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湖北分公司技改车辆调拨运输服务项目小额零星采购公告
南航湖北分公司技改车辆调拨运输服务项目小额零星采购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技改车辆调拨运输服务项目进行小额零星采购。
1、项目简介1.1 项目名称:技改车辆调拨运输服务
1.2 项目编号:CZ********77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通过小额零星采购方式确定一家资质具备、价格合理、服务良好的服务商,将南航广州货运物流公司的1台升降平台车、3台皮卡车运送至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武汉天河国际机场(含车辆运输、保险、装卸)。预算为15.45万元(含税),超过预算将导致报价无效。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1 | 技改车辆调拨运输服务 | 武汉机场 | 1个月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个月。
2、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不能体现完整经营范围的,还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示的企业信用信息网页截图;二者均应加盖公章。)如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供应商,则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所属国/地区(含港澳台)的公司商事登记证明或证书扫描件及中文译本,并应附有供应商或其负责人的签章(境外及港澳台地区供应商所提供的任何书面文件均应符合此项要求,下同)。
2.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冻结、破产状态;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相应的责任承担能力。(注意:须提供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法有效的财务报表或公司年度财务报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报价,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报价。
2.4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8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如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具备上述数据的,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该“黑名单”列表的除外。)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报价。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报价。
2.7其他要求:
具备公路运输资质,并具有与本报价项目相应的现场服务能力。
具备升降平台车拆装资质,并具有与本报价项目相应的现场服务能力。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报价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竞价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报价采购之日起5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报价文件的递交
3.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9时0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邮箱递交响应文件。
3.2 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3.3 邮箱地址:tangyinga@csair.com
4、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地址:武汉天河国际机场南工作区南航综合楼
邮编:43000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唐瑛,***-********
EMAIL: tangyinga@csai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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