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阳县南沙城区交通信号灯及电子监控设备修复及增设工程
元阳县南沙城区交通信号灯及电子监控设备修复及增设工程
元阳县南沙城区交通信号灯及电子监控设备修复及增设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元阳县南沙城区交通信号灯及电子监控设备修复及增设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ww.hhzy.net/)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07日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HHSYZBZX-CG********
1.2项目名称:元阳县南沙城区交通信号灯及电子监控设备修复及增设工程;
1.3预算金额:*******.00元;
1.4最高限价:*******.95元;
1.5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对元阳县城区10个路口/路段进行交通设备设施升级改造建设,设计方案涉及的电子警察系统、机动车违法停车抓拍系统、逆行及卡口抓拍系统。新增部分:30套高清电子警察抓拍系统、12套逆行卡口抓拍系统、5套违停抓拍系统;改造部分:对2个路口的逆行抓拍系统进行改造、对12套卡口设备升级为环保卡口系统、针对12个路口的网信号控制系统进行全面的升级(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1.6供货地点:云南省元阳县(具体地点由甲方指定);
1.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5日历天内交付使用;
1.8标段划分:本项目分1个合同段进行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具备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或2020年度经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注册企业可提供书面说明);
2.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完税凭证(成立不足6个月的企业,应当提供注册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相关材料);
2.3.4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下载的信用报告或“信用服务”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3.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3.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3.8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注: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投标人,才可参与投标。投标人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的,一经查实,该投标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1年05月18日08:00至2021年05月24日17: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3.2地点:“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hzy.net/);
3.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05月18日08:00至2021年05月24日17:30(北京时间),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hzy.net/)报名,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系统内报名成功后,须在2021年05月18日至2021年05月24日每天08:00至11:30, 14:0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系统内报名成功的截图及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到红河州盛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远市东新路275号)办理相关手续。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方式:投标人需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ww.hhzy.net/),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系统内确认投标文件电子签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携带至开标现场,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4.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壹份、纸质投标文件壹份,并携带加密投标文件的CA锁按时到开标地点开标;
4.3现场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06月07日09: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4.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元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元阳县南沙镇常青路5号二楼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投标保证金
6.1.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60000元;
6.1.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网上缴纳(详见招标文件)。
6.2为了更好地贯彻《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平稳发展22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6]111号)文件精神,政府集中采购所需产品(服务)时,在同质同价条件下原则上优先采购本地产品(服务);
6.3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6.4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yngp.com/)、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hzy.net/)、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南省元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元阳县南沙镇常青路23号
联系方式:李警官****-*******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红河州盛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开远市东新路275号
联系方式:****-*******、186*****115、137*****783
7.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娟、李秀梅
电 话:****-*******、137*****783、15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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