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设 工 程 施 工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TLJS
******** 工程名称:??? 分水镇新淳路建筑立面改造工程(广告牌整治一期) 招标人:桐庐县分水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余磊联系人:李明 电话:
****-********招标代理单位: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钟良君联系人: 钟良君电话:
****-********地址: 城南街道家景新城28幢1单元201室日 期: 2013 年6月备案机构: (盖章)目 录第一章、施工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二、投标须知(一)总则 l、工程说明2、招标范围、工期、质量及安全说明3、资金来源4、合格的投标人5、投标费用6、踏勘现场(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8、招标文件的澄清9、招标文件的修改(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2、投标文件格式 13、投标报价及招标人预算编制依据 14、投标货币 15、投标有效期 16、投标担保 17、投标预备会 18、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9、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20、投标截止日期 21、迟交的投标文件 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五)开标23、开标 (六)评标24、评标会议 25、评标过程的保密 26、资格审查27、投标文件的澄清 28、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29、错误的修正 30、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31、评标方法和标准32、中标候选人的确定33、中标公示(七)合同的授予34、合同授予标准 35、招标人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36、中标通知书 37、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8、履约担保 39、其他说明三、合同条款四、合同格式五、工程技术规范(略)六、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分水镇新淳路建筑立面改造工程(广告牌整治一期)已由桐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桐发改投【2013】3-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桐庐县分水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地点为桐庐县分水镇新淳路,工期:3个月,质保期:12个月;具体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注册资金50万元及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户外广告发布权的广告公司,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2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实施。3.3具有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并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能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非本地投标人须在浙江地区设有的常驻维修点。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外省企业需提供进省备案资料复印件,中标后需办理进桐备案)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在桐庐县公共资源招投标网或杭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以无记名方式查看和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等招标资料。4.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7月12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1号开标大厅。注:参加投标的单位在开标截止前一个小时内,由交易员必须到开标大厅前的触摸屏进行IC卡及指纹签到,未成功签到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关于企业IC卡和交易员的具体办理事项请与县招投标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
********,联系人:潘小姐)4.3本工程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等资料均从桐庐县公共资源招投标网www.tlztb.com或杭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www.hzctc.com上查看和下载。注: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地址: 桐庐县城南街道迎春南路258号国资大厦6楼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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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邮箱:Email:Zitaq@163.com 招标人:桐庐县分水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时间: 2013年6月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1工程名称分水镇新淳路建筑立面改造工程(广告牌整治一期)21.1建设地点桐庐县分水镇31.1建设类别及规模工程预算价103.0795万元;41.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52.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62.1招标范围分水镇新淳路建筑立面改造工程一期1#~10#楼广告牌整治(详见工程量清单。)72.2工期要求3个月 83.1资金来源业主自筹94.1投标人资质等级(详见招标公告)注册资金50万元及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户外广告发布权的广告公司104.3资格审查方法执行桐招管[2009]3号文件,采用资格后审法1113.1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综合单价法1215.1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316.1投标担保金额1万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1~3个工作日内入账到以下账户 账户名: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建设银行桐庐支行 ;帐号:
********182*****0524146.1踏勘现场不集中举行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踏勘。1517.1投标预备会(答疑会)不集中举行招标答疑。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日期_8_天前将投标疑问以无记名方式发电子邮件、传真或书面至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逾期不再受理。电子邮箱:zitaq@163.com传真:0571-
********1618.1投标文件份数技术资信文件、报价文件正本各 1 份;副本各4份;1720.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日期收件单位:桐庐县公证处 地址:桐庐县城迎春南路258号,国资大厦六楼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1号开标大厅。时间:2013年7月12日9时30分1823.1开标会地址: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时间:2013年7月12日9 时30分1930.4评标标准及方法综合评估法(详见附件A)2035.1履约担保金额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建设单位交纳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以货币资金形式提交,不计息退还),待竣工验收达到中标承诺的质量要求后十五日内退回。211.4设计单位上海东方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21.5.1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购取均从桐庐县公共资源招投标网或杭州建设工程交易网下载239.2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补充等文件公布招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至少_7日前在桐庐县公共资源招投标网和杭州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公布2413.1.1本工程规定的投标控制价92.7715万元(按招标人预算价下浮10%确定)注:本招标文件中有关时间安排如有不一致的,一律以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说明为准二、投标须知(一)总则1、工程说明1.1工程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第1项——第4项所述;1.2本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来择优选定施工单位。1.3招标组织与安排:本工程依据招标规程由招标人负责,全面负责该工程的招标工作。招标全过程由县招管办、县监察局、县住建局、县公证处到场监督、监察、公证。