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大连市农业地理信息系统数据采集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
大连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大连市农业地理信息系统数据采集项目招标公告
2013-06-21
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受大连市农村经济委员会的委托,为大连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大连市农业地理信息系统数据采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合格资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DCZ********
2.项目名称:大连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大连市农业地理信息系统数据采集项目
3.招标内容:大连市农业地理信息系统数据采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用户需求书)
注:本项目为一个整体项目,投标人须对全部品目做出投标响应并报价,不得漏项。
4. 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4.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事业法人。
4.2具有近2年(2012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注:经检察机关查询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购买招标文件:
5.1投标人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投标人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http://www.ccgp.dl.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投标人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2 通过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2013年06月21日-2013年07月05日北京时间每天8:30——16:30(节假日除外),在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付人民币5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业绩证明资料(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以上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套,到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接受资格审查(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及地点:2013年07月12日13:00-13:30时(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受理区2。
7.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13年07月12日13:30时(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受理区2。
8.开标时间与地点:2013年07月12日13:30时(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2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1楼)。
9. 联系地点、人员:
招标人:大连市农村经济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558-7-8
邮政编码:116011
电 话:(0411)********-***
传 真:(0411)********(自动)
联 系 人:尚工
开户名称: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大连沙河口支行
帐号:********9366
招标编号:DCZ
********大连市政府采购项目大连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大连市农业地理信息系统数据采集项目招 标 文 件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中国大连2013年5月 目录投标邀请函3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5投标须知前附表5投标人须知7第一部分招标项目综合说明7第二部分投标须知7第三部分招标文件14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16第三章技术要求21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23第五章评标方法35 大连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大连市农业地理信息系统数据采集项目投标邀请函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受大连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委托,对大连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大连市农业地理信息系统数据采集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前来报名参加投标。一、项目名称:大连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大连市农业地理信息系统数据采集项目二、项目编号:DCZ
********三、项目内容:大连市农业地理信息系统数据采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四、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事业法人。2. 具有近2年(2012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备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项目。五、报名要求:投标人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投标人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http://www.ccgp.dl.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投标人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通过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业绩证明资料(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原件等相关资料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到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六、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自2013年06月21日起至2013年07月05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00-5:00在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节假日休息。 七、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八、递交与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3年07月12日13:00至13:30(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二受理区(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九、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3年07月12日13:30(北京时间)。十、开标时间:2013年07月12日13:30时(北京时间);十一、开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2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十二、招标人:大连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558-7邮政编码:116021电话:0411-
********-*** 传真:0411-
********(自动)联系人:尚工开户名称: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大连沙河口支行帐号:
********9366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财务办公室:联系人:董秀贞电话:
****-********-***传真:0411-
********(自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规定1项目名称:大连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大连市农业地理信息系统数据采集项目项目地址:大连市农村经济委员会招标内容:大连市农业地理信息系统数据采集(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技术要求)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内完成服务要求内容。2招标说明会及现场踏勘时间及地址:另行通知投标文件递交至: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第2受理区),递交时间:2013年07月12日13:00至13:30(北京时间)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07月12日13: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第2开标室,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3投标货币:人民币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投标有效期:开标后90日历日6投标保证金金额:7500元人民币。6.1投标保证金采用下列形式之一种(将保证金支付证明资料密封入投标文件中,作为保证金已支付证明):6.1.1现金(注:保证金超过1万元人民币不接受现金形式的投标保证金。)