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子塘第二小学教学楼加固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砂子塘第二小学教学楼加固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砂子塘第二小学教学楼加固维修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砂子塘第二小学教学楼加固维修工程已由长沙雨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雨发改投发 [2013]05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市雨花区教育局,建设资金区财政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①建设地点:韶山南路以东,赤黄路以南。

②建设内容及规模:

A、教学楼改造、加固:

(1)教学楼整体抗震加固;

(2)一层附属结构加固,体育室拆除重建;

(3)教学楼西侧增设楼梯;

(4)教学楼一楼楼梯间防盗门老旧,重新更换;

(5)教学楼所有门窗老旧,按原有尺寸重新更换;

(6)将原多媒体教室改为教室和电脑室;

(7)教学楼外墙、屋顶、地面做防水、防潮处理;

(8)教学楼地面、墙面、顶面、走廊进行局部装修改造;

(9)教学楼三楼东侧厕所便池、格挡、洗手池拆除,添置桌椅图书改为图书室;

(10)教学楼强、弱电改造。

B、校门、体育场、传达室等改造、加固:

(1)原校门更换为自动伸缩门(4000*2000);

(2)传达室地面、墙面瓷砖更换;

(3)小学新校门处栏杆开裂更换为不锈钢栏杆;

(4)体育场原水泥地面改为塑胶场地;

(5)拆除与塑胶场地重合部分绿化带;

(6)南侧围墙改造加固;

③项目概况:砂子塘第二小学教学楼加固维修工程项目位于韶山南路以东,赤黄路以南,建设面积2000平方米,资金来源由区财政解决。项目总投资估算为382.9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305.74万元。

④招标范围:对砂子塘第二小学教学楼、校门、体育场、传达室等改造、加固(具体施工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⑤计划工期:45天(日历日)。   

⑥质量标准:合格。

⑦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执行。

3、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4、评标办法:按长住建发(2011)165号文发布的《长沙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Ⅰ)执行。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注册资本金200万元及以上】,并持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企业具有特种专业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

3)    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资质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

4)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执行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并由投标人提供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的承诺;

5)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6)    长沙市以外的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场处窗口(咨询电话:****-********)办理《入长施工登记证》。若其中标,中标后其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到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理备案手续。其他相关手续按长住建发[2011]312号《长沙市入长建筑企业管理与服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

7)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本公告发布后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本公告发布后拟任该项目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本项目不接受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担任关键岗位人员。

8)    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的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保证金:

①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含)将投标保证金陆万元人民币从各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

②专用帐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潇湘支行]

账  号[****************8899]。

③开标时查验银行到账单,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④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砂子塘二小教学楼加固维修”,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⑤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7、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6月21日至 2013 年7月17日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雨花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hua.gov.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其他资料。

★ 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长沙市雨花区教育局同期招标的砂子塘第二小学教学楼加固维修工程项目、雨花区雅塘村幼儿园改造建设项目、雨花区劳动东路小学南北教学楼加固维修工程项目投标,但只允许在其中一个项目中中标。如果同一投标人在所投的两个或三个项目中均为中标候选人第一名,则确定该投标人在所投两个或三个项目中中标价高的项目中标,相应另外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第二名则为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第一名,依此类推。

8、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①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2013年6月25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和雨花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敬请留意。

9、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①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3 年7月17日9时整。

②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四楼(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具体入库程序请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未涉及的投标人信息,则以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料为准。