1.4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否则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予以拒绝。1.5其它说明1.5.1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企业本部基本账户交纳,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1~3个工作日内入账到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指定账户, 收据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凭银行入账凭证及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已提供的除外)复印件到招投标服务中心保证金收退窗口开具给投标人。(账户名: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账号:
********182*****0524,开户行:建设银行桐庐支行)1.5.2未中标单位在确定拟中标人公示3天后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天内退还。1.5.3投标人办理企业IC卡及交易证。具体办理事宜请登录桐庐县招投标网下载专区查看,到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办理企业IC卡及交易证(具体办理事宜请与县招投标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
********,联系人:潘小姐)。1.5.4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供企业IC卡,否则拒绝接收投标文件。2、招标范围、工期、质量及安全说明2.1 本次招标的工程范围见前附表第6项和工程清单编制说明所述。2.1.1投标单位需自行考察施工现场,按招标方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规定要求进行制作安装施工,承包单位也可结合自身的施工实践,报设计和业主同意后制定切实可行的制作与安装方案。2.1.2内部接线应清晰、整齐,便于零部件的更换。导线应有适当保护,使导线绝缘性不会被其他锐器部件损坏。线束均应进行编扎,走线应安排合理以便进行接、拆线操作时不会影响其他与该操作无关的线缆。内部接线均应使用线夹、电缆套等专用件,以保证拉线的牢固性及良好的接触性。2.1.3广告牌(标箱、招牌)安装好后必须具有抗11级台风的强度。2.1.4安装支撑架时,为确保支撑架坚固和防漏,尽量避免在旧支撑架打洞的地方打洞安装新支撑架。中标人对墙体打洞的地方必须做好防漏措施,在完工验收后1年内由中标人负责墙体漏水的修理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2.2工期2.2.1本工程的工期要求见前附表第7项所述。2.2.2招标人要求中标人在承诺的工期内完成全部工程内容。投标人一旦中标,该投标工期即为合同工期。2.2.3施工工期要求及奖罚措施:中标单位必须在中标承诺工期内竣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根据招标管理规定,一旦中标单位确定,中标工期必须严格执行,中标工期即为合同工期。工期实行提前完成不奖,延期处罚政策,每延误一天完工,罚款1000元,直到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施工中所发生的一切加班或抢工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发包人签证同意,工期相应调整:(1)设计变更;(2)工程款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影响工程进度者;(3)发包人未按约定提供开工条件;(4)地震、战争等人力不可抗拒原因;(5)招标单位同意顺延工期的其他原因。2.3质量及服务2.3.1本次招标的工程质量要求见前附表第5项所述。2.3.2维护服务要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中标人提供不少于1年的质保期,质保期内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终身提供维修服务,质保期后发生的维修费按成本价另计;质保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中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天内维修好,如中标人无法维修,招标人有权叫其它单位维修,费用由中标人承担。2.3.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由于工程施工产生的噪音、振动与扬尘等干扰因素,尽可能减少影响周边居民、单位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一旦有群众投诉、抗议、滋事等事情发生,中标人应立即尽量防止事态的扩大,并自行给予妥善控制和解决。否则由此而产生的责任事故及民事纠纷,均由施工承包单位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于中标人未处理好周围居民的关系,而延迟工期,则由中标人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2.3.4对施工现场周围的管网、电力电讯线路及其他建筑物等应积极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施工过程中,若相关管线被损坏,中标人应及时抢修,或由招标人委托专人抢修,但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如因工程施工造成损坏或事故,则由中标人负责赔偿及承担一切责任。2.3.5施工期间,中标人须做好与各相关部门、店家、居民的协调工作,遵从有关部门监管。2.3.6中标人应遵守地方政府和环保及城管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噪音、空气、垃圾等管理要求。如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产生废弃料运输、清扫等费用问题,均由中标人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2.3.7本工程中标人实行工程总承包制,严禁转包、分包;如有违反,将取消其承包资格。2.3.8施工区域内用水、用电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因工期要求24小时开工的,由施工单位自行解决夜间施工照明问题,并在报价中一并考虑。2.3.9应符合有关工程施工现场的文明卫生要求,由中标人负责施工范围内的一切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施工范围内的一切安全责任,招标单位概不负责。2.3.10施工期间所有交通安全、消防、环保、文明施工等预防保护措施均由中标人负责,由投标人在总报价中综合考虑。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操作规范执行,如违反,造成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负责。中标人在施工期间,若发生与本工程相关的安全(包括施工与交通)、质量等事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2.3.11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3日内,中标人应自行拆除施工临时设施,撤退施工机械设备并清理场地,修复场内交通道路,撤离所有施工人员。如逾期仍未撤离完的,应赔偿招标人每日人民币1000元赔偿金。同时,招标人有权采取强制手段清除现场,且无须征得中标人的许可,为此所发生的费用从未付工程款中扣除。2.3.12本工程竣工后严禁“三拖”(拖竣工验收、拖竣工资料、拖工程移交)。否则招标人有权依据监理人出具的鉴定结论书,自行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提出修改意见。 中标人必须严格按要求整改,并承担整改费用;如中标人拒绝按招标人提出来的要求整改,招标人有权另请他人整改,由此发生整改费用从未付工程款中扣除,不足部分招标人有权向中标人追偿。当验收通过后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时,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移交工程,否则,招标人有权强行使用,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责。2.3.13符合国家行业质量验收规定合格标准。中标人投标质量承诺等级即为合同质量等级。质量等级以招标人评定的等级为准。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及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等精心组织施工,严格把好每道工序的质量关,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质量目标。经验收,如有不合格工程,在业主或监理发出整改通知书后中标人无条件返工、整改、采取相应的补救、修复措施,如再次验收还是不合格,中标人无条件返工、整改、采取相应的补救、修复措施直至验收合格,由此追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均由中标人负责。工程质量如一次性验收达不到合格质量目标,除修补至合格外,扣除工程结算造价15%的违约金。2.3.14不定期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施工单位应及时整改,被一次警告后不作处罚,限期整改,被二次警告后扣除合同价的1%。2.3.15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擅自拆改结构或设备管线的,每发现一次将扣除质量担保的履约保证金1%,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中标人负责并承担损失。2.3.16本工程不得转包,否则,一经发现,即被视为违约,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扣罚合同造价10%的违约金。2.3.17现场一旦发生中标人不服从招标人在质量、进度、安全、文明、工程验收过程等工作方面的管理,招标人有权要求其进行整改,直至其整改符合相关施工规范要求。2.3.18招标人有权在半成品、成品进场后随时随机抽样检查,若发现不符合本工程双方约定的产品规格品牌、质量标准要求的,中标人必须无条件将不合格成品、半成品清退出场,工期不顺延。如检测结果合格,则检测费用由招标人承担;如检测结果不合格,中标人承担相关检测费用。