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电信分公司荷塘区云田自有物业(原凌映明@株洲石峰区云龙方特专营店)引商经营招商公告
株洲电信分公司荷塘区云田自有物业(原凌映明@株洲石峰区云龙方特专营店)引商经营招商公告
标包名称:株洲电信分公司荷塘区云田自有物业(原凌映明@株洲石峰区云龙方特专营店)引商经营招商公告标包内容说明:
株洲电信分公司荷塘区云田自有物业
(原凌映明@株洲石峰区云龙方特专营店)
引商经营招商公告
根据《关于加强自有物业引商置换规范管理的通知》(中电信湘【2015】306号)文件精神,按照原引入商年度发展及置换履约情况,结合引入商协议到期时间,我分公司拟对荷塘区云田自有物业原凌映明@株洲石峰区云龙方特专营店公开选择合作商,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店面情况:
招商店面为云田乡酸塘组自有物业,店面面积45平米,公允年租金1.1万元。
二、招募数量:1家
三、合作基本条件
1.有等价值独立店面(或卖场内不低于10节柜台),且未享受公司补贴门店,愿意做为置换专营门店的优先合作,置换门店可不限于1个店,多店情况下必须有一个为电信专营店。
2.有置换门店但置换店面价值不足,需缴纳0.3万元作为置换诚意金,并承诺在三个月内等价值置换到位或补足门店总价值服务费差额。
3.暂无置换门店,需缴纳0.3万元作为置换诚意金,并承诺在三个月内等价值置换到位。
4.正式签订合作协议时,合作商缴纳0.1万元,作为月度承诺销量目标完成情况的履约保证金,具体细节在协议中明确。
5.销量目标:
1、销量保底目标、保证金、履约金
(1)销量保底目标:店面销量积分目标厅内+厅外不低于2500分/月,年积分目标30000分,其中门店销量厅外积分目标不低于总积分目标的33%。
(2)履约单价:0.367元/分,厅内外分开履约。
(3)服务保证金:按电信公司服务保证金缴纳规则,中选代理商须缴纳服务保证金 1 万元,(在株洲电信公司缴纳保证金超过15万的,可不缴纳)。
2、积分规则条款(按省公司最新对应的积分规则)
3、店内不允许销售非电信网络制式的定制终端、无厂商品牌终端。
4.、自行配置终端柜、体验设备,统一配备店员服装;
四、合作商报名提交主要资料:
1.凡投标需缴纳0.3万元参选金,作为中标方履约保证,未中标者当月无息退还。
2.所在企业工商证、税务证、机构代码证等合法经营资质证书。
3.现有可作为置换店的门面,须提供该店面的房租合同。
4.合作主要经营思路,包括运营模式及思路、业务量发展承诺、资源(含置换)投入的安排,服务保障承诺。
五、引商的日程安排
1.引商公告及报名。2021年5月11日开始在公司办公自动化、阳光网等发布引商公告并向代理商进行邀约及宣传。
2.报名时间及地点:2021年5月13日17:30点前,报名地点:株洲市电信公司荷塘分局,联系人:黄婷 133*****898。
3.竞标商议:2021年5月14日9点30分在公司五楼招投标会议室由公司招标办组织竞标商商务谈判,依据合作商企业资质、投入门店资源、经营思路、业务量承诺及置换等方面进行综合确定拟合作代理商。
4.定标公示三天,不影响公示结果的,与合作商签订引商入店合同。
2021年5月11日
荷塘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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