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管网改造及新建工程(二期)南店子、西庄路、广场街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污水管网改造及新建工程(二期)南店子、西庄路、广场街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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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灵台县老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及新建工程(二期)南店子、西庄路、广场街段(施工、监理)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2)市政 |
联系人 | 张福明 | 联系电话 | 151*****619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1-05-16 15: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1-05-21 15:00:00 |
采购单位 | 甘肃荣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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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灵台县老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及新建工程(二期)南店子、西庄路、广场街段(施工、监理)001 | GSRC-2021-033-01 | 工程-施工 | *******.11(元) |
2 | 灵台县老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及新建工程(二期)南店子、西庄路、广场街段(施工、监理)002 | GSRC-2021-033-02 | 服务-监理 | 1.9(元) |
公告内容
灵台县老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及新建工程(二期)南店子、西庄路、广场街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SRC-2021-03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台县老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及新建工程(二期)南店子、西庄路、广场街段(施工、监理)已由平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平发改环资[2018]414号、灵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灵发改字[2018]37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自筹解决,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灵台县溪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的有关规定及批复要求,现委托甘肃荣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灵台县老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及新建工程(二期)南店子、西庄路、广场街段(施工、监理)。
2.建设地点及规模:在南店子、西庄路、广场街段埋污水管道,配套修建污水检查井、集污池,广场街地下污水管网箱涵清淤,绿化带拆除及恢复。
3.项目控制价:
第一标段:*******.11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106241.84元,规费:68545.13元)。
第二标段:项目工程措施建安费1.9%(不含1.9%以内)。
注;因“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暂不能用费率报价,各投标人在报价时按去掉百分号的数字填报,即填报数字不得高于1.9。
4.质量标准:合格。
5.招标内容:
第一标段: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建设内容。
第二标段: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监理服务。
6.计划工期:2021年5月28日开工-2021年7月26日竣工,总工期60日历天。
7.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选择两家中标企业,其中第一标段为施工标段,第二标段为监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
2.人员要求:①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②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③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施工员、质量(检)员应具备相应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
4.投标人应提交针对本项目完整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等证明材料。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2.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监理人员(监理班子)包括:
1)总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及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2)现场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现场监理员:1人,须具有监理员岗位证书。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4.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总监,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投标人应提交针对本项目的完整的监理方案、监理大纲、监理细则,应明确监理控制目标、监理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责等。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16日15时00分至2021年5月21日15时00分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采购招标平台(平凉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质证明文件及施工方案(PDF格式加盖公章);
2.网上报价时限与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
3.本次竞价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4.资格审查由代理公司进行,通过资格审查后,定标由系统根据“最低价中标”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中标公示期满后由招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五、相关要求
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等详见附件资料,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所有要求,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第一标段要求投标人上传完整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能力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施工方案或资格要求内容上传不全者视为资格不符合要求,将按无效标处理。
3.第二标段要求投标人上传针对本项目的完整的监理方案、监理大纲、监理细则,应明确监理控制目标、监理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责等。
六、结果公示
1.系统评定确认中标人后,招标代理公司按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公示发出次日起三个日历天。
2.通过竞价中标的竞标人,请将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版U盘1份及光盘2份(PDF格式及投标预算广联达电子版)于中标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荣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灵台县溪河小区6号楼4单元301),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中标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台县溪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灵台县第一中学对面启辰教育四楼
联系人:张福明
电话:********181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荣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灵台县溪河小区6号楼4单元301
联系人:郭永红
电话:177*****166
附件信息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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