2.3.19中标人投保内容:中标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和设备及第三方生命财产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费用包含在总价内。2.3.20双方约定的担保事项:1.在质量保修期内,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要求修理的通知后8小时内派员进驻现场进行解决。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先向招标人提交中标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执行本条各项要求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此保证金发包方在承包方如期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经竣工验收合格后7日退还承包方(无息)。3.履约担保内容包括:工期担保为履约担保金额40%, 质量担保为履约担保金额40%,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担保为履约担保金额20%。4.履约担保从合同签订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有效。 2.3.21工程在具备一定完工条件或竣工验收条件之前,承包单位如接到招标人和监理单位要求其清场并撤离的通知后7日内,必须完成机械设备的撤离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拆除、建筑垃圾的清运出场等场地清理工作(场地清理要符合招标人和监理单位的现场代表的要求),修复场内的交通道路,撤离所有施工人员。如逾期仍未撤离完的,应赔偿招标人每日1000元的赔偿金。同时,招标人有权采取强制手段清除现场,且无须征得中标人的许可,为此所发生的费用从未付工程款中扣除。 2.3.22施工承包单位应严格按已确认的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方案组织施工,并无条件的接受招标人及招标人委托的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的监督和管理。2.3.23招标人保留在签约后调整部分承包范围的权力直至某些项目的取消,中标人投标的投标单价不作调整。2.3.24招标人保留在正式签订合同时修改合同条款的权利。2.3.25中标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一个月内向招标人提交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肆份。2.3.26工程质量验收不能一次性达到合格的,必须修补合格,相关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2.3.27中标人选用材料设备的约定:工程所需材料全部由中标方自行选择。材料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并经监理和建设单位签证同意方可使用。 材料质量、规格与要求不符的,监理工程师或业主方代表将拒绝使用,中标人应无条件负责更换或返工,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工期延误损失。 2.3.28中标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及招标时技术指标要求,在开箱验收前24小时内,向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提出开箱检验请求,经业主和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并签署意见后方可使用,经开箱验收的材料、设备并不等同于最终的质量合格;必要时业主将对设备交付进行验收。2.3.29中标人提供的材料设备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建材行业和机电行业等标准要求。2.3.30若发现中标人以伪劣产品充抵或与业主确认的材料设备不符,业主有权让中标人更换,直到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确认验收合格,经验收后及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设备、材料丢失或损坏,均由中标人承担全额经济赔偿责任。2.3.31因中标人资源投入不足,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且无视监理工程师的多次警告而不做改进,从而引起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材料设备准备严重滞后时,业主有权采取相关措施进行补救,相关措施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2.4工程安全事项及违约责任2.4.1中标单位应严格执行各项国家有关规定,有关技术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中标人应实施严格的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切实做好安民告示,设置必要的施工警戒标志,线杆保护措施,制定保障人员出行安全畅通的保证措施,做好施工照明、看守和警卫工作,有毒气体防护措施和电源电线安全保护措施,并对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负责,接受招标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现场代表对安全措施的监督。中标人在施工期间或质保期内,若发生与本工程相关的安全事故和治安纠纷事件,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招标单位概不负责。2.4.2施工期间中标单位应密切注意气象预报,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防止暴风雨、洪水、雷电、冰冻等造成工程损害,中标单位不得以除地震等不可抗力以外的自然灾害为由提出索赔要求。3、资金来源本工程立项计划已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工程资金通过前附表第8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施工合同款项下的合格支付。4、合格的投标人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见前附表第9项所述;4.2投标人合格条件见本工程施工招标公告;4.3本工程采用前附表第10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4.5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人的投标作无效标处理,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5、投标费用5.1投标费用详见工程说明1.5项;5.2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踏勘现场6.1招标人将按前附表第14项所述由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6.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6.3投标人自行踏勘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投标人须知(三)合同条款(四)合同格式(略)(五)工程技术规范(略)(六)投标文件格式(七)工程量清单(八)图纸(另册)根据本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规定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招标文件的澄清8.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疑问以不记名的方式发电子邮件或传真【电子邮件(Email:Zitaq@163.com.)或传真(0571-
********)】至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8.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发布在桐庐县公共资源招投标网上,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8.3澄清纪要、修改及补充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或资格后审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招标文件的修改9.l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_7_天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9.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桐庐县公共资源招投标网上公开予以发布,所有投标人自行从网上直接下载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未获取造成无效标等情况,由投标人自负。招标文件的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作用,9.3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网站上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对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使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解释这些文件,应以中文为准;10.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投标文件分技术资信文件、商务文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11.2技术资信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加盖财税部门公章的2011年度和2012年度的营业额年度报表原件和复印件;(2)外省企业提供进省备案资料的复印件;(3)招标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4)对本项目系统总体要求的理解。