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综合办公楼装饰设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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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综合办公楼装饰设计服务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综合办公楼装饰设计服务已批准,招标人为阜宁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国有,国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装饰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洲业国际汽车城内;
2.2工程规模:阜宁县车辆管理所综合办公楼位于阜宁洲业国际汽车城43#和44#楼,建筑面积约8000m2,其中43#楼功能室布置:一楼违法处理中心、车管所新车注册登记、补换驾驶证、体检等窗口;二楼铁骑队备勤室(铁骑队整体驻老大队部办公)、档案室、案管室、会议室、驾驶员两个教育室等;三楼大队部、通案部、综合、秩序等;四楼大会议室、健身房、浴室、陈列室、荣誉室、舒缓室等;五楼:食堂、部分宿舍;44#楼功能室布置一楼部分机动车检验区、部分交通指挥中心;二楼交通指挥中心。
2.3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供工程的全套施工图及电子档。
2.4设计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行业标准的规范要求,且由中标人负责最终图纸的送审且通过。
2.5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阜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综合办公楼装饰设计服务。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包括办公楼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装饰、给排水、消防、电气、暖通空调、建筑智能化等)及设计方案评审、施工图审查(含消防)、提供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和竣工验收等相关后续服务。
注:①设计过程中设计负责人需与招标人外出考察调研。
②本项目图审部门的图纸审查工作由中标设计单位负责并对接,招标人提供必要协助,涉及的图审费用由招标人承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乙级(含)以上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资质;(注:如中标人无部分专业工程设计能力的,由中标人自行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能力的设计单位完成,其设计成果应满足采购人的要求,其责任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5投标项目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6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7投标人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需办理好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3.8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期内。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售价:2021年5月15日8:30至2021年5月19日18:00,报名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交报名费200元(现金);
4.2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阜宁县徐州路864号,联系方式:180*****138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叁仟 元;履约保证金数额按合同额5%执行。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六、招标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19.8万元
七、付款方式:提交经图审合格后全套施工蓝图,付合同价的60%,余款待施工结束工程通过验收后结清。(以上付款均无息)。
八、评标办法: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价由低至高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阜宁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香港路588号 地址:阜宁县徐州路864号(跃进花苑东门)
邮 编: 224400 邮 编:224400
联 系 人:施先生 联 系 人:曹力
电 话:139*****908 电 话:180*****138
2021年5月15日

标签: 设计服务 装饰 办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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