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重要技术创新研发与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沈阳市科技条件平台第三方运营机构招标采购公告

沈阳市重要技术创新研发与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沈阳市科技条件平台第三方运营机构招标采购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阳市重要技术创新研发与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沈阳市科技条件平台第三方运营机构招标采购公告 有效期: 2021-05-14 至 2021-05-21
撰写单位: 辽宁朝弘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沈阳市重要技术创新研发与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沈阳市科技条件平台第三方运营机构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重要技术创新研发与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沈阳市科技条件平台第三方运营机构招标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领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09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00-02170
项目名称:沈阳市重要技术创新研发与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沈阳市科技条件平台第三方运营机构招标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300,000.00
最高限价(元):1,30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需求概述

沈阳市科技条件平台是科技资源的共享平台、科技企业的服务平台和科技成果的转化平台。平台的运营,要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突显公益服务的价值,尊重市场的运行规律,围绕沈阳市科技创新发展的现实需要,不断深化科技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加快转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和公益性事业单位的服务方式,逐步引入市场化运营机制和模式,最终探索出一条科技资源高效利用、科技服务支撑有力、科技成果转化顺畅的路子。

目前,沈阳市科技条件平台已经上线运行,按照市政府对条件平台的定位和要求,平台将引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引入第三方机构,对平台进行市场化运营。主要运营内容包括:

1.建立和完善科技资源基础数据库

沈阳市科技条件平台的主要任务,就是通过线下挖掘的方式,整合沈阳地区的大型仪器、科技成果、专家人才、技术专利、服务机构和企业需求等科技资源,依托沈阳地区的各大高校、科研院所、重点企业和各类创新主体,建立并完善各类科技资源数据库,围绕材料科学、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沈阳重点产业的发展需要,提供基础的科技条件支撑。

同时通过对平台数据的统计汇总,形成各类数据分析图表和报告,为政府制定科技、产业政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依据。

2.开展平台宣传和推广活动

深入全市各大高校、科研院所、重点企业、工业园区和孵化机构开展宣传和推广活动,对平台的使用方法、业务流程和相关政策进行培训,借助各类平台和媒介宣传推广沈阳市科技条件平台,不断扩大平台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不断吸引高质量的服务机构和企业成为平台用户,增强平台的活跃度。

3.举办成果转化和对接活动

根据平台用户的需求,与中介服务机构合作,不定期举办成果转化、项目对接、专题讲座、技术论证、项目路演和创新沙龙等活动,将线上资源与线下服务结合起来,对不同企业需求开展定制化服务,提升企业创新活力,满足企业对最新科技成果的需求,在服务过程中逐渐积累企业需求数据,对重点企业进行跟踪服务,逐步将平台的资源优势转化为企业的创新优势。

4.建设高校院所和企业工作站

结合沈阳市科技创新发展工作的实际情况,在平台上建设一批高校院所和企业工作站,首先通过科技创新政策的引导,使各大高校院所和企业能够参与到科技资源的开放共享当中来。其次运用市场化运营手段,使科技资源开放共享过程中产生的利益得到合理的分配,不断提升高校院所科技资源的对外开放程度和服务能力,畅通企业与高校院所之间的产学研合作通道,逐步探索和建立起科技资源的市场化运作模式。

5.搭建和稳固区域合作平台

以首都科技条件平台和沈阳经济区为依托,持续搭建和稳固京沈合作关系,深入推进和完善沈阳经济区城市工作站建设,通过引进北京地区和沈阳经济区内的优质服务机构进驻沈阳市科技条件平台,促成跨区域的合作项目落地。通过创新京沈、沈阳经济区等合作机制,提高沈阳市科技条件平台综合服务能力和用户认可度,促进条件平台创新资源和创新要素的跨区域流动。

6.保障平台稳定和高效运行

平台要组建一支稳定、专业的管理和运营团队,为平台提供稳定、安全的运营环境,对政府、企业和服务机构发布的各类信息进行审核、更新和维护,随时监督平台的运行状态,及时响应用户需求,为用户提供高效、便捷、实用的一站式科技服务。

此外,第三方运营机构还可以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经营优势,利用平台现有资源和功能开展有偿的增值服务,着力打造条件平台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形成常态化收益,逐步实现平台运营经费自给自足。

(二)主要指标

1.新增服务机构30家,要求在线通过审核,并至少发布一项服务项目;

2.新增仪器数量500台(套)及以上,要求仪器原值在5万元及以上,其中30万元及以上的仪器不低于新增总量的60%;

3.新增企业需求300项及以上,要求运营机构与企业的对接率不低于70%;

4.新增专家人才300人以上,要求新增专家具有副高/副教授以上职称;

5.新增科技成果300项及以上;

6.平台成交额5000万元及以上;

7.新增注册高企200家及以上;

8.新建高校、院所工作站2个及以上;

9.新建企业工作站2个及以上;

10.市级以上主流新闻媒体报道4次及以上;

11.全年开展宣传推广、项目对接、成果转化、技术交流及各类培训、路演等活动不少于30次,要求100人及以上的活动不少于3次。

(三)能力需求

1.投标单位中标后,组建的运营团队中专职工作人员不应少于10人,负责开展日常运营工作。

2.具备开展宣传推广、项目对接、成果转化、技术培训等活动的能力。

3.具备平台系统日常运维能力,包括系统操作指导、因系统原有功能使用不便的优化修复、因误操作导致的数据错误维护。

4.具备系统突发事件的诊断、排除能力。

5.具备提供咨询服务的能力,能够解答新增用户的各种业务和技术问题,包括提供技术咨询和指导等服务。

6.具备数据安全保障能力,能够按照行业标准,对系统产生的业务数据进行不定期检查,定期备份数据库,对于可能引发数据丢失、损毁等隐患能够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应提出合理化意见。

       
合同履行期限:运营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365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14日至2021年05月21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领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6月09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彩霞街5号清河湾东门朝弘管理咨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全程电子投标。投标供应商务必纸质响应文件和电子响应文件一致,否则后果自负。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重要技术创新研发与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总站路115号
联系方式: 024-827026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朝弘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浑河堡街清河湾东门
联系方式: 024-31954794
邮箱地址: lnzhaohong@126.com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湖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朝弘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061500010400353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宵
电话: 024-31954794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标签: 运营 第三方 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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