包括:功能说明、性能指标及设备选型说明(质量、性能、外观、体积等方面进行比较和选择的理由和过程);(5)投标单位拥有主要装备和检测设施的情况和现状;(6)投标单位现有经营场地、服务机构等情况资料;驻项目现场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7)设备基本配置表; (8)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功能介绍及技术条款对照表;(9)投标产品的安装、调试、验收方法或方案;(10)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11)保证工期的施工组织方案及人力资源安排,保证项目质量的技术力量及技术措施;(12)优惠条件:投标单位承诺给予的各种优惠条件,包括售后服务、备品备件、专用耗材等方面的优惠; (13)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14)投标产品随机备品备件清单和专用工具清单,供招标人选购的备品备件表;(15)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等。11.3 商务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的资格证明及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3)开标一览表。(4)投标报价明细表。(5)技术条款对照表(6)主要材料及设备配置清单表。注:为便于专家评标,以上资料原件投标人应另袋包装,并提供盖好单位公章的资料原件明细清单一式2份(一份粘贴在档案袋外包装上,一份放在包装袋内)。投标单位若在同一天内在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举行的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本工程项目须提供的原件不能如数提供的,应附注说明此部分资料原件具体存放在哪个工程项目的档案袋内。12、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须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格式扩展),若招标文件无格式要求的表格可由投标人自行设计)。投标文件纸型统一采用A4纸,所有内容必须打印,不得有手写体(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13.投标报价及招标人工程预算编制依据13.1 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13.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材料价款(含主材及配件等)、制作、运输、装卸、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税金、风险等一切费用。本招标文件或工程量清单未描述到,但又是完成广告牌(标牌)的制作与安装必须有的工作内容,均包括在投标报价内。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等费用必须充分保证,并计入报价中。本工程中标人必须交纳有关工程保险和施工人员人身保险,费用计入总报价中,中标后不作调整。如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存在不清楚或不合理的内容,请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否则,招标方可以认为投标人已理解并认同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调整。13.3投标人应按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13.4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13.5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不得更改;13.6除非招标人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人应按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和数量进行报价。13.7本工程招标人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为招标文件、图纸及有关资料;a、本工程材料价格:详见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b、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的无价材料参照市场价。14、投标货币本工程的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5.2在特殊的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人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同时受投标有限期约束的所有权力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限期。16、投标担保16.1投标保证金:1万元人民币。16.2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电汇方式由投标企业本部帐户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不予受理。16.3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以下帐户:户名: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桐庐支行帐号:
********182*****052416.4未中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无息退还。16.5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16.6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3)中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4)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5)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包括未送交投标文件的)(6)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和签订合同协议。16.7投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的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招标人可根据本须知第16.5条规定的条件予以没收投标保证金;16.8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予以拒绝;17、投标预备会17.1投标预备会(答疑会),按前附表规定不集中举行。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补充说明、招标答疑、工程量清单(包括清单编制说明)、施工图纸等资料,并结合现场踏勘情况,进行仔细核对,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异(包括工程量清单漏项、漏算、偏差)或认为招标文件中有前后不一致的,均按招标文件规定方式和时间提问。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在投标截止日期__7__天前,通过网上公布形式予以答复和澄清,投标人须自行从桐庐县公共资源招投标网上下载,否则由此造成的无效标一律由投标人自负。澄清纪要、修改及补充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或资格后审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未提出异议,而开标或中标后又对招标文件理解错误的,即承包人误解招标人(招标文件)的意思,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未提出异议的,视作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无疑义或无不明白之处,如出现争议的,以招标人按招标文件意思的解释为准。 17.2投标预备会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和现场踏勘中可能提出的任何方面的问题;17.3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须在前附表规定时间前以规定的方式提出,招标人在投标投标截止日期7天前将做出澄清和解答,并由投标人自行在桐庐县公共资源招投标网上下载。18、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8.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有关规定编制前附表第16项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未按规定递交的,为无效标;18.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A4纸打印,不得使用手写体书写(除签名之外),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8.3投标文件正副本封面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18.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必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或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校对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18.5投标人未按本须知第18.2款、第18.3款、第18.4款签署或盖章的按无效标处理。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9.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19.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本须知第11条的规定分别装订(正、副本装在同一个密封袋内)。投标人应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印章及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在投标书封面及密封袋上清楚标明“商务文件”、“技术资信文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原件另外包装密封)。