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县2012年度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田建设工程(第二次)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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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县2012年度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田建设工程(第二次)施工招标公告合同编号:NSZB-2013-29-2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共和县2012年度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田建设工程已由青海省发改委以青以发改农经﹝2013﹞304号批准建设,青发改投资[2012]1168号下达总投资220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于青海省重点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法人为共和县水利工程建设局,招标人为共和县水利工程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海南州水利水电工程招标咨询中心。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共和县恰卜恰镇2.2建设规模:修建防渗渠道5条长8750m;配套渠系建筑物184座,其中分水闸6座,斗门150座,便桥27座,跌水1座。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7月20日计划完工日期:2013年11月5日2.4招标范围:修建防渗渠道5条长8750m;配套渠系建筑物184座,其中分水闸6座,斗门150座,便桥27座,跌水1座。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主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省内外企业须具有青海省水利厅登记备案核准证。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6月21日至2013年6月25日,每日上午 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南州水利水电工程招标咨询中心(共和县恰卜恰镇团结南路324号)持单位介绍信并提供可以证明报名人为本单位职工的相关证件(个人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原件及复印件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报名时投标人请携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在省水利厅登记备案核准证等复印件、近5年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4.2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3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壹日内寄送。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7月15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海南州水利水电招标咨询中心三楼会议室(共和县恰卜恰镇团结南路324号)。请各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时务必参照招标文件携带相应资质原件。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经济信息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海南州政府门户网》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共和县水利工程建设局地 址:共和县恰卜恰镇贵德西路联系人:冯女士电 话:****-*******招标代理机构:海南州水利水电工程招标咨询中心地 址:共和县恰卜恰镇团结南路324号邮政编码:813000联系人: 李女士电 话:****-******* 传 真:****-*******开户银行:青海银行海南州分行账 号:***************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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