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湿地保护管理中心2020年自治区财政林业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考核项目竞争性磋商

宁夏回族自治区湿地保护管理中心2020年自治区财政林业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考核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自治区财政林业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考核项目
品目

服务/农林牧副渔服务/林业服务/其他林业服务

采购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湿地保护管理中心
行政区域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告时间2021年05月16日18:0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5月17日至2021年05月21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宁夏汇程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西路清水湾学子公寓十层(银川九中对面))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5月27日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宁夏汇程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西路清水湾学子公寓十层(银川九中对面))
预算金额¥6.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毛利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湿地保护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段志刚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汇程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西路清水湾学子公寓十层(银川九中对面)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毛利****-*******

项目概况

2020年自治区财政林业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考核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汇程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西路清水湾学子公寓十层(银川九中对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2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B-2021-(采)-15

项目名称:2020年自治区财政林业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考核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020年自治区财政林业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考核项目

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宁夏汇程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宁夏回族自治区湿地保护管理中心的委托,对2020年自治区财政林业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考核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合格资格的投标人前来竞标。

一、项目名称:2020年自治区财政林业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考核项目

二、项目编号:HCZB-2021-(采)-15

三、采购项目及概况:

3.1招标内容:绩效考评。

3.2标段划分:整个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3采购预算:60000.00元。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四、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4.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4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5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原件);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①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③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④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供应商如符合以上政策标准,应提供声明函,未提供者不予以认定(自然人无须提供以上声明函);

(4)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的,可联系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机构(机构名单及联系方 式详见宁夏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公告栏)。

六、投标报名时间及磋商文件领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17日至2021年5月21日(上午8:30至下午18: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宁夏汇程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西路清水湾学子公寓十层(银川九中对面))进行报名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其他相关证件”等复印件加盖公章,缺一项证件报名审核不予通过。

6.2报名审核通过后,请于2021年5月17日至2021年5月21日(上午8:30至下午18: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宁夏汇程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西路清水湾学子公寓十层(银川九中对面))领取磋商文件。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5月27日14:00-14:30

八、开标时间:2021年5月27日14:30分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宁夏汇程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西路清水湾学子公寓十层(银川九中对面))

十、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十一、采 购 人:宁夏回族自治区湿地保护管理中心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南熏街60号

联 系 人:段志刚

联系电话:****-*******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宁夏汇程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西路清水湾学子公寓十层(银川九中对面)

联 系 人:毛利

联系电话:****-*******181*****102

合同履行期限:3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①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③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④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供应商如符合以上政策标准,应提供声明函,未提供者不予以认定(自然人无须提供以上声明函);

(4)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的,可联系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机构(机构名单及联系方 式详见宁夏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公告栏)。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3.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4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5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原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17日至2021年05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汇程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西路清水湾学子公寓十层(银川九中对面))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17日至2021年5月21日(上午8:30至下午18: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宁夏汇程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西路清水湾学子公寓十层(银川九中对面))进行报名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其他相关证件”等复印件加盖公章,缺一项证件报名审核不予通过。报名审核通过后,请于2021年5月17日至2021年5月21日(上午8:30至下午18: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宁夏汇程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西路清水湾学子公寓十层(银川九中对面))领取磋商文件。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汇程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西路清水湾学子公寓十层(银川九中对面))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5月2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汇程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西路清水湾学子公寓十层(银川九中对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湿地保护管理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段志刚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汇程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西路清水湾学子公寓十层(银川九中对面)            

联系方式:毛利****-*******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毛利

电 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绩效考核 林业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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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宁夏汇程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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