未按此密封包装的按无效标处理。19.2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1)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a.招标编号;b.项目名称;c.2013年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按要求开标时间填写)。19.3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投标出现逾期送达投标文件时可按密封袋上标明的投标人地址原封退回。19.4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19.1款、第19.2款、第19.3款规定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人将拒收或者告知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20、投标截止日期20.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地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在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1号开标大厅。20.2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日期,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日期为准;20.3投标截止期满后,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法定数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1、迟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0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返回给投标人。 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2.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2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9条有关规定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22.3投标撤回通知书也可采用传真的方式 ,只要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收到此传真,但此传真应满足下列条件:(1)传真件上应有投标人名称、地址、电话并有投标人印章;(2)具有本须知第19条所要求的标注;(3)非常清楚地标明“撤回”字样;(4)有投标的签字人签字或随后有经签署的确认文本。22.4根据本须知第20条规定,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22.5根据本须知规定,在投标截止日期至投标人在投标函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五)开 标23、开标23.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文件规定的同一时间即按照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开标全过程由县监察局、县监管部门到场监察、监督。23.2各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时提交法定代表人的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场确认并签字,办理签到手续。23.3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给投标人。23.4开标会议程序(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人员主持);23.4.1投标人及有关单位签到;23.4.2 招标代理人员宣布开标会议开始,介绍到会单位;23.4.3 公证人员校验标书递交时间;23.4.4公证人员对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交易员进行到场确认,并核对投标保证金收据和企业IC卡;23.4.5公证人员启封技术资信文件密封袋,清点文件份数,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县监察局、县监管部门派员到场监察、监督;(休会)23.4.6(复会)宣布各投标人技术资信文件评审结果,启封商务标,公证员宣读各投标人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评审,县监察局、县监管部门派员到场监察、监督;(休会)23.4.7(复会)宣布评审结果;23.4.8有关领导讲话。23.5公证人员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 (六)评 标24、评标会议24.1评标会议采用保密方式进行。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24.2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组建。招标人根据相关规定组成评标委员会,具体评标委员会成员在开标前随机抽取,评委委员会成员应遵守回避制度,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调换。并报县监管部门审核备案,聘任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必须保密。25.评标过程的保密25.1公开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评标过程中,评委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接触,不得随意外出,在规定的范围内工作。25.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发中标通知书的过程中,投标人如试图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6.资格审查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能通过:26.1投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26.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26.3投标人未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的;或提供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无效的;26.4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不一致的;26.5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26.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26.7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26.8投标企业未办理企企业IC卡手续的或外省企业未提供进省备案资料的;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人的投标作无效标处理,不得进入下一轮评审。27.投标文件的澄清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询标或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有关澄清说明与答复,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经澄清的问题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8.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28.1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通过后,评标委员会进行技术资信评审。28.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8.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回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28.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查后按无效标处理:28.4.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要求予以密封、签署、盖章的;28.4.2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或未按规定地点送达的;28.4.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28.4.4同一投标人递交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书且未声明哪个有效的;28.4.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到招标人指定账户的;28.4.6投标人资格审查未通过的;28.4.7组成联合体投标或分公司投标的;28.4.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同样错误两处及以上、投标文件中客观上应不同的内容存在相同的。28.4.9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各项要求的。28.4.10邮寄、电话、传真、口头投标。28.4.1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28.4.12投标文件中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条款的。28.4.13投标报价超过了招标人规定的投标控制价。28.4.14存在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况的。