6.1.2电汇(适用外地投标人); 6.1.3支票(适用本地投标人);6.1.4银行汇票(适用外地投标人);6.1.5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见附件格式,由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应自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30天止的期限内有效);6.1.6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自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30天止的期限内有效)。6.2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外地企业若要汇款,请汇至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个人名头汇款。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付款,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注: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适用于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银行预付款保函的担保;办理的详细流程请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通知公告窗口中《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8层电话:(0411)
******** 传真:(0411)
********7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8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事业法人。2. 具有近2年(2012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9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0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总合同款的50%,数据提交并核准验收合格后支付总合同款的40%,余款10%为质保金,数据正常使用一年后未发现偏差支付(无利息)。11履约担保金额:本项目不提供。12投标文件组成:(1)投标函; (2)投标报价汇总表;(3)法人授权委托书;(4)投标承诺书(项目负责人投标承诺书);(5)技术方案(6)中标后服务承诺函;(7)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a. 投标人一般情况表(见附表1)b.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等有关企业的资格证明文件;c.投标人近2年(2012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见附表2,提供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d.目前正在履行合同情况一览表(见附表3,提供合同等证明资料);e.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人员的资格和经历以及专业人员的构成并编制项目组织框图;附拟派项目负责人简介(见附表4)及拟派主要人员简介(见附表5);f.社会信誉与获奖业绩证明资料。 投标人须知第一部分招标项目综合说明1、招标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大连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大连市农业地理信息系统数据采集项目1.2项目地址:大连市农村经济委员会。1.3项目概况:大连市农业地理信息系统数据采集。1.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内完成服务要求内容。2、招标内容:大连市农业地理信息系统数据采集(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技术要求)第二部分投标须知?适用范围与定义:①本招标文件适用于大连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大连市农业地理信息系统数据采集项目招标;②“招标人”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规定的提出项目并进行招标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在本项目招标活动中特指大连市农村经济委员会;③“投标人”指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1.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事业法人。2) 具有近2年(2012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2.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总合同款的50%,数据提交并核准验收合格后支付总合同款的40%,余款10%为质保金,数据正常使用一年后未发现偏差支付(无利息)。3. 投标费用:3.1本次投标报价应为完成所有内容的投标报价。3.2中标人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投标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3.3投标人对投标方案的知识产权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投标后的一切资料知识产权不论中标与否均归招标人所有。4.技术要求:详见“第三章技术要求”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6. 投标文件的编制6.1 投标文件的编制语言投标文件、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投标有关的来往函件和文件均使用中文。6.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保证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6.3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均应包括下列内容:6.3.1 投标函1)投标人根据自身综合实力和市场价格及国家、辽宁省、大连市等有关收费标准等情况,报出本项目的投标总价,投标人对该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及修正报价。2)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3)投标人报出的总价应包括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本次投标报价应为完成所有内容的投标报价,其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分析研究所采取的各种工作和措施费用,包括人工费、设备费、软件费、试验费、技术措施费、技术服务费、伴随服务费和必不可少的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4)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附表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含在投标总价报价中。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人支付。5)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次招标的各种风险(包括漏项风险),在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价不再实行政策性调整和变动。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6)投标人认为需要包含的其它费用。6.3.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6.3.3投标承诺书包括投标企业承诺书、项目负责人投标承诺书等。投标人必须做出书面承诺,否则不得中标。 6.3.4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一般情况表(2)有关证明投标人法律地位的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等),说明投标人的注册地点和主要经营范围。(3)投标人已完成与本项目类似经历和业绩(附相应的证明文件、合同等资料)。(4)现在正在进行项目的合同履约情况。(5)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人员的资格与经历(附相应的证明文件,包括职称证书、国家注册证书、类似项目合同或图纸或获奖证书等资料)并编制项目组织框图。(6)有关证明投标人的企业信誉及获奖业绩等资料。6.3.5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要求详见“第三章技术要求”6.3.6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文件。7.投标有效期7.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7.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8.投标保证金8.1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2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的规定提交担保。8.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及期满后90日历日。8.4投标人若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供担保,须按规定进行密封及标志。8.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8.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8.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同时按有关规定处理:(1)弄虚作假或与其他投标人串通骗取中标的,事实清楚的;(2)投标截止之后至投标有效期终止期间撤回其投标文件;(3)因中标人过错被废除中标的;(4)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5)法律法规规定其它损害招标人利益的情形。8.8投标人涉嫌有违规行为,在调查处理期间该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8.9招标项目有投诉的,待投诉处理完毕后方可退还。