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通区至红寺堡公路孙家滩收费站土建工程孙家滩收费站收费大棚施工招标公告

利通区至红寺堡公路孙家滩收费站土建工程孙家滩收费站收费大棚施工招标公告



利通区至红寺堡公路孙家滩收费站土建工程、孙家滩收费站收费大棚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利通区至红寺堡公路孙家滩收费站土建工程、孙家滩收费站收费大棚施工招标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审发(2012)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贴、自筹或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利通区至红寺堡公路孙家滩收费站土建安装工程
1、工程名称:利通区至红寺堡公路孙家滩收费站土建安装工程
2、工程地点:宁夏吴忠市境内
3、工程概况:房屋总建筑面积1943m2,土建工程及水电暖安装工程等;收费岛及预埋等。
(二)、利通区至红寺堡公路孙家滩收费站收费大棚工程
1、工程名称分别为:利通区至红寺堡公路孙家滩收费站收费大棚工程
2、工程地点分别为:宁夏吴忠市境内
3、工程概况分别为:收费大棚一座,收费大棚为钢柱,球形网架结构屋面,垂直投影面积为902m2,铜字12个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利通区至红寺堡公路孙家滩收费站土建安装工程: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和公路路面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或以上资质并且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及三级以上房屋建筑施工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利通区至红寺堡公路孙家滩收费站收费大棚工程:具有三级(含三级)以上钢结构、网架工程施工企业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近5年内成功地完成过不少于2个类似本项目工程施工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该合同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6月 21 日至 2013年6月 27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8:30 时至11:30 时,下午14:30 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汽车大世界对面4楼)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盖有红色法人单位公章)一套及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图纸每套售价150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 2013年6 月27日 15:30 时,地点: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八楼会议室。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 年 7 月 12 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为银川市北京路汽车大世界对面四楼、五楼,邮编750011)。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地 址:宁夏银川北京中路175号
邮 编:750011
联 系 人: 贾小彤
电 话:0951-*******
传 真: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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