28.5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应予以废标28.5.1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8.5.2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8.5.3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29、错误的修正29.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累计上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9.1.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9.1.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9.1.3合计累计金额与小计(合计)金额不一致,以小计(合计)金额为准,并修改合计金额及总报价。29.1.4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当评标委员会按照上述原则修正错误,发现其错误达到或超过原总报价0.5 %时,将认定其投标文件质量较差,其错误不予修正,作无效标处理。29.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30.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30.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规定仅对确实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30.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能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的内容进行答辩,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答辩;30.3评标委员会依据前附表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31评标方法和标准招标人从招投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名及以上单数专家组成该项目的评标委员会。由评标专家按规定的评标内容、评分标准对投标书进行评分。评分方法和标准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分标准本次评标采取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其中:技术资信分60分、商务报价分40分。计分的最小单位保留2位小数。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报或提供资料该项作0分处理。提供虚假资料做无效标处理。1、投标人技术资信分(60分)序号评审内容评审标准分值得分1注册资本金(6分)50万元(含)-70万元270万元(含)-100万元4100万元及以上62办公场所(6分)注册地在桐庐县的(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6注册地不在桐庐县的,但在桐庐县设有常驻维修点或分公司的(提供当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证明或分公司营业执照)4注册地不在桐庐县的,但在浙江地区设有常驻维修点的(提供当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证明)23人员情况(12分)有5人以上在社险办正常缴纳社保的员工得6分,5人及以下得4分6电焊工、电工或具有登高作业证的人员在桐庐县社险办正常缴纳社保的,每名得2分(可一人多证)64投标产品的性能与需求的吻合程度(3~5分)投标产品的基本功能、技术指标与需求的吻合程度和偏差情况(包括所投标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详细配置、主要技术参数等),是否体现一定先进性、可靠性、成熟性、易维护性、可扩展性等,其配置和性能是否能满足本项目的需求,在同类产品中是否具有优势55关键技术解决能力和资源整合利用的能力(2~4分)投标方案设计中的关键技术解决能力,以及投标人根据自身经验对该标的物需求进行优化设计的情况;投标人对本次项目的技术难点分析、风险分析和解决难题、规避风险措施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46投标方案的科学性和完整性(2~3分)投标方案总体设计、施工方案以及安全措施是否到位等47施工队伍能力整体性评价及确保工期的措施与方案(2~4分)施工队伍能力整体性评价及确保工期的措施与方案是否合理等48质保期承诺及维护服务承诺(1~3分)质保期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得1分,超过招标文件要求每半年加0.5分,最高加1分2优惠维护服务承诺及服务方案切实可行、科学优越的得1分192010年8月1日以来完成类似项目业绩分(0~9分)每完成一个合同价在50万元以上类似项目的得3分(提供施工合同原件)9102011年度、2012年度企业营业额(4~6分)2011年度和2012年度的营业额都在150万元(含)以上的得5分,150万元以下的得3分(提供加盖财税部门公章的年度报表原件)511市场行为(2分)投标人没有受处罚、曝光的,得2分,每发生处罚、曝光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2技术资信分评分标准第4~8项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分作为加分依据。2、投标人商务分(40分)2.1本项目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评分方式如下:2.1.1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得40分;, 2.1.2投标报价比评标基准价每上浮一个百分点扣1.2分,每下浮一个百分点扣1.0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扣完为止(保留2位小数)。2.2超出投标控制价的为无效标。3、提供原件的有关说明3.1员工个人证件提供以下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电工、电焊工的执业资格证书,高空作业证书,2013年1月~2013年5月的人员社保清单。社保清单内容应包括:参保单位名称及公章、缴费人员姓名及社会保险号、社保部门有效印章。3.2投标单位证明材料按以下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加盖财税部门公章的年度报表、业绩施工合同将以上证书、社保清单、年度报表、施工合同原件打包一起,全部装入一个密封袋,并在包封上列明清单。32中标候选人的确定中标候选资格按综合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资信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备选人。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2位。(综合得分和投标报价相同时,且技术资信分也出现相同时,抽签产生中标候选人/备选人。)33中标公示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将在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场内公告栏和信息网上进行3个工作日公示,任何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桐庐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或建设局提出,逾期不再受理。投诉受理、处理按相关法规执行。 (七)合同的授予34、合同授予标准本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32款所确定的中标人.35.招标人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任何时候均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36、中标通知书36.1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6.2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没有义务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37、合同协议书的签订37.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7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37.2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7.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则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7.3中标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38、履约担保38.1合同协议书签署之前,中标人应按前附表第20项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待竣工验收达到中标承诺的质量要求后一周内退还。38.2如果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8.1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9、其它说明 39.1凡发包人和施工企业在招投标过程中违反招投标规定的按有关招投标管理文件执行。39.2在招投标工程中,相关单位应严格执行建设部第66号令《建设行政处罚暂行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第110号令《浙江省工程建设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和桐纪(96)18号〈关于加强桐庐县建筑市场管理的若干纪律规定〉的规定。39.3本工程自招标至竣工结算的全过程中,未到县招管部门审查备案,发包人和施工单位擅自签订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其他合同(协议)和口头约定一律无效。39.4本招标文件未尽事项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桐庐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通用条款等规定为依据执行。39.5廉政责任:工程建设发包双方在签订业务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廉政责任书,明确作廉政承诺。