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临精工废品回收招标公告
富临精工废品回收招标公告
富临精工废品回收招标公告
各回收利用单位:
为合理处理我公司生产制造过程中的废钢产品及冲压废钢材料,废不锈钢产品、不锈钢屑;废纸箱、吸塑盒,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公司定于2021年5月28日对我司废品处置进行公开招标。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标内容:
(一) 废钢产品及冲压废钢材料,废不锈钢产品、不锈钢屑。
(二) 废纸箱、吸塑盒。
一、 投标须知:详见《投标说明书》。
二、 履约时间:详见《投标说明书》。
三、 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及地点:
2021年5月16日在富临集团及富临精工网站发放。
四、 截止时间:
2021年5月26日,投标单位必须在此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包括投标书和资格证明资料)直接送到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人事行政部,逾期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 投标地点: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一期办公楼三楼314人事行政部
六、 开标时间:2021年5月28日
七、开标地点: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一期办公楼111会议室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6日
投标说明书
一、 投标资格要求
(一)持有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税机关核发的有效《税务登记证》。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相关回收资质齐全。
(二)按规定缴纳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如有违规,对所付的保证金愿意由接受保证金的单位作罚款处理。
(三)如供应商回收利用,在上述条件下需给出降本目标且价格在最高价格3%以内作为优先条件。
二、 投标书组成:
(一)阳光招标告知函(附件一)
(二)报价单(附件二)
(三)承诺函(附件三)
(四)授权委托书(附件四)
(五)《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
(六)《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三、 标的物:
本招标书的标的物分别为:
(一)废钢产品及冲压废钢材料,废不锈钢产品、不锈钢屑。
(二) 废纸箱、吸塑盒。
以下统称废品。
四、 相关费用处理
(一)投标费用:
投标人需承担与投标有关的自身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标书准备、提交、以及相关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方不承担任何类似相关费用。投标方在我公司规定日期内免费领取招标书。
(二)投标保证金:
1、投标单位须在开标日前(5月28日)向我公司交纳2万元作为投标保证金。
2、投标单位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将被拒绝。
3、相关规定:
(1)如果投标单位中标,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如果投标单位中标后拒绝与我公司签订购销合同,投标保证金将予没收。
(2)投标单位中标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交纳或补足履约保证金,逾期不交的,我公司将不予签订购销合同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3)未中标的单位投标保证金在招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五、 招标书形式和要求
(一)投标书应装档案袋或信封内,密封后加盖本单位公章。
(二)报价单和承诺函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其中报价单请单独放置。
(三)投标方在投标之前应认真阅读本招标书的说明、条件及规定等所有内容,投标方未能遵循此要求而造成的对本标书所要求投标方提供的任何资料、信息、数据的遗漏或任何非针对招标书要求项目的报价均须自担风险,并承担可能导致其标书被废的后果。
六、 标的物及计量
(一)经我公司仓库工作人员、行政工作人员确认并申请报废集中处理的废品,由行政、仓库管理人员监督过磅后,开具废品集中处理出门单,到场人员签字确认后有效。
(二)生产及制造过程中所产生的废品,堆放于我公司指定地点,承包商在回收时以过磅单为结算依据。
七、 中标价格及结算方法:
(一)标的物报价及中标价均为不扣除任何异物价格,标的物报价为签订购销合同第一季度执行价,招标后合同签订有效期为3年,合同期间结算价格实行季度调整,一季度一价,季度开始若市场价格(最高和最低的平均价格)比招标计算均价增减3%以内不做调整,变动超过3%以上实行同比例调整。
(二)投标单位按我公司提供物料明细报价,竞价高者为中标单位(具备相关处理资质)。
(三)我公司设有保留价,任何低于保留价的标书将视为废标,如果所有报价均低于保留价,我公司将再次组织投或议标。
(四)结算方式为交纳在我公司履约金为基础,依次结算,并保留足够履约金以供下次废品回收担保。
(五)各屑类废料按冬夏两季抽查水分比例扣减过磅重量。
(六)招投标及中标确定
(1)具备资质条件单位进行现场分类开标,公示投标价格后进行现场竞价,价高者且高于保底价为中标单位。
(2)中标后不履行相关义务,则由下一家为中标单位。
八、季度价格执行参考
废品季度结算价格参考“长江有色金属网https://www.ccmn.cn/”、“四川废品网(绵阳)https://sc.zgfp.com/”季度调整前1月均价 [(最低价格+最高价格)/2]。
九、履约期限和货款结算
(一)本次招标的履约期限从2021年6月1起至2024年5月31日止
(二)中标单位应在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向我公司支付履约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
十、运输装卸费用
在甲方厂区内,乙方应在甲方仓库管理员安全指导下进行装卸,乙方应自行雇佣工人装卸所有废物,运输车辆及运输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十一、投标方如有需求,可在2021年5月16日至2021年5月26日之间与我公司联系人当面沟通,并可到现场实地查看废品实物状态。