入库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四楼1、2号窗口进行办理)。

砂子塘第二小学教学楼加固维修工程项目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HNXQ2013-0607建设单位:长沙市雨花区教育局 招标代理:湖南新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二O一三年六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第三章评标办法23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4第五章工程量清单59第六章图纸63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64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67 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砂子塘第二小学教学楼加固维修工程已由长沙雨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雨发改投发 [2013]05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市雨花区教育局,建设资金区财政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①建设地点:韶山南路以东,赤黄路以南。②建设内容及规模:A、教学楼改造、加固:(1)教学楼整体抗震加固;(2)一层附属结构加固,体育室拆除重建;(3)教学楼西侧增设楼梯;(4)教学楼一楼楼梯间防盗门老旧,重新更换;(5)教学楼所有门窗老旧,按原有尺寸重新更换;(6)将原多媒体教室改为教室和电脑室;(7)教学楼外墙、屋顶、地面做防水、防潮处理;(8)教学楼地面、墙面、顶面、走廊进行局部装修改造;(9)教学楼三楼东侧厕所便池、格挡、洗手池拆除,添置桌椅图书改为图书室;(10)教学楼强、弱电改造。B、校门、体育场、传达室等改造、加固:(1)原校门更换为自动伸缩门(4000*2000);(2)传达室地面、墙面瓷砖更换;(3)小学新校门处栏杆开裂更换为不锈钢栏杆;(4)体育场原水泥地面改为塑胶场地;(5)拆除与塑胶场地重合部分绿化带;(6)南侧围墙改造加固;③项目概况:砂子塘第二小学教学楼加固维修工程项目位于韶山南路以东,赤黄路以南,建设面积2000平方米,资金来源由区财政解决。项目总投资估算为382.9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305.74万元。④招标范围:对砂子塘第二小学教学楼、校门、体育场、传达室等改造、加固(具体施工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⑤计划工期:45天(日历日)。 ⑥质量标准:合格。⑦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执行。3、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4、评标办法:按长住建发(2011)165号文发布的《长沙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Ⅰ)执行。5、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注册资本金200万元及以上】,并持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企业具有特种专业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3)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资质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执行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并由投标人提供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的承诺;5)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6)长沙市以外的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场处窗口(咨询电话:****-********)办理《入长施工登记证》。若其中标,中标后其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到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理备案手续。其他相关手续按长住建发[2011]312号《长沙市入长建筑企业管理与服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7)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本公告发布后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本公告发布后拟任该项目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本项目不接受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担任关键岗位人员。8)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的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投标保证金:①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含)将投标保证金陆万元人民币从各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②专用帐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建行潇湘支行]账号[****************8899]。③开标时查验银行到账单,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不合格投标人。④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砂子塘二小教学楼加固维修”,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⑤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7、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6月21日至 2013 年7月17日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雨花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hua.gov.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其他资料。★ 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长沙市雨花区教育局同期招标的砂子塘第二小学教学楼加固维修工程项目、雨花区雅塘村幼儿园改造建设项目、雨花区劳动东路小学南北教学楼加固维修工程项目投标,但只允许在其中一个项目中中标。如果同一投标人在所投的两个或三个项目中均为中标候选人第一名,则确定该投标人在所投两个或三个项目中中标价高的项目中标,相应另外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第二名则为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第一名,依此类推。8、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①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2013年6月25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和雨花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敬请留意。9、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①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3 年7月17日9时整。②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四楼(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雨花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11、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具体入库程序请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未涉及的投标人信息,则以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料为准。入库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四楼1、2号窗口进行办理)。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招标人名称:长沙市雨花区教育局联系人:李科长2项目名称砂子塘第二小学教学楼加固维修工程项目3建设地点韶山南路以东,赤黄路以南4资金来源区财政解决5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已落实6招标范围对砂子塘第二小学教学楼、校门、体育场、传达室等改造、加固(具体施工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7计划工期计划工期:45天(日历日)8质量要求工程验收合格标准9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10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招标公告第五条。1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2踏勘现场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不管投标人是否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视投标人已进行现场踏勘,并将踏勘结果考虑进投标报价中。13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年6月21日至 2013 年7月17日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雨花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hua.gov.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他资料。14投标人提出质疑的截止时间2013年6月25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15招标人澄清时间与方式招标人于开标前15天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和雨花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16偏离不允许17分包不允许18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无19招标文件澄清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20投标截止时间 2013 年7月17日09:00时2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投标预算书提供电子文档2份(光盘,采用PKPM软件编制,光盘内应包含PKS和TPS文件)22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起90日历天内23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整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专用帐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8899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不合格投标人。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砂子塘二小教学楼加固维修”,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24近二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11 年、 2012 年25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10年7月至2013年6月2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27签字或盖章要求(1)投标文件正、副本签章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资格后审资料加盖单位公章。(2)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投标报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施工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等关键处必须同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和加盖单位公章,未按以上要求签字、盖章的废标处理。(3)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汇总表和预算书封面都应由本单位注册造价工程师盖其执业专用章,并附注册造价师证书复印件。如委托具有相应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预算的,应附委托合同原件、注册造价师证书复印件,并在上述规定处加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4)开标一览表、预算书封面和工程造价汇总表没有本单位注册造价工程师盖其执业专用章,没有附注册造价师证书复印件的;没有附委托注册造价咨询中介机构的委托合同原件、注册造价师复印件、没有分别加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或盖章不完整的。则投标报价计零分,并且不进入评标基准价的算术平均。28投标文件份数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本项目不编制技术标。29装订要求投标文件为明标,均要求胶装,不得使用活页装订。30封套上至少写明招标人名称: 长沙市雨花区教育局项目投标文件在 2013 年月日09:0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31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与方式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四楼)32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33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 2013 年 7月17 日 9:00 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34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组成:由经济类和技术类专家组成共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5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36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形式。履约担保的金额: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格的10%。同时建设方向中标人提供等额的工程支付担保。37招标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约定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雨花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的收费标准计取,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全额支付。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额支付。38其他(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有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经查实的事实不符的行为,且上述行为对该投标人有利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已入围或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其入围资格或中标候选人资格。已中标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2)评标以前,投标人及其拟任建造师和技术负责人的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其达不到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3)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前,中标候选人及其拟任建造师和技术负责人的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其达不到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4)招标文件中所设置的内容、条款及未尽事宜,均以国家、省市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招投标有关规定为准;(5)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投标人。39评标办法按长住建发(2011)165号文发布的《长沙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Ⅰ),投标报价评审计分方式选用附表5(1),投标报价计分只计算总报价得分,投标总报价基准分为100分,权数取值按K3。本项目不编制技术标。