39.6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书中一切有悖于招标文件的条款均视作无效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单方面设置限制招标人的条款和内容均将被视作无效内容,并且出现上述现象时,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无效标风险。投标文件中所有在招标文件约定内容之外的与费用、进度、质量、索赔等有关的制约性内容在投标人中标后,经发包人作出书面确认之前,均视作无效。39.7本工程合同其他条款说明:施工用水、用电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费用 。三、合同条款1、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项目专业技术施工人员到位后,支付合同价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支付至合同价的75%;经工程造价审计完毕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5%;余款(结算价的5%)作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2、根据实际情况,对于现场保存较好的广告牌予以保留,投标人施工前必须报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拆除重建。否则,由此造成的责任一律由承包人承担。工程量按实结算。四、合 同 格 式(一)合同协议书甲方:(招标人)乙方:(承包人) 甲、乙双方根据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关于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招标的结果( 年月日以 方式招标),签署本合同。一、招标货物清单及价格二、合同金额2.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3.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五、产权担保5.1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履约保证金6.1 乙方交纳人民币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七、质保期和质保金8.1 质保期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8.2 质保金元。八、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8.1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天内。8.2 交货方式:供货方送货上门费用由供货方承担.8.3 交货地点:用户指定。九、货款支付十.税10.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承包人负担。十一、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1.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11.2 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11.3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 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11.4 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11.5上述的货物免费质保期为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质保期的系统设备,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十二、调试和验收12.1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验收。12.2 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12.3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12.4 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十三、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13.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13.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13.3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13.4 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13.5 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十四、违约责任14.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14.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4.3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4.4 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五、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5.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5.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5.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六、诉讼16.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桐庐县。十七、合同生效及其它17.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7.2合同执行中涉及项目资金和招标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县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桐庐县政府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7.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17.4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六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甲方: 乙方: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订日期: (二)廉政合同根据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 (项目名称)的项目法人 (项目法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该项目标段的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订立如下合同。1.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有关规定。(2)严格执行 (项目名称)标段建设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2.发包人的义务(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处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4)发包人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5)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3.承包人义务(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违约责任(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交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6.本合同有效期为发包人和承包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7.本合同作为 (项目名称)标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8.本合同一式四份,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一份,送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监督单位各一份。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月 日发包人监督单位:(全称)(盖单位章)承包人监督单位:(全称)(盖单位章)(三 ) 安全生产合同为在(项目名称)标段建设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1.发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伟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2.承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企业法定代表人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应设置安全机构,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该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它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生产负责人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3.违约责任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5.