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赣榆区体育馆中心避难所建设工程的公告

关于赣榆区体育馆中心避难所建设工程的公告

[赣榆区][采购公告]关于赣榆区体育馆中心避难所建设工程的公告

发稿时间 :2021-05-17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赣榆区体育馆中心避难所建设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 年6 月1日 9 点 00 分 00 秒(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20721-F-LYGHQ20210501

项目名称:赣榆区体育馆中心避难所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价:人民币338.661万元,采购人设定的期望值=预算金额*95%,采购人设定的期望值大写叁佰贰拾壹万柒仟贰佰柒拾捌元贰角贰分(小写: ¥3217278.22),最后投标报价超过或等于期望值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建设地点:赣榆区金陵路以东,盛世路以西,秦山路以北,文化路东路以南

采购范围:赣榆区体育馆中心避难所建设工程,具体详见采购文件及清单。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

(3)本项目要求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的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

磋商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根据“连建发2018421 号”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但须承诺投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必须按磋商采购文件约定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供应商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记录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公示记录为准。(格式详见磋商采购文件)
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函201817号文。由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格式详见磋商采购文件)。

(5)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核查资质指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非联合体磋商承诺格式详见磋商采购文件)

(7)项目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供应商承诺格式详见磋商采购文件)。

(8)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文,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号文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其他资格要求:

(1)磋商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供应商承诺格式详见磋商采购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517202152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 )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能够登记并下载采购文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资格审查。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6月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地址: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6月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02室(赣榆区青口镇黄海东路区政府大楼东辅楼)

供应商必须携带用于生成、加密和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参加响应文件开启,同时提交响应文件备份(U 盘)一份。

响应文件备份应当是与上传的响应文件一致且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备份作为所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如供应商未递交响应文件备份,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U 盘请张贴标签纸(或装入信封)写明标段名称与供应商名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采购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磋商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磋商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供应商需自行配带电脑设备进行磋商报价,最后报价须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作出,并使用 CA 数字证书签章后提交(逾期未报价者视为自动放弃最后报价,由此产生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一日内将纸质投标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正本纸质文件壹份(包含《综合单价分析表》,副本加盖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纸质与电子标书内容必须一致。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云港市赣榆区园林管理处

联系人:邵理军

联系电话:13815463333

联系地址: 赣榆区园林管理处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连云港泓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连云港泓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赣榆区华中南路44号 )

联 系 人: 朱工、庄工

联系方式: 0518-86291808、15062966685、13961316736

电子邮件: 313565906@qq.com

九、电子招投标说明

1.本项目采购采用电子化方式,请供应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注册、CA 办理、激活、诚信库信息完善等流程,选择需要获取的文件,信息录入后下载交易文件即可参加该项目采购活动。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无效,参加采购时响应文件将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流程详见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网]。

系统操作咨询:400-998-0000;0518-85861319何工18452501766,张工18505182641。

1. 网上注册

打开“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lygzfcg.gov.cn/),点击“供应商系统”,进行网上注册。
2.CA证书办理
办理流程详见: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

办理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国信CA]窗口或CFCA窗口

CA证书办理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时间,节假日除外)。

因原江苏CA业务已被国信CA承接,现将本市认可的2家CA信息认证机构名单联系方式公布如下:

企业名称: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CA

CA名称:国信CA

联系人:周梦雪15298603303(微信同号)、魏飞18261319191(微信同号)

客服电话:4000251010

企业名称: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A名称:CFCA

联系人:孙莉莉 18005133017

特别说明: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放弃投标”模块,提交放弃说明(流程详见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对于未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也未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提交放弃说明的供应商,将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视为一般失信行为,给予信用评价扣分。

十、关于疫情防控增加费的说明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继续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则根据国家、省、市及地方疫情防控相关文件执行,建筑工地需采取相应的消毒防控措施:完善工地封闭措施,完善人员防护措施,日常监测监控等。该费用结算时需报请发包人、监理人签证确认后,方可根据实际投入情况计取建筑工程疫情防控增加费。

十一、关于开标现场疫情防控事项的说明

根据连云港市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来连、返连人员必须申请使用“苏康码”,江苏省“苏康码”面向所有人开放,持绿码者,可在本行政区域内通行,进出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1.为避免现场人员聚集,每家供应商只可委派一人,开标当天需提前到达开标地点,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苏康码”绿码(与江苏省签署健康通行码互认协议的外省持“绿码”人员均认可,同时需现场使用手机扫码查询个人轨迹),配合中心做好疫情防控检查与登记等工作;否则不得进入,一切后果自负。

“苏康码”获取:

第一种方法,在手机上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在首页找到“苏康码”按键,点击“苏康码”,再点击“进入应用”,弹出“苏康码”申报页面,开始申报。

第二种方法,可以通过支付宝软件。在支付宝中搜索“江苏政务服务”,找到“苏康码”,然后开始申报。

2.因赣榆区政府办公大楼统一管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门锁闭中。参加现场交易人员一律从赣榆区政府大门南、北门进出,并自觉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及登记管理。

3.有疫情接触史、处于隔离观察期,或有发热、咳嗽、乏力等异常症状人员需主动回避参加现场交易活动。

连云港泓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7日

王志敏 签于 2021/05/17 11:25:4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体育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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