40招标控制价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Ⅰ),不设标底,但设招标控制总价、主要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措施项目清单报价、主要材料报价等招标控制价,于开标前10天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雨花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报价总价、主要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措施项目清单报价、主要材料报价等均不得高于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否则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41本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本项目执行《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 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并由投标人提供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的承诺;招标人在开标后对项目部关键人员在建情况进行核查,如有,为不合格投标人;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注:为方便查询各投标人关键岗位人员在建情况,另要求投标人将投标文件《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情况》电子版拷贝在U盘内与关键岗位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同提交,查完在建情况以后当场退还U盘和身份证原件。42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人说明省内企业的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社保证明原件、《投标承诺函》原件、投标文件、资格后审资料复印件或影印件准时参加。省外企业的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函》原件、投标文件、资格后审资料复印件或影印件准时参加开标仪式。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原件。省外企业如法定代表人因住院、出国等特殊原件不能参加的,可委托代理人参加,须出具法定代表人特殊原因的证明原件。 投标人须知 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和保修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 本标段的保修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按须知前附表规定自行组织踏勘现场,但不能与招标人接触,不能透露投标人名称。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投标人应自行承担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0招标答疑1.10.1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需要质疑的,应在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1.10.2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作出解答并形成答疑纪要,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和雨花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答疑纪要发布后,招标人对非重要问题不再答疑,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偏离投标文件不允许偏离招标文件。1.12 分包本次招标项目不允许分包。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含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和雨花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招标人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修改的招标文件于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和雨花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4投标人应及时浏览相关网站,掌握招标人对该项目的招标答疑、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发布信息。否则招标人对此不负任何责任。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3)授权委托书(4)投标承诺函(5)开标一览表(6)投标保证金(复印件)(7)不拖欠民工工资承诺书(8)劳务分包资料(9)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情况(10)投标单位基本情况(11)投标人近3年 “类似工程”经验(12)投标人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1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4)投标人企业信用情况(15)投标人企业认证情况(16)投标人的不良行为记录情况(17)其他资料(具体详见第八章)本项目不编制技术标。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如对此要求有异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及规定的方式提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按前附表23条。3.4.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退还。3.4.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退还。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以任何方式进行串标,违规违纪行为导致招标无法顺利进行。(4)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本次招标无效。3.5资格后审资料(附施工项目资格后审检查一览表)3.5.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递交两份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格后审资料复印件或影印件(壹份提交给招标方,壹份提交给行政监督部门)。(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5)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6)技术负责人职称证;(7)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相关证书(其中安全员还需要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8)投标人提供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的承诺;(9)长沙市外企业《入长施工登记证》;(10)省外企业还须提供关键岗位人岗位资格证书真伪的网站网址,或提供本公告发布后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提供本公告发布后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该项目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省外企业的关键岗位人员资格证书真实性证明、无在建项目证明等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其原件并作为资格后审条件,否则其资格后审不合格。3.6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合同条款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打印或复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1.1投标文件的密封: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后提交。4.1.2投标文件的标识:投标文件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条的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招标人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0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小时开始接受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须知前附表第20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召开开标会议时,省内企业的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社保证明原件、《投标承诺函》原件、投标文件、资格后审资料复印件或影印件准时参加。省外企业的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函》原件、投标文件、资格后审资料复印件或影印件准时参加开标仪式。授权委托人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原件。省外企业如法定代表人因住院、出国等特殊原件不能参加的,可委托代理人参加,须出具法定代表人特殊原因的证明原件。5.2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5.2.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5.2.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5.2.3未按5.1规定参加开标仪式的。5.3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评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介绍到会招标人领导、行政监管领导、纪检领导,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名单;(4)核验各投标人代表的合法身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本人身份证原件、社保证明原件,《投标承诺函》原件);(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6)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建造师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招标人代表、监督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顺序为:资格后审(见附表)、商务标评审。6.3.2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1)无单位盖章或无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2)投标人未按 5.1 条要求参加开标会的;(3)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或超过招标控制价的;(5)投标人名称与资格后审不一致的;(6)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或未提交《投标承诺函》的;(7)投标报价中的规费低于《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规定的相应费率标准的。(8)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况。6.3.3询标6.3.3.1说明和澄清的范围在资格审查和评标过程中,因资格条件审查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作出废标或不合格投标人处理的,应当听取投标人的说明,因其它原因对投标人作出废标或不合格投标人处理的,可听取投标人的说明;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澄清的,评标委员会应就具体事实与投标人进行澄清。6.3.3.2说明和澄清的方式说明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对讲系统进行;澄清采取书面形式进行,由评标委员会出具《问题澄清通知》。开标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告知投标人说明和澄清地点(说明的地点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答疑室)以及接到通知后到达的时间。6.3.3.3说明和澄清的要求6.3.3.3. 1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说明与澄清,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说明、澄清。6.3.3.3.2投标人的说明和澄清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结束后,投标人填报澄清问题的书面材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6.3.3.3.3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人的澄清事项作出处理并将处理意见记录在案。6.3.3.3.4整个说明和澄清过程应主动接受监委和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监督。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7.1.1由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同时标明排列顺序。招标人应当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7.1.2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之日起,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和雨花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对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十天。招标人应当在公示期满后确定中标人。评标和定标应当在开标后三十日内完成,不能按期完成的,招标人应当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期限。投标人拒绝延长的,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并退出候选人资格。7.1.3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1.4 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长沙市雨花区教育局同期招标的砂子塘第二小学教学楼加固维修工程项目、雨花区雅塘村幼儿园改造建设项目、雨花区劳动东路小学南北教学楼加固维修工程项目投标,但只允许在其中一个项目中中标。如果同一投标人在所投的两个或三个项目中均为中标候选人第一名,则确定该投标人在所投两个或三个项目中中标价高的项目中标,相应另外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第二名则为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第一名,依此类推。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24小时内,应当以书面确认。7.3履约担保7.3.1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提供等额的工程支付担保。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一、对评标办法的说明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按长住建发(2011)165号文发布的《长沙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办法(Ⅰ),投标报价评审计分方式选用附表5(1),报价计分只计算总报价得分,投标总报价基准分为100分,权数取值按K3,本项目不编制技术标。2、评标办法权数取值见下表:权数取值表序号项   目权   数具体权数取值综合评估法(Ⅰ)1技术标(K1)2信誉(K2) 0.20-0.300.303投标报价(K3)0.70-0.800.703、关于“信誉”评审计分的相关说明:(1)根据本招标项目的规模,《信誉评审计分表》序号2中“工程获奖情况”均不加分。(2)根据湘建建【2006】401号文规定,所有责任单位的不良行为记录有效覆盖期为半年,所有责任个人不良行为记录有效覆盖期为二年。省外企业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招标项目公告发布后出具的企业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期限内的不良行为记录证明文件的原件及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件或网上下载资料的复印件。当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与经查实的事实有出入时,以经查实的事实为依据,如证明文件相对经查实的事实对投标人有利时,应当按照弄虚作假处理并认定其为不合格投标人。(3)投标人的“企业信用加分”以长住建发(2013)129号文为依据。(4)对“类似工程经验”评分时,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效。类似工程经验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竣工验收日期为准。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 (5)对加分项目(含企业类似项目经历、奖项、认证、抢险救灾等),投标人未按长发改【2012】816号文录入投标人基本信息库的、未在投标文件中附其复印件(或影印件)的,均不给予加分。4、本招标项目将低于投标人有效报价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95%作为启动成本评审工作的警戒线。