十二、本招标书解释权归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人事行政部。
十三、联系人及电话
唐先生:159*****037
徐先生:189*****013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人事行政部
2021年5月16日
附件一:
阳光招标告知函
各投标单位:
为规范富临集团及各下属企业(子、分公司)招标行为,保障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原则,避免腐败事件发生,实现“阳光招标”目的,有效维护招标人与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特将本次招标、投标过程中的廉洁事宜告知如下:
一、投标单位不得实施的行为
1、不得以任何形式直接或变相贿赂招标单位工作人员;
2、不得向招标单位工作人员及亲属提供宴请、礼金、有价证券、旅游、贵重物品、高消费娱乐活动等;
3、不得因招标单位工作人员本人及亲属婚丧嫁娶、生日、升迁、升学等为由赠送钱物;
4、不得为招标单位工作人员支付或报销应由招标单位工作人员个人承担支付的费用;
5、不得向招标单位工作人员提供无偿服务、劳务、或者提供干股或其他变相利益;
6、不得实施围标、串标、泄露招标单位机密,排挤其他投标单位公平竞争的行为;
7、不得在投标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商业道德、扰乱正常竞争秩序等行为。
二、招标单位应严格遵守的事项
1、招标单位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富临集团有关廉政建设制度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投标单位索贿,不得接受投标单位任何利益;
2、招标单位工作人员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原则,并贯穿招标过程始终。对各投标单位予以公平对待,对符合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的投标单位不得设置“软门槛”,或以其他任何形式直接或变相拒绝投标人的投标报名(已被富临集团列为黑名单的投标单位除外);禁止向投标单位泄露应当保密的事项,包括标底信息、其他投标单位报名或报价信息等;禁止暗箱操作行为。
三、监督及奖惩
1、针对本告知函内容,各投标单位之间应互相监督,同时加强对招标单位工作人员的监督,有任何违反情况,投标单位应立即向富临集团监事会或董事长办公室举报,并有义务提供记录其他投标单位或招标方工作人员不廉洁行为的文字、音频、视频证据或其他证据,一经核实,富临集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举报人进行一定金额的现金奖励。
2、富临集团在对相关举报线索进行查实时,投标单位应积极配合富临集团的管理人员或监事会人员的各项调查、核实工作,不得提供伪证,不得搪塞富临集团的管理人员或监事会人员。
3、投标单位若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告知函明确规定的投标单位不得实施的行为,一经查实,富临集团及各下属企业(子、分公司)将把该投标单位列入合作伙伴黑名单,永久取消该单位在富临集团及各下属企业(子、分公司)的投标及其他合作资格,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予以没收,若因其行为给富临集团及各下属企业(子、分公司)造成的损失超出前述金额,还应足额承担赔偿责任。
4、招标单位工作人员若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告知函明确规定的招标单位应严格遵守的事项的行为,一经查实,按公司制度予以严肃处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5、对于经查实的投标单位或招标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将按照有关程序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投标单位最终确定为中标单位的,签订商务合同的同时,还应签订《阳光招标协议》(条款详见招标文件合同范本附件)。
五、富临集团监督举报渠道
(一)富临集团监事会举报渠道:
电话: ****-*******、 180*****216
邮箱 :fljtjsh@fulingroup.cn
微信号 wxid_9i1hotmrvpdb22
(二)董事长办公室举报渠道:
电话:********666
微信号:Fp-198648
附件二
废钢产品及冲压废钢材料,废不锈钢产品、不锈钢屑
招标报价单
标的物 | 报价(元/吨)含税 |
废钢产品及冲压废钢材料 | |
废不锈钢产品 | |
不锈钢屑 |
投标单位(盖章):
代 表(签字):
2021年 月 日
废纸箱、吸塑盒招标报价单
标的物 | 报价(元/吨)含税 |
废纸箱 |
投标单位(盖章):
代 表(签字):
2021年 月 日
附件三:
承诺函
________公司:
我单位于___年___月___日收到贵公司关于______项目的招标文件,经慎重考虑,我单位决定参与贵公司该招标项目的投标,在此我单位郑重承诺:
一、 我单位提供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等全部报名文件、投标文件真实无误。
二、 我单位在投标前已对《阳光招标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包括商务合同范本及《阳光合作协议书》)之内容完全理解并接受,若我单位在投标过程中有违反告知函的相关行为,自愿接受贵公司按告知函对我司所作出的相关处理。
三、 我单位参加投标自愿缴纳2元投标保证金,若我司在投标过程中有违反《阳光招标告知函》的行为、提供虚假投标资料、不准时参加招标会、中标后我方不签订合同或不履行合同,该保证金作为违约赔偿贵公司损失。若投标过程中有违反《阳光招标告知函》的行为,贵司可另行追究我司责任。保证金的赔偿不影响贵公司对我单位其他违约责任的追究。
承诺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四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全权代理本单位参加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的“2021年6月至2024年6月废品招标”活动。权限包括参加投标、签订合同等有关事项。
有效期从2021年 月 日起至2021年 月 日止
公司(盖章)
2021年 月 日
标签: 废品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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