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系统平台、电子送达平台终端设备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系统平台、电子送达平台终端设备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采购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执行系统平台、电子送达平台终端设备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电子送达平台终端 10台 总价540,000.00元
执行系统查询平台终端 9台 总价1,510,00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05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名称1: 江苏新视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1: 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118号B4栋5层
名称2: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2: 南京市鼓楼区集慧路16号联创大厦B座20层
2021年05月15日至2021年05月22日
无
1.采购人
联系人: 李洋
联系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世纪四路
联系电话: 139*****223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王惠武
联系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街18号
联系电话: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05月15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