对低于投标人有效报价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95%的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应按长住建发[2011]165号文件对其进行重点评审。附1: 关于印发《长沙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评标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评标活动,保证评标活动公平、公正,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行为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长沙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评标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自二O一一年八月一日起执行。原长沙市建设委员会长建发〔2005〕287号文《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和长沙市建设委员会长建发〔2006〕66号文《关于修改〈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的通知》同时废止。 附:《长沙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评标办法》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长沙市交通运输局长沙市水务局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长沙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评标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评标活动,保证评标活动的公平、公正,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行为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文件,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市、区相关行政监管部门监管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的评标活动适用本规定。第三条评标办法是指对投标文件等进行评审和比较、确定投标人的排名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标准和方法。评标是指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等载明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等进行评审和比较、确定投标人的排名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过程。本规定所称的评标活动是指包括确定评标办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等全部活动的统称。第四条 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所有评委、监管人员、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均应保守秘密,不得透露任何评标细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第二章评标办法分类和采用第五条 评标办法的分类和采用范围及具体内容(包括技术标、投标函和商务标评审、综合得分计算、投标人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等)按照本规定附表1执行。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按照附表1的规定确定评标办法。选择确定综合评估法的,招标人还应当选用投标报价评审计分方法({附表5(1)—(3))}和权数取值(附表6);应当按规定设置启动成本评审工作的警戒线。上述评标办法相关内容应在招标文件中载明。第六条 投标文件由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及投标函部分构成。技术部分为技术标,其内容为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部分;商务部分为商务标,其内容为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报价部分;投标函部分为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提供的技术标和商务标以外的其它部分。招标人应当按照本规定及招标项目已确定的评标办法的具体要求,在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文件的构成、内容及相关要求作出明确规定。第七条 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应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形式。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根据国家、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按设计施工图纸计算的,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招标人应当设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应按规定报相应行业造价站和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备案。第八条 采用综合评估法(Ⅱ)的,其技术标应当实行暗标,并遵守下列规定:(一)统一使用技术标的专用封面、封底、装订、规定的纸张和内层密封袋等;技术标的表格外文字采用3号仿宋字体,表格内文字采用5号仿宋字体,CAD绘图按制图规范,不设图签;技术标页码号采用5号仿宋字体,统一编在该页正中下方;(二)投标人只能在技术标封底规定之处(密封线内)填写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且必须按密封线将其封贴严实;(三)不得在技术标内出现投标人名称,不得在技术标内出现任何可能导致判断出投标人名称的内容。采用综合评估法(Ⅱ)的,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按照本规定对技术标的格式、装订、密封、禁止内容等作出详细规定。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的技术标,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评议后对其酌情扣分,但在技术标内出现投标人名称或者出现任何可能导致判断出投标人名称内容的技术标计零分。技术标封底应当在其他评审结束之后综合得分计算之前打开。第三章评标委员会组建第九条 招标人应当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一般由5—9人的单数组成并应当满足招标项目的评标要求。采用综合评估法(Ⅰ)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以上(含5人)单数,编制技术标的,工程技术类评标专家不少于50%;采用综合评估法(Ⅱ)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为7人以上(含7人)单数,其中工程技术类评标专家不少于50%;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为7人以上(含7人)单数,其中工程经济类评标专家不少于50%。第十条 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主任委员由评委推举产生,评标由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第十一条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评委提交讨论的问题,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及时处理:(一)属于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问题,按照招标文件执行,但违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除外;(二)属于对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理解不一致或不熟悉的问题,应当提请行业主管部门或其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机构作出解释;属于对招标文件存在不同理解的问题,应当提请招标人作出解释;(三)属于投标文件中存在重大偏差的问题,且属于法律法规、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废标情形,应当作废标处理;属于投标文件中存在细微偏差的问题,应当书面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报价中存在算术错误的问题,应当修正结果并书面要求投标人确认;(四)对上述情形以外的问题,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意见不一致时,评标委员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表决并记录在案。 第四章评标准备与初步评审第十二条 评标准备工作包括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评标委员会分工、熟悉文件资料等。在评标准备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一)招标的目标;(二)招标项目的范围;(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四)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办法和在评标中应当考虑的相关因素。第十三条 初步评审的程序:(一)根据招标文件逐项审查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等,判断投标是否为废标(或不合格投标人);(二)检查投标报价是否存在算术错误,对投标报价中存在的算术错误进行修正,书面要求其投标人书面确认修正结果;(三)检查投标人最终投标价的组成情况;(四)书面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书面要求投标文件中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五)确定不合格投标人和进入详细评审比较阶段的投标人名单。第十四条 形式评审是评标委员会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的形式进行检查和评价。有下述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为不合格投标人:(一)投标文件无企业法人公章的,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二)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的,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三)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的;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投标报价,且未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四)联合体投标未附有效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五)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相关形式规定的。第十五条资格评审是评标委员会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招标文件和资格审查文件等规定,对投标文件的证明文件、资格文件、投标担保等进行检查和评价。有下述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为不合格投标人:(一)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的;串通投标的;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及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二)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三)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的;投标人不能提供合法的、真实的材料证明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或证明其为合格投标人的;(四)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符合招标文件和资格审查文件要求的;(五)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资格规定的。对串通投标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执行。第十六条 响应性评审是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有下述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为不合格投标人:(一)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范围小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的;(二)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控制价的;(三)投标报价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低于规定标准(交通、水利建设项目不评审),规费和税金没有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计价的;(四)投标报价中最终体现的人工工资单价低于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最低人工工资单价的(交通、水利建设项目不评审);(五)投标文件载明的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且无正当理由说明的;(六)投标文件载明的质量标准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载明的检验标准和方法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载明的保修承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七)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没有按规定配备的;(八)其他未能实质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第十七条 采用综合评估法(Ⅰ)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本规定(附表2),对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评审。技术标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视为不合格投标人。第十八条投标文件实质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但投标报价存在算术错误,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下述原则修正: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评标委员会对算术错误的修正应当向投标人作书面澄清。投标人对修正结果应当书面确认。投标人对修正结果有不同意见或未作书面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重新复核修正结果。再次按上述程序分别进行确认、复核。投标人2次对修正结果有不同意见或未作书面确认,但评标委员会认为确认修正无误,应当对该投标文件作不合格处理。第十九条在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存在不明确或细微偏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在评标结束前以书面方式提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书面材料应当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评标委员会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技术标实行暗标的,对技术标不予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第二十条 评标委员会完成初步评审所有内容后,应当作出初步评审结论,分别确定不合格投标人和进入详细评审阶段的投标人。第五章 详细评审及推荐中标候选人第二十一条 详细评审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1.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折算方法,以及算术错误修正结果,对投标报价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标价;2.