8.10 其他事项8.10.1投标人交纳和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名称,须与投标报名和投标人的名称相一致。8.10.2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不通存通兑,投标保证金退还不计付利息。8.10.3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与退还联系方式: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
****-********。9.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9.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标文件份数。9.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商务标文件和技术标文件装订成一册或者分上下册装订,密封在一个封袋。9.3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法人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9.4 投标人如对投标文件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9.5除投标人对错误处必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10.投标文件的递交10.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10.2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规定,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10.3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11.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消11.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替代已提交的投标文件。11.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投标须知有关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否则,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无效。11.3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2. 开标程序12.1本项目招标将于前附表第2条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12.2开标前,投标人按时参加开标会议。12.3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须随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证明其身份。12.4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持有其有效授权委托书和有效个人身份证件的代表在场的情况下,招标人将于前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12.5开标时将在招标管理监督机构工作人员监督下,投标人代表共同检查投标文件,以便确定各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密封和标志。12.6 开标会议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主持,程序如下: (1)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注意事项;(2)主持人宣布参加开标会议人员组成情况;(3)主持人宣布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和《投标文件》送达情况; (4)开标机构对投标人到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进行验证,宣布验证结果;(5) 开标机构工作人员查验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6)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宣布检查结果;(7)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开启各投标人的投标函,宣读符合要求投标人名称、投标总报价、服务期限及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8)投标人代表及开标工作人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名确认;(9)开标会议结束。12.7无效投标文件(即废标)的有关规定:12.7.1 开启标书前,经确认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退回投标文件:12.7.1.1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开标会议的;12.7.1.2 投标文件未能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指定地点及指定接收人;12.7.1.3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12.7.1.4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进行密封;12.7.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12.7.2开启标书后,经评审委员会确认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无效投标文件:12.7.2.1 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或未加盖投标人法人印章,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12.7.2.2投标文件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服务期限、技术要求或其它实质性要求; 12.7.2.3投标文件正本或副本数目不足,重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及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法人印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印章(签字)、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签字)的地方没有加盖印章(签字)的。12.7.2.4 未按招标文件给定的投标函格式填写投标函内容的。12.7.2.5 资格不符合要求的。12.7.2.6 有足以影响招标公正行为的。12.7.2.7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2.7.2.8 投标人拒绝对细微偏差作出补正;投标文件中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实质性条件或存在其他重大偏差的; 12.7.2.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13. 评标13.1 评标组织13.1.1本次评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专家人数不少于评标专家总人数的2/3。本项目评标委员会专家的产生方式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评标专家产生方式的规定。13.1.2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13.2 评标原则及方法13.2.1招标文件是评标的重要依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包括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与招标文件的一致性。13.2.2评标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13.2.3对所有投标人的评标、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13.2.4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标准详见第四章。14. 定标:14.1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意见确定中标人,招标代理人形成评标报告送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发放“中标通知书”。14.2定标后,招标人应当在3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在大连市政府采购网上将会发布中标公示),并按规定退还其投标保证金。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14.3 ?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15. 合同的签订:15.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当按有关规定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等文件均为该书面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15.2.如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间内签订合同,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6.其他其他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执行。第三部分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组成:1.1投标须知1.2投标书格式等附表1.3招标过程中经核准的书面答疑文件(如果有)1.4对投标文件的要求1.5技术要求和技术规范1.6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2. 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前15天以书面(传真)的方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在接到需澄清的问题并汇总后,以书面(传真)的方式答复,招标人的答复将发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3. 招标文件的修改:3.1 在投标截止期15日前,由于各种原因,不管是招标人提出的还是答复投标人的澄清要求,招标人均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3.2 补充通知将以书面(传真)的方式发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他们起约束作用。