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本级2021年度36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及(二期)设计及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来宾市本级2021年度36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及(二期)设计及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来宾市本级2021年度36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及(二期)工程已由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来发改审批〔2021〕28号、来发改审批〔2021〕2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西来宾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自治区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等,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2021)总第2号 建设地点:来宾市城区人民医院生活区、种子公司生活区、原卫校生活区、保险公司生活区、工商银行生活区原旧政府开发区(教师楼)、水利施工队、农机二厂老生活区劳保小区、来宾市兴宾区环卫站、来宾宾馆、百货小区、百货生活区、邮电小区、农资小区、永鑫糖业小区、医药小区、煤炭局、物资开发小区、物资小区、石油公司、林业局住宿小区、来宾市职教住宿楼、来宾市民族小学住宿区、来宾市民族中学住宿区、中国南方电网超高压输电公司柳州局来宾工作站、矿产局宿舍区、新华小学宿舍区、砖瓦厂ー区、交通小区、农业银行小区、司法小区、炼厂五区、治炼厂六区、市政小区四建小区(河西)等共36个老旧小区内。 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对来宾市城区人民医院生活区等共36个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涉及楼栋151栋,户数3235户,总建筑面积315605平方米,改造内容主要包括拆除工程、建筑改造工程、道路工程、照明、供电及通讯工程、无障碍工程、燃气工程、公共服务配套用房工程、停车棚工程和其它设施等。 合同估算价:3778.95万元。 本项目总工期为207天(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7天(日历天);施工工期200天(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1 年6 月至2021 年12 月。 2.2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在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投资限额及工程质量、进度要求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初步设计进行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 2.3本项目?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2.5 本项目?不要求绿色建筑设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设计资质: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设计负责人不能和项目总负责人为同一人。 3.2.3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 3.2.4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3.6联合体成员最多由1家设计单位和1家施工单位组成。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30日),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来宾)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图纸电子版每套售价250 元(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现场收取费用及开具凭证(请各投标人尽量合理安排时间,招标代理工作人员以购买招标文件凭证接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 年6月15日11时00 分,地点为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具体开标室见当天电子屏幕安排)。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施工项目经理、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设计费支付方式:①、承包人按期将施工图文件(共12 套完整施工图)送至发包人处,二十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暂定设计费的60%;②、项目竣工验收及预算价(如没有预算价则以结算价,但如有预算价则以预算价作为最终设计费计算依据,不再参考后续结算价)审定后二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设计费的100%,此阶段设计费以审定的本项目预算价(如没有预算价则以结算价,但如有预算价则以预算价作为最终设计费计算依据,不再参考后续结算价)中的建安工程费(不含建安劳保费)为计费基数。在支付每笔设计费时,由发包人直接支付给承包人负责设计的单位,承包人负责设计的单位需向发包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方能办理支付手续。 施工费支付方式:①、本项目在合同签订后,预付款由发包人视上级专项资金拨付情况酌情给予支付,最高可支付至合同暂定价的30%;②、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对承包人提交的已完成工程计量资料进行审核,若预算未审定的,工程款支付至发包人已完成工程量审核后价款的60%,预算已审定的,则工程款支付至发包人已完成工程量审核后价款的80%;③、工程结算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④、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无息)。在支付每笔施工费时,由发包人直接支付给承包人负责施工的单位,承包人负责施工的单位需向发包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方能办理支付手续。 7.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http://ggzy.jgswj.gxzf.gov.cn/lbggzy/)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来宾城建投资集团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来宾市滨江北路288号 地址:来宾市祥和路1020号 裕达大厦17层投资发展大厦14楼 邮编:546100 邮编:546100 联系人:黄工联系人:韦海露 电话:****-*******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79@qq.com 2021年5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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