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投标人企业成本,不低于其成本的为有效投标报价;当投标报价过低,有可能低于其企业成本的,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人进行询价;对评标委员会的质询,投标人应当进行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但书面说明和提供的相关材料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人拒绝说明理由的;(2)不能合理说明理由;(3)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说明其理由;(5)说明理由成立但不作出承诺;(6)未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的格式编制;(7)投标总报价、主要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主要材料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8)未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逐项报价,修改工程量清单的,减少工程量的;(9)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增加费,规费(工程排污费、职工教育经费、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失业保险费、职工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税金未按规定标准计取或未计取,暂估价、暂列金额未按招标文件指定金额报价;(10)人工工日、主要材料、主要机械台班消耗量明显偏低,不能保证工程需要的;(11)人工工资单价低于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最低标准的,主要材料价格、主要机械台班单价明显低于市场实际价格的;(12)措施项目费,投标人在技术标书中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保证施工方案实施必然发生措施费用,而投标报价未计算措施项目费的。(13)投标人以周转性材料已摊销完毕为由降低周转性材料的消耗量标准,以机械闲置或机械已折旧完毕为由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报价低于实际市场价的;(14)投标人以库存材料、构件、成品、半成品、设备、元器件、器材为由降低工程造价的;(15)经评标委员会询价、论证,认定该投标人的报价低于其企业成本的。(16)依法应当否决投标的其它情形。3.对有效投标报价从低至高依次进行评审,直至确定出3个有效投标报价或3个中标候选人;4.澄清、说明或补正;5.对有效投标报价从低至高排序并据此确定投标人的排序。(二)采用综合评估法(Ⅰ)的:1.对信誉(附表4)评审计分;2.对投标报价(附表5)评审计分,并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3.澄清、说明或补正;4.计算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附表6、附表7);5.按综合得分从高至低确定投标人的排序。(三)采用综合评估法(Ⅱ)的:1.对技术标(附表3)评审计分;2.对信誉(附表4)评审计分;3.对投标报价(附表5)评审计分,并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4.澄清、说明或补正;5.打开技术标封底确定各投标人技术标得分;6.计算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附表6、附表7);7.按综合得分从高至低确定投标人的排序。第二十二条 一般将低于招标控制价8%或投标人有效报价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5%作为启动成本评审工作的警戒线。对低于招标控制价8%或投标人有效报价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5%的投标报价,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评标委员会应对其进行重点评审:(一)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报价低于其企业成本的,应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应当提供书面理由);(二)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报价有可能低于其企业成本的,应对其投标人进行询价,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拒绝提交说明和证明材料的,应当直接作出其投标报价低于其企业成本的评审结论。第二十三条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详细评审的结果对投标人进行排序,2个及以上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时,按照其投标报价由低至高的顺序进行排序。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投标人排序推荐1—3个中标候选人。第二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完成所有评标工作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招标人应当将评标报告按规定报送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基本情况和数据表;(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三)开标记录;(四)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五)废标情况说明;(六)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七)经评审的价格一览表(包括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记载评标结果、结论的表格、说明、记录等文件);(八)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九)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十)澄清、说明或补正事项纪要。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其他人员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第六章 其他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适用范围以外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的评标办法,可以参照本规定执行。建设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按《湖南省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湘建建【2008】159号)执行。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表1:评标办法分类表 采用范围技术标类型和评审投标函和商务标评审综合得分计算投标人排序中标候选人类型评审方法评审内容、标准评审方法信誉评审内容、标准投标报价评审内容、标准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有通用技术的一般性工程不做技术标评标委员会集体评议对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从低至高依次评审并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将有效投标报价(不低于投标人企业成本)由低至高进行排序推荐1—3个中标候选人并予排序综合评估法(Ⅰ) 所有工程明标(如编制)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自主作合格性评审评审内容、标准见附表2评标委员会集体评议评审内容、标准见附表4评审内容、标准见附表5各单项得分的权数取定见附表6,综合计算见附表7按综合得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序推荐1—3个中标候选人并予排序综合评估法(Ⅱ)工程复杂、技术难度大和专业性较强的工程,经招标人申请,按程序报批暗标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自主作计分评审评审内容、标准见附表3评标委员会集体评议评审内容、标准见附表4评审内容、标准见附表5各单项得分的权数取定见附表6,综合计算见附表7按综合得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序推荐1—3个中标候选人并予排序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所采用评标办法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在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文件的编制作出具体规定。采用综合评估法(Ⅰ)的项目,一级及以上企业承包范围的项目,应编制技术标;二级企业承包范围的项目,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是否编制技术标;三级企业承包范围的项目,不编制技术标。 附表2:技术标评审表序号项    目评审标准评审结果1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合 格 不合格2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合 格 不合格3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合 格 不合格4环保管理体系与措施合 格 不合格5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合 格 不合格 6资源配备计划合 格 不合格 7施工设备合 格 不合格8评审结论 备注:1.评标委员会对技术标书独立进行评审;2.序号中有缺项的,该项为不合格;    3.序号6、7为一般项,其余为保证项,保证项一项不合格或一般项两项不合格的,技术标为不合格;4.三分之二的评标专家认定合格的技术标为合格;5.技术标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视为不合格投标人。附表3: 技术标评审计分表 序号项 目评  审 标  准评审计分1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完整、水平高5 欠完整、水平一般3-42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先进、可靠30 可行25-28欠合理21-233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完善、可靠15 欠完善、欠合理10-134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完善、可靠15 欠完善、欠合理10-135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完善、可靠10 欠完善、欠合理6-86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计划合理、措施可行15 欠合理10-137资源配备计划合 理10 欠 合 理6-88合 计 备注:1.实行暗标时技术标内出现投标人名称或者出现任何能引起判断出投标人名称的内容的,技术标计零分。2.技术标中应当具备的项目缺项的,该项目计零分。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该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所有单项评审计分为无效分:(1)单项评审计分高出规定最高分或低于规定最低分的;(2)同一项目有2个或2个以上评审计分的。4.格式在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中评审计分,每出现一类格式错误扣1分,最多扣5分。 附表4:信誉评审计分表 序号项目评  审 标  准评审计分1类似项目经历企业每项省内工程加3分,每项省外工程加2分,最多加两项工程;拟任项目负责人每项工程加3分,最多加一项工程 2工程获奖情况企业、拟任项目负责人每项省优质工程或省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1 企业、拟任项目负责人每项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或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或全国金杯示范工程或芙蓉奖工程等3 企业、拟任项目负责人每项鲁班奖5 3企业信用加分投标人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等级为AAA的6 投标人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等级为AA的44抢险救灾优秀企业由市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每次1 受到市政府或省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每次1.5受到省政府或国家部委表彰的每次2受到国务院表彰的每次35企业通过安全认证省级优秀6合格4市级优秀3合格26不良行为记录情况拟任项目负责人 没有不良行为记录25 每发生一次一般不良行为记录扣3分 每发生一次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扣5分 投标人没有不良行为记录75 每发生一次一般不良行为记录扣2分 每发生一次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扣4分 7合 计 备注:(一)加分和扣分的有效期,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准。有效期限按下列规定执行:1.企业通过安全认证以证书注明的有效期为准;2.企业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所承担工程获奖加分,鲁班奖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2个年度为准,其他奖项以上年度情况为准,凡上年度上述奖项尚未正式发文宣布的,以再上1个年度情况为准,发布表彰文件的按文件发布时间计算,没有发布表彰文件的按证书注明时间计算;3.企业信用等级加分以开标之日最近一次的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为依据。4.“抢险救灾优秀企业”加分以表彰或认定文件从发文之日至开标之日12个月内有效。5.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扣分有效期为6个月,拟任项目负责人不良行为记录扣分有效期为24个月,按不良行为记录的相关规定计算;6.企业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经历加分有效期为36个月,按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中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计算。(二)所称“类似项目”(含类似以上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指结构、规模、面积、层次、跨度、工程地点等相近;道路、公路工程指道路等级、路面类型、工程地点等相近;桥梁工程指结构类型、桥跨、工程地点等相近;水利工程是指水库、堤防、泵站、水闸等水利项目分类分型、标准、等级相同相近,或标准、等级不同但造价相近;其它市政工程指专业、规模、工程地点等相近;工程地点统一按本省行政区域内与本省行政区域外分类。(三)“抢险救灾优秀企业”加分以国家、湖南省、长沙市政府或国家、湖南省、长沙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表彰或认定文件为依据,该项加分累计不超过3分。同一抢险救灾事件受到各级表彰的按最高表彰实行加分。加分限于财政投资或财政投资占主导地位的项目,非财政投资或财政投资不占主导地位的项目如果设此奖项,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四)如果招标项目的工程类型与获奖工程的工程类型不一致,则该获奖工程不能加分(如房建获奖工程不能加到市政工程、交通工程或水利工程,反之亦然);招标项目的工程规模及面积没有达到相应奖项所要求的规模及面积时,该奖项不能加分;其中外省(市)的奖项以本省相应奖项的规模及面积要求为准,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全国金杯示范工程以芙蓉奖的规模及面积要求为准;外省(市)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建筑业协会评定的综合工程质量奖项按省优质工程奖加分,投标人如能提供每年该奖项工程数量控制在50项以内的有效证明文件,则该获奖工程按芙蓉奖加分;同一工程获多项奖项、或企业同时通过省、市安全认证计分,只能按最高奖项(级)加(计)分,不得重复加(计)分。企业获鲁班奖、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全国金杯示范工程累计加分不超过3项,芙蓉奖、省优质工程、省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等累计加分不超过7项。拟任项目负责人获上述奖项加分的工程项目合计不得超过1项。(五)不良行为记录包括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市场行为等方面的情况。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湖南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是确认本省行政区域内不良行为记录的依据;本省行政区域外的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包括其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机构)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以及通过网上公布或文件录入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提示系统、发布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记录等形式,均为确认本省行政区域外不良行为记录的依据,当相关部门或机构没有同时确定其程度为一般或是严重时应当按照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扣分;本省行政区域外的同一不良行为记录的有效期限应当按照以下顺序计算: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的时间——文件发布的时间——网上公布的时间;有权部门公布的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为确定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依据。省外企业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如实反映和提供企业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期限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并附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原件以及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件或网上下载资料的复印件。