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00吨高性能碳纤维”工程风淋招标公告

“年产100吨高性能碳纤维”工程风淋招标公告

“年产100吨高性能碳纤维”工程采购风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年产100吨高性能碳纤维”项目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备【2011】12号文批准建设。本项目的建设单位为浙江泰先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浙江泰先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招标范围为该项目中风淋。目前,以上建设项目的风淋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浦路399号。

2.2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为:“年产100吨高性能碳纤维”工程采购:风淋。

2.3 项目规模:3台,预算约6.4万元,共1个标段。

2.4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风淋设备及配件的采购、卸车就位、安装、调试、安装技术指导、培训及售后服务等。

2.5 项目工期1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投标人参加本次国内招标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6月19日至2013年6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自行填写《公共小型项目交易报名单》(一式两份并盖章)至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石化建行旁)二楼206室(宁波市镇海区澥浦北海路266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领取招标文件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同时应向招标人交纳1000元的投标保证金,5000元保廉保证金。

缴纳截止时间:2013年6月26日16时00分前

缴纳形式:支票、汇票

提交账户如下:

收款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

帐 号: ****************1220

开户银行:建行宁波镇海化工区支行

联系人:金蓉 电话:0574- ********

地点: 宁波市镇海区蟹浦镇北海路266号

4.3本项目资格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下列资料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

(2)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6月27日14时00分,地点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开标室(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旁建设银行一楼)。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出席,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浙江泰先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浦路399号

联 系 人:张楚明、颜建民

电 话:****-************-********

传 真:****-********

8.监管部门

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小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9.综合监督部门:

宁波监察局驻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监察室  0574-********

公共小型项目交易报名单

建设项目总称

承 包 报 名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介 绍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资质等级

注册资金

企业性质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项目总监姓名

资格等级

交易报名单位(公章):



交易负责人或交易员(签名):

联系电话: 邮箱:

年 月 日

宁波石化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定意见:

(公章)

经办人签名:

年 月日

1、 本报名单一式一份;

2、 本报名单统一交宁波石化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 报名截止时间按信息发布规定截止期,逾期报名无效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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