额 |
一标段 | 古蔺分公司烤烟、包装物及烟用物资运输服务 | 泸州市古蔺县烟草公司仓库、仓储中心,各乡镇收购线仓库,宜宾复烤厂,叙永县烟草公司仓库 | 76.32万元 |
二标段 | 叙永分公司烤烟、包装物及烟用物资运输服务 | 泸州市叙永县烟草公司仓库、仓储中心,各乡镇收购线仓库,宜宾复烤厂,古蔺县烟草公司仓库 | 76.71万元 |
注:1、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2、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上表中任何一个或多个标段。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已实施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承诺函)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5、 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失信记录(提供承诺函):
5.1 截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指南:进入首页-信用服务-分别点击上述3项条款后进行查询);
5.2截止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指南:进入首页-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件-贪污贿赂-输入投标人名称后查询】;
注: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现场使用电脑进行核查,评标委员会对查询情况进行核实后完成相关的资格性评审。
6、 截止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未处于烟草行业单位的投标限制期内(提供承诺函);
注:招标人在评标现场提供烟草行业供应商“黑名单”及各投标人实际控股人是否为“黑名单”内供应商的实际控股人的查询情况,评标委员会进行核实后完成相关的资格性评审。
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不得参加投标(提供承诺函);
8、 如投标人之间以及投标人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之间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
注: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现场使用电脑通过“天眼查”查询是否存在上述情形,评标委员会对查询情况进行核实后完成相关的资格性评审。
9、 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
10、 具有不少于15辆用于本项目服务的车辆(须提供不少于15辆自有或协议运输车辆照片、行驶证及相关协议证明)。注:两个标段均参与投标的,提供的车辆不可重复。
11、未处于以下其他禁止投标情形(提供承诺函):
(1)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2)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存在人员相互任职或工作情况的;
(3)当前处于停业状态的;
(4)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投标限制期内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处于破产状态的;
(7)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的;
(8)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存在经济刑事案件的;
(9)近3年内,投标人因产品质量问题遭受过行政主管部门以下行政处罚的: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
(10)近3年内在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有腐败行为并被司法机关认定为犯罪的;
(1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正在被纪委监察委立案调查的;
(12)投标人的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与其他投标人的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为直系亲属关系的,相关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活动。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发售(报名)时间、地点:
1、 招标文件发售(报名)时间:自 2021 年 5 月 17 日至 2021 年 5 月 21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招标文件发售(报名)地点:四川鑫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19号新希望国际A座14楼1407)。
3、 招标文件资料费:300 元/份(招标文件资料费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4、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4.1提供“三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注:已实施三证合一的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2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原件,介绍信中必须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名标段号。
4.3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注:投标人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报名方式:(不接受除以下两种报名方式外的其他任何方式)
5.1现场报名:
招标文件发售(报名)时间内,携带本条第4款要求的资料前往招标文件发售(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以现场接收报名材料为准,逾期不予报名。
5.2网上报名:
请按公告联系方式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并将本条第4款要求的资料(彩色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传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并将报名全部资料邮寄至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网上报名有效性鉴定标准:
(1)报名资料的电子扫描件须在报名截止当日17:00前传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
(2)报名资料的纸质版于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寄出。
(3)按时缴纳了招标文件资料费。
注:招标文件电子版与纸质版不一致时,以纸质版为准。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纸质版报名资料并核实后,向投标人邮寄(到付方式)出纸质版招标文件及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
6、 供应商报名资格确认:
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及“近三年内是否存在重大违法失信记录”(“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的4个查询信息结果)以及“本章第四条第8款规定的禁入情形”(“天眼查”查询结果)进行核查,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经招标人确认后,代理机构可拒绝其报名并告知投标人相关情况。
七、公告期限: 5 个工作日。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1 年 6 月 7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至 2021年 6 月 7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九、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 6 月 7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开标时间:2021年 6 月 7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南光路374号(四川省烟草公司泸州市公司办公大楼二楼会议室)。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省烟草公司泸州市公司
地 址:泸州市龙马潭区南光路374号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19号新希望国际A座14楼1407
联 系 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 180*****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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