当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情况、证明、文件等资料,其拟任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的不良行为记录情况单个子项得分分别为10、50分;当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与经查实的事实不相符合,且对投标人有利时,应当按照弄虚作假处理并认定其为不合格投标人。(六)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信誉评审计分以联合体牵头人的为准,但不良行为记录扣分以联合体各方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七)交通、水利项目信誉评审具体内容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附表5(1):投标报价评审计分表序号项    目评分标准备    注 1最终投标价>基准价从0开始每升1%减2分,即100-2*100X X为最终投标价升、降率百分点数的绝对值,即最终投标价 —基准价 ×100%基准价         2最终投标价=基准价100分3最终投标价<基准价从0开始每降1%加1分,即100+100X备注:1.投标报价评分的组成:基准分100分。投标总报价基准分80分;主要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基准分10分,每项的基准分按所取的项目个数平均分配;主要材料基准分6分,每项的基准分按所取的项目个数平均分配;措施项目清单总报价基准分4分。2.除经初步评审为不合格投标人(包括投标报价文件无效)的和被认定为最终投标报价低于其企业成本的外,其他的最终投标报价均应按规定进入最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3.符合招标控制价≥最终投标价≥0.9×最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最终投标价进入基准价计算。4.基准价公式: A1 A2 ……+Ai ……+An基准价=                 Ni=1…i…n; Ai为进入基准价计算的最终投标价; N为进入基准价计算的最终投标价的个数。5.投标报价加分最多加3分,投标总报价最高得分为103分。6. 最终投标价以人民币万元为单位,计算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百分比亦然),小数点后第3位采取4舍5入。7.单项评分项目组成:主要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取5项,主要材料报价取3项,(有招标控制价的原则上按造价大小分别从公布的招标控制价中主要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和主要材料取前5项和3项,并在公示招标控制价时注明该5项工程量清单和3项材料,无招标控制价的在招标文件中确定)另加措施项目清单总报价作为单项评分项目。公布的主要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主要材料价格和措施项目费作为招标控制价,投标人不得超过,否则视为报价无效。8.单项评分计分规则与投标总报价评分规则相同,每一单项评分最低得分为零分。9.交通、水利项目只对总报价进行计分评审。附表5(2):投标报价评审计分表序号项    目评分标准备    注1最终投标价>基准价从0开始每升1%减2分,即100-2*100XX为最终投标价升、降率百分点数的绝对值,即最终投标价 —基准价 ×100%基准价2最终投标价=基准价100分3最终投标价<基准价从0开始每降1%减1分,即100-100X备注:1.投标报价评分的组成:基准分100分。投标总报价基准分80分;主要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基准分10分,每项的基准分按所取的项目个数平均分配;主要材料基准分6分,每项的基准分按所取的项目个数平均分配;措施项目清单总报价基准分4分。2.除经初步评审为不合格投标人(包括投标报价文件无效)的和被认定为最终投标报价低于其企业成本的外,其他的最终投标报价均应按规定进入最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3.符合招标控制价≥最终投标价≥0.9×最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最终投标价进入基准价计算。4.基准价公式: A1 A2 ……+Ai ……+An基准价=       X(1—β)N         i=1…i…n; Ai为进入基准价计算的最终投标价; N为进入基准价计算的最终投标价的个数;β为下浮点数,下浮点数为0.5%、1%、1.5%、2%、2.5%、3%,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5. 最终投标价以人民币万元为单位,计算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百分比亦然),小数点后第3位采取4舍5入。6.单项评分项目组成:主要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取5项,主要材料报价取3项,(有招标控制价的原则上按造价大小分别从公布的招标控制价中主要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和主要材料取前5项和3项,并在公示招标控制价时注明该5项工程量清单和3项材料,无招标控制价的在招标文件中确定)另加措施项目清单总报价作为单项评分项目。公布的主要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主要材料价格和措施项目费作为招标控制价,投标人不得超过,否则视为报价无效。7.单项评分计分规则与投标总报价评分规则相同,每一单项评分最低得分为零分。8.交通、水利项目只对总报价进行计分评审。附表5(3):投标报价评审计分表序号项    目评分标准备    注1最终投标价>基准价100—100X1—300X2实行累进制扣分,超过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部分和基准价部分的升率百分点数分别为X1、X22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最终投标价≤基准价从0开始每升1%减1分,即100—100 X1X(X1、X2)为最终投标价升、降率百分点数的绝对值,即最终投标价—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报价×100%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报价3最终投标价=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100分4最终投标价<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0分备注:1.投标报价评分的组成:基准分100分。投标总报价基准分80分;主要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基准分10分,每项的基准分按所取的项目个数平均分配;主要材料基准分6分,每项的基准分按所取的项目个数平均分配;措施项目清单总报价基准分4分。2.除经初步评审为不合格投标人(包括投标报价文件无效)的和被认定为最终投标报价低于其企业成本的外,其他的最终投标报价均应按规定进入最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3.符合招标控制价≥最终投标价≥0.9×最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最终投标价进入基准价计算。4.基准价公式: A1 A2 ……+Ai ……+An基准价=       Ni=1…i…n; Ai为进入基准价计算的最终投标价; N为进入基准价计算的最终投标价的个数。5. 最终投标价以人民币万元为单位,计算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百分比亦然),小数点后第3位采取4舍5入。6.单项评分项目组成:主要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取5项,主要材料报价取3项,(有招标控制价的原则上按造价大小分别从公布的招标控制价中主要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和主要材料取前5项和3项,并在公示招标控制价时注明该5项工程量清单和3项材料,无招标控制价的在招标文件中确定)另加措施项目清单总报价作为单项评分项目。公布的主要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主要材料价格和措施项目费作为招标控制价,投标人不得超过,否则视为报价无效。7.单项评分计分规则与投标总报价评分规则相同,每一单项评分最低得分为零分。8.交通、水利项目只对总报价进行计分评审。附表6:权数取值表         序号项   目权   数具体权数取值综合评估法(Ⅰ)综合评估法(Ⅱ)1技术标(K1) 0.15-0.25 2信誉(K2) 0.20-0.300.20-0.30 3投标报价(K3)0.70-0.800.45-0.65 备注: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各评标因素的具体权数取值。附表7:综合得分计算表投标人(                     )    总分(     )评委编号单  项  评  分技术标信誉投标报价1 2 3 单项得分Pi 权数Ki Ki Pi 备注:1.综合得分计算保留2位小数(百分比亦取2位小数),第3位小数4舍5入。2.采用综合评估法(Ⅱ)的技术标得分为对评标委员会成员个人评审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3.采用综合评估法(Ⅰ)的,投标人综合得分为信誉和投标报价的单项得分乘以相应的权数取值(附表6)之和。4.采用综合评估法(Ⅱ)的,投标人综合得分为技术标、信誉、投标报价的单项得分乘以相应的权数取值(附表6)之和。注:与原文有误之处以原文为准。 施工项目资格后审一览表序号投标人名称企 业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的承诺长沙市行政区域外企业入长施工登记证省外企业需提供查询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资格证书真伪的网站网址,或提供本公告发布后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原件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本公告发布后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结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岗位证书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123说明1、投标人未按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录入投标人基本信息库(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证明原件的除外),属于资格后审内容的,其资格后审不合格;2、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配备标准按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执行;3、表中所述内容有一项不合格的,其资格后审不合格,为不合格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评审;4、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采用“《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HNJS—2008)”范本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签订日期: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为实施施工,发包人已接受承包人对本项目的中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2、招标范围:包含 (具体施工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3、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及监理确认的开工报告为准 竣工日期: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4、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5、合同价款(大写): 元;(小写):元。其中(1)规费:(大写):元; (小写):元。规费中养老保险金:(大写): 元; (小写): 元。(2)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大写): 元;(小写): 元。(3)其它约定: 合同价款包括的内容和综合单价详见:(1)招标工程为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书;(2)非招标工程为经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或施工图预算书;(3)其他。6、合同文件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合同专用条款5、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及工程量清单8、工程报价(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协议书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7、发包人承诺 (1)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支付合同价款和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的全部义务。(2)发包人委托的监理人:监理人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派的现场代表)8、承包人承诺 (1)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按期、保质完成施工任务,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履行本合同的全部义务。 (2)承包人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到职时间: 。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 9、合同订立本合同订立时间:本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正本两份,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一份;副本 份,发包人 份,承包人份,监理人份,合同备案机关份,其他 份。合同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 生效。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通讯地址及收件人: 通讯地址及收件人: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传真: 传真: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号: 帐号:年 月 日年 月 日 第二部分通 用 条 款(略)采用“《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HNJS—2008)”范本通用条款 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1、工期违约:以合同约定为准;2、材料价格参照2013年《长沙建设造价》第二期发布的预算价格,没有发布材料预算价格的材料经过市场调查,协商定价;3、质量保修金为工程总造价的5%,保修金不计利息,工程相关保险由施工方自理;4、施工方应认真、仔细读图,对疑问和问题提交正式意见和意见文件,参加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会。在实施期间,应及时发现设计和现场中的问题,正式实施前7天应反馈发包人、监理人、设计人,以便及时协商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5、建设方协助施工方办理与工程相关的城管、渣土、环卫、计生、市政交通等部门的手续,费用由施工方自理。6、施工方必须服从建设方的管理及安排,并与其它专业施工单位密切配合,不得互相推诿,否则建设方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施工方负责;7、付款方式:①、工程按进度付款,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价的40%;②、项目竣工验收且项目结算书报至发包人,开始初审后,付至合同价的70%;③、项目结算已经雨花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结、付款条件符合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工程保修期满前工程款可付至结算款的90%;④、工程余款在工程保修期满并向相关管理部门办妥工程移交手续,并办理完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后一次性付清;⑤、所有工程付款不计延期支付利息;⑥、付款时,乙方提供符合建设方记账要求的税务发票。8、变更变更计价原则的约定:所有工程变更、计量和签证必须按省市、雨花区相关规定及发包人的变更管理制度执行,任何变更必须办理签证。任何违背该办法的工程变更及签证均为无效,发包人均不予认可。9、合同价款及调整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方式确定。9.1工程量按照实际发生由发包人签证确认、按实计算,工程单价、取费按照投标文件的标准执行。9.2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价格调整方式,调整原则、计算方法的约定:调整原则:按照湖南省建设厅湘建价[2008]2号文的规定执行。调整方式及计算办法:《长沙建设造价》发布的价格施工期与投标期相比:单项主要材料预算价格或市场价格涨降幅度在±5%以内,材料价差不予调整;单项主要材料预算价格或市场价格涨降幅度超过上述规定时,该单项主要材料价格应按实际市场价格超原投标期发布的价格的上述涨幅以外的部分进行调整价差。其中实际市场价格应经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以及审计等相关部门共同确认。对按上述办法调整的材料价差进入合同总价。10、工程结算审查完毕时间:施工单位提交资料后一年内。11、关键岗位人员配备须执行《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具体配备人员如下:序号姓名担任岗位职务职称备注12、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12.1.1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本工程按合同工期推迟一天交付使用,每天按工程总造价 1‰支付违约金,最多不超过总造价5%。