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六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发包人:(盖单位章) 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日 年月日 五、工 程 技 术 规 范(略)六、投标文件格式(按投标人须知第11项的要求组成)(一)封面投标文件项目名称:标 段 号: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投标函格式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注:投标文件投标函格式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注明“技术资信文件”和“商务文件” (二)技术资信文件格式 (1)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表单位名称 成立时间 单位地址 场地(是否自有或租赁及面积)注册资本(万元)2011年度总营业额(万元)2012年度总营业额(万元)在社险办正常缴纳社保的员工人数(以2013年1月~ 2013年5月为准)各专业人数分布情况(以在桐庐正常缴纳社保的人员为准)电焊工人数电工人数具有登高作业证的人数 2010年8月1日以来完成过按一个合同段合同价在50万元以上类似项目个数附:1.单位基本情况介绍 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 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 2011年度和2012年度加盖财税部门公章的年度报表原件及复印件5.业绩证明的施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6. 人员社保清单原件及复印件。社保清单内容应包括:参保单位名称及公章、缴费人员姓名及社会保险号、社保部门有效印章。7. 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电工、电焊工的执业资格证书及高空作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投标单位: (盖章) (2)外省企业提供进省备案资料的复印件;(3)招标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4)对本项目系统总体要求的理解。包括:功能说明、性能指标及设备选型说明(质量、性能、外观、体积等方面进行比较和选择的理由和过程);(5)投标单位拥有主要装备和检测设施的情况和现状;(6)投标单位现有经营场地、服务机构等情况资料;驻项目现场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7)设备基本配置表; (8)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功能介绍及技术条款对照表;(9)投标产品的安装、调试、验收方法或方案;(10)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11)保证工期的施工组织方案及人力资源安排,保证项目质量的技术力量及技术措施;(12)优惠条件:投标单位承诺给予的各种优惠条件,包括售后服务、备品备件、专用耗材等方面的优惠; (13)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14)投标产品随机备品备件清单和专用工具清单,供招标人选购的备品备件表;(15)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等。 (三)商务文件格式投 标 函致: (招标人名称) 根据贵方招标文件的要求,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 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下述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 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承诺以下内容:人民币(大写)元(小写 元)的投标总报价,工期为,质量目标达到。2.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包括修改文件,如有)3.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从开标之日起____天),其投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如在此有效期内,我方出现下列行为之一者,同意无条件没收我方的投标保证金。1)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2)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3)如果中标不按时缴纳履约金或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4)有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1)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2)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6.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且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付款方式无异议。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全名)电话: 传真: 日期: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本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物。特此证明。投标人: (盖公章)日期: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桐庐县户外公益设施管理有限公司: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我公司的名义参加项目的投标、开标、询标等工作,期间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承认。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投标人(盖章):授权人(签字):被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日开标一览表工程项目: 合 同 段:单位:元序号货物名称及数量产地品牌及厂家规格型号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合计(大写): ¥注: 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2.投标费用包括项目实施所需的人工费、服务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购买及制作标书费、税费及其他一切费用。3.投标报价合计应与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投标总报价”相一致;投标报价合计应与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一致。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日期:年 月日 投标报价明细表(工程)(按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单位数量综合单价(元) 合价(元) ……投标总报价注:最终计量支付数量以实际需求数量为准,最终结算价按综合单价乘实际数量计算(综合单价包含材料费、安装制作费、税金和运费等一切费用)。投标人: (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全名)日 期: 技术条款对照表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偏离说明投标人: (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全名)日 期: 主要材料及设备配置清单表( 工程)序号设备项目名称所投产品品牌及规格型号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单位及数量备注1亚克力推荐选用申春、申美、绿川品牌2铝塑板推荐选用吉祥、巷吉、雅丽泰品牌3………45678………注:其他材料及设备的品牌型号由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自行选择。投标人: (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全名)日 期:附件:工程量清单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 广告牌工程 1平面、箱式招牌基层1、基层材料种:L40*4角钢做防腐防蚀处理,间距60CM,φ12MM不锈钢膨胀螺栓固定2、油漆品种、刷漆遍数:面层刷镀锌漆一遍t19.1002装饰板(底面铝塑板)1、基层材料种类、规格:基层材料另计2、面层材料品种、规格、品牌、颜色:底平面3厚16丝银灰色铝塑板m2513.963装饰板(立面铝塑板)1、基层材料种类、规格:基层材料另计2、面层材料品种、规格、品牌、颜色:立面3厚铝塑板,颜色详见每幢施工图纸m250.104装饰板(立面亚克力板)1、基层材料种类、规格:基层材料另计2、面层材料品种、规格、品牌、颜色:5厚亚克力板,颜色详见每幢施工图纸m2339.505灯箱1、基层材料种类:基层材料另计2、面层材料种类:立面吸塑亚克力灯箱(不包含T5灯管在内)m275.686灯箱1、基层材料种类:基层材料另计2、面层材料种类:立面双层吸塑亚克力灯箱(不包含T5灯管在内,含文字在内)m2312.277亚克力发光字1、镌字材料品种、颜色:5厚凸100亚克力发光字,颜色详见每幢施工图纸m2188.208屋面卷材防水1、卷材品种、规格:3厚SBS防水卷材,墙面上翻25CMm2344.369屋面盖白铁皮1、盖板材料:0.5厚白铁皮m2215.8710铝合金竖向格栅条竖向1.0MM厚38*25铝合金方管,黑色氟碳漆(M12镀锌膨胀螺栓固定,转角处用铝角码固定),具体做法详见4/22节点构件立面一m209.0011铝合金横向格栅条横向1.0MM厚38*25仿木色铝合金方管m187.2012原有店面广告牌拆除原有店面广告牌拆除,基层材料由甲方安排间12913垃圾清理及外运原有店面广告牌拆除后清理及垃圾外运项1备注材料品牌推荐:亚克力材料推荐选用申春、申美、绿川; 铝塑板推荐选用吉祥、巷吉、雅丽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