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130306210020秦皇岛市公安局抚宁分局采购执法办案中心移动板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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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公安局抚宁分局采购执法办案中心移动板房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130*****00201001
项目名称:采购执法办案中心移动板房
预算金额:*******.00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执法办案中心移动板房(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中签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具备上一年度(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会计报表,新成立企业具有近期会计报表及股本构成情况的说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17日至 2021年05月21日, 8:30-12:00-13:30-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6月0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秦皇岛市抚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供应商须派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到现场开标,须携带制作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CA)】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秦皇岛市公安局抚宁分局本级
地址:秦皇岛市抚宁区
联系方式:王庆一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秦皇岛市抚宁区金山大街2号
联系方式:高晓丹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晓丹
电 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移动板房 办案 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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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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