12.1.2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本工程质量未达到发包人要求质量标准,承包人除负责返工达到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外,还应按工程总造价向发包人支付3%违约金。12.1.3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验收不合格,除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整改至合格,其间发生的维护、维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责任。12.1.4 现场管理12.1.4.1 承包人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需常驻工地管理,离开工地需向监理人和发包人请假,否则,承包人支付发包人违约金5000元/人.次.天。12.1.4.2承包人应对文明措施费进行公示,在工程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方面未满足发包人的要求,单项工程质量未达到合格验收标准,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等,承包人支付发包人违约金1万-10万元/次.处。12.1.4.3 项目经理在施工期间到岗率为100%,每缺勤1天扣承包人5000元,承包人投标承诺关键岗位人员在施工期间不能更换,若项目经理更换,则支付发包人20万元/人次,若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更换,则支付发包人10万元/人次。12.1.4.4承包人未按投标承诺的机械设备进场的或根据进度要求增加和更换设备未到场的,发包人视情况进行处罚。12.1.4.5以业主规定周期考核,连续两个周期不能满足进度要求的,发包人有权分割工程量和清退承包人。12.1.5承包人应支付发包人的违约金,在工程结算支付时扣除。 13、 工程质量检测:13.1 工程质量检测费用的约定:除通用条款14.2第(1)条由发包人承担工程质量检测费用外(发包人委托检测项目),其余由承包人承担。13.2 工程质量检测费用:工程质量检测费用的约定:由14.3.1中规定的承包人应承担试验的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价中; 13.3 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13.3.1 由承包人对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和工程试验和检验的种类、项目有: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验试验、检查、验收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所耗用的材料费)应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进行试验和检验的种类、项目有:对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重新检验、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国家技术标准规定的对比试验以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该类检查项目由发包人另行委托并承担相关费用14、竣工验收:14.1  竣工验收14.1.1 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承包人应按国家工程竣工有关规定,于竣工验收前10天,向发包人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肆份,竣工图和全部竣工资料(含签证、全部资料电子文件光盘两张)均要由发包人现场代表、监理工程师审核并签字,并有市档案馆发放的初验合格证。14.1.2承包人必须在正式竣工验收备案后两周内将合格竣工资料移交给长沙市城建档案馆,市城建档案馆收取的档案管理费由承包人支付15、计价、计量与支付15.1计价15.1.1本工程采用计价方式的约定:本工程按实结算,按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①、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单价按投标书工程量清单综合(含包干)单价,工程量按2006消耗量标准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或承包人、发包人、监理、审计局四方签证确认。对投标时含“暂定”内容的单价,施工时由发包人、承包人二方共同确定; ②设计变更、新增项目、工程量清单遗漏或只暂定价格的项目:清单中有适用单价的项目则套用原投标清单中已有的单价;如清单中无适用价格的,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按实结算。适用于2013年雨花区招标控制价标准的按2013年雨花区招标控制价标准执行,清单计价按2006《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仿古园林工程消耗量标准》,取费标准按湖南省建设厅湘建价[2009]406号《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等相关计价文件执行;人工按施工期湖南省建设厅发布市场工资单价,材料单价:按施工期《长沙建设造价》发布的预算价格执行,未发布预算价格的按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及政府投资审计专业局四方共同确定的单价为准,上述按定额结算的项目工程总价优惠7%; ③除符合政策性调价条件的人工、材料可以调价外,其他均不予调整;其中材料价差按专用条款第9条办法进行调整;含包干内容的单价不予调整; ④发包人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而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确认和计量;⑤本工程结算不含劳保金;⑥不可预见费为发包人预备金;⑦本工程竣工结算经发包人初审后报雨花区审核,结算值以 审计报告为准。结算送审金额超出审定金额15%的,超出部分的审计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15.2计量15.2.1本工程计量周期:按月计量支付16、其他约定:16.1 承包人须使用有牌照、手续齐全的运输车辆,如因承包人擅自使用无牌无证车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自负。16.2 承包人保证不拖欠民工工资。16.3 承包人在施工中的运输车辆在已建好的道路上行驶时,必须使用翻盖车辆,保证不带泥土出场,如不按要求清洗车轮造成环境污染,城管部门罚款由承包人承担。16.4 如承包人无法履行合同,发包人有权进行处理,如未满足发包人的要求时,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提出索赔。16.5 通用条款与专用条款不一致时,以专用条款为准。 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为保证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应按照有关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1 质量保修范围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其他项目。具体质量保修范围,双方约定如下:凡属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各部位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及由于承包人维修造成第三方的相关损失,均属于承包人保修责任范围;不属于承包人责任,但是经由双方协商由承包人配合施工的,承包人应配合维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2 质量保修期2.1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2.2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为:5 年;(3)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年;(4)供热、供冷系统工程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5)装饰装修工程为 2 年;(6)绿化工程: 乔木、灌木、地被植物包成活3 年;(7)景观工程: 景观构筑物保修3 年。(8)其他项目3年。3 质量保修责任3.1 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发包人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保修。3.2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3 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应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安全和质量。凡出现其质量问题,应立即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应立即实施保修。3.4 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4 质量保修费用质量保修费用及相关的损害赔偿费,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5 质量保证金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工程质量保修金按本合同价款的5%计算,金额为(大写)。质量保修金银行利息为 零 。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返还承包人。6 其他6.1 双方约定的其它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按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6.2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签署,作为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年 月 日年 月 日附件2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协议书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项目地址: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为了保证甲、乙双方合作的公平和公正,预防甲方利益受到双方经济合同之外各种不正当行为的损害,甲、乙双方经过共同协商,一致认为在双方签订的 合同/协议(以下简称主合同)约定条款的合作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以保证合作双方员工的廉洁自律,保护国家和协议双方的合法权益。据此,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协议书,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相关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得向乙方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得要求或接受乙方为其个人装修住房或为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的宴请、健身和娱乐等活动。(五)不得向乙方介绍或推荐其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参与乙方同甲方建设项目有关的经济活动。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其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装修住房或为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得以任何理由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以下相应处理;乙方获取的不正当利益应返还甲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全额赔偿甲方的损失;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乙方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家属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开支费用或发放报酬,此事一经查实,乙方应按报销或发放报酬的金额的 5 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甲方人员索贿,乙方不向甲方举报且满足其要求的,或乙方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主动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的,此事一经查实,乙方应按行贿的金额的 5 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五条 本责任协议书作为甲、乙双方主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六条 本责任协议书的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主合同结算完成、款项支付完毕时止。第七条 本责任协议书按主合同份数制作,甲、乙方按收执主合同份数收执。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日期:年 月 日日期:年 月 日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1.工程量清单说明1.1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委托的中介机构编制。1.2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1.3工程量清单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投标人不得擅自更改。投标人应该认真核对,如发现漏项、工程量有误、工程量清单所描述的工程内容项目特征相对于清单计价规范所函盖的内容有漏项或内容描述错误、分析工程计算错误引起清单工程量变化等问题,以不署名的方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专区”及时提出并附注书面理由及计算式,否则视为此工程量清单已包含清单计价规范所函盖的所有工程内容。如超过半数以上投标人对同一问题提出质疑,招标方对所提出的问题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和雨花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1.4工程量的确认,超出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部分,在合同中明确。2.投标报价说明2.1工程造价的单价和总价均以人民币表示,金额以“元”为单位。2.2投标人应对本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及补充文件等列入招标范围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2.3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Ⅰ),不设标底,但设招标控制总价、主要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措施项目清单报价、主要材料报价等招标控制价,于开标前10天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雨花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报价总价、主要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措施项目清单报价、主要材料报价等均不得高于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否则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对所公示的招标控制价有疑问的,请于公示后3天内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答疑专区”提出,如投标人对发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提出任何异议,招标人则认为所有投标人已认同发布的招标控制价。2.4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图纸、有关技术资料、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及补充文件等,按湘建价[2009]406号《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关于贯彻执行(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湘建价[2009]3号)文件中规定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根椐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确定投标报价,并承担由于投标人计算差错的责任。2.5投标人预算书中的单价在澄清时不得修正。2.6工程取费标准执行湘建价[2009]406号文件《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的规定。2.7报价依据及说明:(1)工程施工设计图纸;(2)湖南省建设厅湘建价[2009]406号《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3)2006年《湖南省建筑装修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及统一解释(4)2013 年第 2 期《长沙建设造价》发布的材料预算价,预算价格缺项材料参照市场平均价,但投标报价不能低于企业成本价。招标人提供的材料暂估价投标人不得修改。(5)人工工资执行湘建价[2012]237号文。(6)在合同工期范围内,主要材料价格遇到政策性调整时,按照湖南省建设厅湘建价[2008]2号文的规定执行。材料价格以长沙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最新发布的预算价格或市场价格为依据。