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房整治招标公告

营房整治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部队营区营房整治已被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部队,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某部队,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永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建安投资约*******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范围为部队营区营房整治;内容为外墙涂料改真石漆、外窗改铝合金窗、拆除工程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14层及以下、单跨跨度24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建筑物层数<5,属于一般房屋建筑工程型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其他资格要求:(1招标人组织统一踏勘现场,投标人自愿参加,由于疫情期间每单位前往人数不超3人,并提供授权委托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健康码(绿码)等(2)受新型冠状病毒影响,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防疫工作要求及招标人相关要求配合招标人做好防疫管控工作。(3)本项目为涉密工程,要求各单位按照招标人要求配合完成保密工作 。(4)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投标;(5)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在整改期间,投标人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6)依据闽建筑函〔2017〕53号文规定,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2017年9月15日前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于2017年8月31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2017年9月16日后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在延续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依据闽建许〔2015〕274号文规定:投标人因办理相关注册业务无法提供注册证书原件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福建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7)投标人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3.6.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请于2021517日至2021521(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3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州永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记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控制价)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B类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小写:¥4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6月10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到白龙宾馆接待中心(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白龙路2号) 递交投标文件;

7.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与身份证复印件并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绿码)并出示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凭证原件核验。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7.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密封不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项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部队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永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龙赋大厦西区二楼

电话:130*****121

联系人:小陈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某部队

地址:/


2 招标公告附件

发布日期:2021-05-15 16:07:1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整治 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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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永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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