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教育局机关渔阳镇原贾庄小学旧址提升改造(项目编号:JZCG2021-XH-007)竞争性磋商公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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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蓟州区教育局机关 渔阳镇原贾庄小学旧址提升改造 (项目编号:JZCG2021-XH-007)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渔阳镇原贾庄小学旧址提升改造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商务中心C区5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ZCG2021-XH-007 项目名称:渔阳镇原贾庄小学旧址提升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6.3246万元 最高限价:226.3246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0日内完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二)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五)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六)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七)采购本国产品采购本国产品明细:采购国内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投标人须具备法人资格,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投标截止时间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B.投标截止时间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2021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投标人须提供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情况说明,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见附件);3.投标人须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单位资质复印件盖投标单位公章;4.负责本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须提供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5.投标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17日到 2021年05月21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商务中心C区501室 方式:供应商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若报名人不是营业执照中登记的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报名单位授权书盖公章),到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商务中心C区501室现场购买,同时提供电子邮箱以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商务中心C区5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5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商务中心C区5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为保证供应商权益及项目的顺利进行,有关该项目的澄清、更正及中标成交信息等均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和http://www.ccgp-tianjin.gov.cn)上发布,请已报名的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关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查看与本项目有关的变更公告内容,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不再另行通知变更内容。对于因未及时查看变更公告内容及未在投标文件中做出变更响应的投标人,由此所造成的后果供应商自行负责,与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无关。同时,如有其他网站转载则仅供参考,采购人和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2: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或http://www.ccgp-tianjin.gov.cn)”上成功注册,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10.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蓟州区教育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蓟州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蓟县兴华商务中心C区5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穆继超 电 话:***-******** 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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