(7)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的通知》(湘建建[2010]111号),投标人应当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施工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对安全文明费单独列项,单独报价,且不得低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应费率标准。2.8“规费”中由甲方代缴的工程排污费进入报价,结算时从工程款中扣除。2.9养老保险不进入工程造价。2.10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进入清单报价“其他项目清单”表中的“招标人部分”中,投标人不得优惠,否则投标报价计零分。2.11按湘建价[2007]403号文要求,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必须单独列出后汇入总报价中,且不低于规定标准。2.12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投标文件中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2.13清单综合单价包含除措施费、规费及税金外的所有费用,已含风险费用,其风险范围:一般自然灾害;清单工程量增减等因素。2.14清单综合单价按包干价的则已包含全部费用。2.15投标人均需认真进行现场踏勘,认真进行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编制,按招标图纸范围内计算的施工措施费综合包干,结算时不作调整。2.1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2.17工程预算书首页须有注册造价工程师盖执业专用章方为有效。2.18投标报价的编制按湘建价[2009]406文件规定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执行,投标书需按湘建价[2009]406文件规定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中要求提供的全部有效表格,每本商务标书中都必须装订除表-09表外的所有有效表格,另表-09(含取费费率)单独打印单独装订一份,工程量清单的表格格式参照pkpm软件报表输出菜单下提供的“2010清单投标表”格式。2.19投标预算部分采用PKPM预算软件编制,预算文件刻入光盘中(须包含PKS和TPS文件,光盘上要标注投标人名称),要求光盘中的数据与纸制商务标书中的数据一致。商务标书、工程量清单及光盘一起密封在一个文件袋中。2.20工程量清单(另册),工程数量以发布的招标控制价中清单工程量为准。2.21 商务标书中投标报价部分电子文档应和文本文档一致,如不一致,以文本文档正本为准。2.22其他说明工程结算办法见合同有关条款。2.23工程量清单(另册)第六章图纸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或雨花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hua.gov.cn/)下载。(各投标人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工程技术规范本工程在施工及竣工验收中应严格遵守国家、部颁的现行相关规程规范,主要有: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2、《建筑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3、《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30-2002)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J50204-2002)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6、《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7、《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8、适用于本工程但未列出的其他规范除上述技术规范外,若有遗缺,按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行业不全的按本地有关部门规定和标准执行。二、工程技术要求(一)设计单位: (二)技术要求:按国家、地方、行业现行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及验收。(三)质量要求:1、承包人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及技术说明进行施工,未经发包人和设计单位同意不得修改;如确因图纸设计有误或施工原因需修改时,需经过发包人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同意,由设计单位发变更通知单方可施工。2、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人、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序的施工。(四)质量标准:1、工程质量及工程验收标准,按建设部现行的有关施工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生产供货及施工,确保所供材料设备质量和性能能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承包人如有违反操作规程及粗制滥造现象,发包人有权加以制止,直至下令停止施工,其经济损失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工期不得顺延。2、质量保修: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执行。按国家有关规定,承包人在设备材料质保期内提供免费维修保养。若承包人为外地企业,在工程保修期内,经与招标人协商后,承包人必须派维修人员长驻现场,保证无偿修理完好,否则,由发包人安排维修,维修费在保修预留金中扣除。(五)技术资料:承包人在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30天内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交四套竣工资料和完整的结算资料,费用均包括在投标报价之内。向业主方提供维护人员培训服务,完工后提供一年的免费维修保养。竣工资料包括(不限于):(1)开工报告;(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3)基础工程验收记录;(4)材料出厂合格证;(5)主体结构验收记录;(6)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7)工程安装质量检验评定表;(8)主要材料检测报告;(9)主要材料实验报告;(10)外购件出厂合格证;(11)竣工报告;(12)竣工验收单;(13)竣工图;其他湖南省及长沙市规定及业主要求提供的资料。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工程招标投标文件投标人:(全称)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录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3、授权委托书4、投标承诺函5、开标一览表6、投标保证金(复印件)7、不拖欠民工工资承诺书8、劳务分包资料9、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情况10、投标单位基本情况11、投标人近3年 “类似工程”经验12、投标人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1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4、投标人企业信用情况15、投标人企业认证情况16、投标人的不良行为记录情况17、其他资料注明:1、请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的封面和内容上清楚地标明本投标人所投的标段名称,如若因投标人标记错误导致的评标失误,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投标文件的相关格式见本卷附表。 一、投标函致: 1、根据已收到的(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元(RMB¥ 元)的投标报价,其中措施费(大写)元(RMB¥ 元);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工程量清单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装修、测试,直到竣工验收,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并对上述内容完全响应。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工期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质量达到。并按令相关规定进行保修。4、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 天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6、我方将与本投标函一起,提交人民币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担保。7、招标人对材料标准如有调整或招标范围的变化,我方同意中标价格按招标人认可的材料价、范围进行调整。8、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配备的人员,我方承诺在施工过程中不更换人员,必须在现场工作;特殊情况下,报招标人批准后,方可更换和离开现场,如我方违约,则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如招标人在施工时发现我方单位有挂靠、更换人员、转包行为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投 标 人: (全称)(盖单位公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地址:开户银行电话: 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 月 日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 (全称)(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三、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 (全称)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开标时,授权委托书还需另单独准备一份开标前给监委检验。)四、投标承诺函(招标人):为了充分体现公平竞争、诚信投标行为,我单位对参与 项目的投标作出如下承诺:1 、严格遵守国家【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没有围标、串标、资质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投标文件所投入的管理、技术人员均为我公司正式在职人员;2 、提供的资质、业绩等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3、不参与不正当竞争,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评标专家以及行业监督部门行贿以谋取不正当利益;4、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约定签订合同,不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或转包;5、保证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能够按期到位,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严格按程序办理;6、主动接受行业监督部门、业主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如有违反,接受相应处罚,直至被追究法律责任。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联系电话(手机号码):年 月 日注明:开标时,还需单独准备一份开标前给监委检验。 五、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名称:招标文件编号: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保留两位小数)序号单位名称(建设单位名称)1工程名称(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2投标报价(元)投标总报价:(小写)(大写)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4工期(日历天)5保修承诺6质量等级7投标保证金8项目负责人姓名9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注册造价工程师:(盖执业专用章)日期:年 月 日注: 1、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应与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要求一致,否则按二个报价处理。2、无有效注册造价工程师盖执业专用章,报价无效,投标报价计零分。3、措施项目费与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单列。六、投标保证金附有效的投标保证金递交凭证复印件。七、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格式)致:我公司参与 投标,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长建发[2004]54号(关于印发《防止发生拖欠工程款行为联动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执行,坚决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决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投 标 人:(全称)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日八、劳务分包资料劳务分包资料中须附本公司相应劳务分包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如果本单位没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则须出具与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单位的长期有效的劳务分包协议书的复印件及该劳务公司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如果既没有本单位相应劳务分包资质又没有与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单位签定长期有效的劳务分包协议的则需承诺进行劳务分包招标。其劳务公司必须满足承包工程劳务资质要求。 九、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情况职务姓名职称执业资质证或上岗证身份证号证书名称证号专业注:项目负责人附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复印件;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复印件;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应附身份证、执业资质证或上岗证书复印件,其中安全员还需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省外企业还须附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原件。 十、投标单位基本情况(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文字或框图说明)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建造师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注:1、附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开户许可证副本复印件。长沙市外企业还须提供《长沙市入长建筑施工企业施工登记证》复印件。(二)近年财务状况表注:附二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十一、投标人近3年 “类似工程”经验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描述备注注:(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的类似项目情况。类似工程年限以工程竣工验收文件的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为准。(2)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复印件。(3)类似工程经验包括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经验。 十二、投标人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附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的复印件。 十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工程预算书首页须有注册造价工程师盖执业专用章方为有效。2、投标报价的编制按湘建价[2009]406号文件规定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执行,投标书需按湘建价[2009]406文件规定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中要求提供的全部有效表格,每本商务标书中都必须装订除表-09表外的所有有效表格,另表-09(含取费费率)单独打印单独装订一份,工程量清单的表格格式参照pkpm软件报表输出菜单下提供的“2010清单投标表”格式;。3、如果造价工程师不是注册在本施工单位的人员,附投标单位委托造价咨询机构的委托协议书,否则投标报价无效。4、投标预算部分采用PKPM软件编制,PKS和TPS文件均应刻入光盘中,要求光盘中的数据与纸制商务标书中的数据一致。商务标书、工程量清单及光盘一起密封在一个文件袋中,投标人需自行保证光盘能读出。 十四、投标人企业信用情况(文字说明、附相关文件的复印与影印件)十五、投标人企业认证情况(文字说明、附相关文件的复印与影印件)十六、投标人的不良行为记录情况(文字说明、附相关文件的复印与影印件) 十七、其他资料1、履约情况、工程质量情况、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2、与本评标办法要求相关的资料.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