投标人收到补充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传真)的方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经收到补充通知。3.3 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可能需要适当延长投标时间,为了给投标人合理的时间,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能充分地将补充通知也一并考虑,招标人会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技术服务合同委托人: 受托人:技 术 服 务 合 同(参考格式)委托人(全称): (简称甲方)受托人(全称):(简称乙方)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大连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大连市农业地理信息系统数据采集项目招标的技术服务工作,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 1.技术服务的目标: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大连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大连市农业地理信息系统数据采集项目工作;2.技术服务的内容: 。3.技术服务的方式:。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1.技术服务地点: 2.技术服务期限: 3.技术服务进度: 。4.技术服务质量要求: 。5.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满足委托人提出的进度要求;6.技术服务成果的提交要求:见技术要求。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1.提供技术资料: 。2.提供工作条件:由乙方自行解决。3.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合同签订后即开始电话、传真联系。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1.技术服务费总额为: 元人民币。2.技术服务费的支付方式: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数据采集服务工作完成后支付总合同款的50%,数据核准及处理完成后支付总合同款的40%,服务结束验收合格后付余款10%(无息)。 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甲方:1.保密内容: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技术资料及研究成果;2.涉密人员范围:与本项目相关人员;3.保密期限:长期;4.泄密责任: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乙方:1.保密内容:甲方提供的全部资料以及乙方提交的所有研究成果均属保密内容;2.涉密人员范围:项目负责人、主要参加人员以及报告书的审核、批准人;3.保密期限:永久;4.泄密责任:承担行政与法律责任。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3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1. 项目条件有重大变更;第七条、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项目报告;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 ;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 。5.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提交:。第八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2.;3.;4. ;5.。第九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1.由于乙方原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5‰的违约金。第十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循环经济实施方案项目的总负责人和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1.及时沟通工作进展情况;2.及时沟通双方需求变化;3.负责项目的接口及联络。甲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乙方不得变更项目总负责人。第十一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1.发生不可抗力;第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1种方式处理:1.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无第十四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协商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乙方的投标文件。第十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协商解决。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八份,其中招标人3份、中标单位3份、采购办1份、招标代理机构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七条、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年月 日合同订立地点: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 年月 日生效。委托人:(甲方公章)受 托人:(乙方公章)住所: 住 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注:该合同格式仅为主要条款、以最终双方签订合同条款为准。?第三章技术要求一、项目名称:大连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大连市农业地理信息系统数据采集项目二、项目地点:大连市农村经济委员会三、项目概况:大连市农业地理信息系统数据采集。四、投标人应满足的其他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主持类似数据采集项目的经验,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能亲自组织和开展实质性数据采集工作,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方案的编制,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相关专业及具有相关工作经验,以保证服务结果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中标人的本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组织管理完成本项目工作。中标人更换本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人员,必须征得招标人同意。否则,招标人可重新选择中标单位。五、项目概述: 大连市农业地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将全市空间地理信息数据与农业基础资源信息相结合,对全市农业基础资源进行科学管理与直观展示。系统于2010年12月立项,经过2011年、2012年两期建设,共收录全委14个业务处室、12个直属单位的78项建设内容,数据包括种植业类、果业类、畜牧业类、兽医类、农机类、农资类、农业企业类等方面,其中需要采集的点标记和面积标记总和为12056条,覆盖大连全市15个区市县,1000余乡镇,,为指导农业生产、领导决策提供重要基础依据。为保证系统提供数据准确,现决定将系统中已收录的农业资源进行现场数据采集、更新及坐标核实。六、项目具体内容:功能要求功能点要求说明数据采集信息确认确认系统中农业资源信息内容。主要包括:系统中农业资源信息的从事农业事务类型、规模、品种等信息,并全部要求逐点进行实景拍照, 位置分布对大连市农业资源的位置分布坐标,使用招标方指定的手持采集设备进行实地坐标测绘及确认;面积形状根据大连市农业资源的面积、位置分布、形状等信息对其进行实地定位、测量及图斑绘制;土样采集种植业类数据除进行位置、面积、形状采集外,还需在实地采集当地土样带回进行土壤成分化验分析;数据核准及处理PC服务器端数据核准及处理本次采集数据坐标与系统中已有数据坐标进行比对,提交比对结果,包括:差异率、具体偏差数值、并给出偏差分析报告;移动GIS应用数据处理本次采集数据应可以在已有移动版本GIS平台中正常显示、同时在移动终端建设快速采集功能;测绘技术要求1、位置分布需要进行实景取样、提供实景照片(每项不少于3张);2、定位信息需要可在大连市测绘院共享数据平台及互联网百度地图等地图服务上准确使用;3、坐标系: 要求包含大连城建坐标系、北京五四坐标系、WGS-84坐标系三套坐标系数据。4、精确度:点数据满足亚米级误差、面数据误差在1/1000以内。5、图斑绘制:采集绘制的图斑、应可与大连市测绘院共享数据平台及互联网地图服务中地图的位置、地形、地貌相吻合。土壤采样技术要求采集的土样要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①单位田块土壤状况应基本相同。土壤比较均匀时,面积可适当大些,均匀性较差的,面积要小一些。大田作物一般在 5亩至50亩之间。经济作物在1亩至10亩间。 ②每个田块要选择5-20个取样点,样点分布要均匀,切忌不能在田边、路边、沟边、粪堆旁或堆放化肥的地方取样。 ③多点混合取样采集土样要规范,各采集点土样采集方法要统一,量要一致。取样的方法,可采用对角线取样法、五点取样法、蛇形取样法、棋盘取样法等。一般每块地至少取五个样点。将各点所取土样置蛇皮袋上,压碎,充分混合均匀,依四分法(将所取土样全部集中混合均匀,平堆成正方形,依对角线分成四份,任意保留其中对角两份)弃去多余部分,拣去枯枝败叶、石砾等杂质,保留约半公斤,作为化验分析的待测样品。根据土地情况,大致可分为旱田、水田、果园三种状况,采用不同取样方式:旱田:取样深度以0-20cm为准。 1、采样时间粮食作物及蔬菜在收获后或播种前采集(上茬作物已经基本完成生育进程,下茬作物还没有施肥),一般在秋后。进行氮肥追肥推荐时,应在追肥前或作物生长的关键时期。2、采样点数量要保证足够的采样点,使之能代表采样单元的土壤特性。采样点的多少,取决于采样单元的大小、土壤肥力的一致性等,一般7-20个点为宜。3、采样路线采样时应沿着一定的线路,按照“随机”、“等量”和“多点混合”的原则进行采样。一般采用S形布点采样,能够较好地克服耕作、施肥等所造成的误差。在地形较小、地力较均匀、采样单元面积较小的情况下,也可采用梅花形布点取样,要避开路边、田埂、沟边、肥堆等特殊部位。4、采样点定位采样点采用GPS或县级土壤图定位,记录经纬度,精确到0.01″。5、采样深度采样深度一般为0-20cm,土壤硝态氮或无机氮的测定,采样深度应根据不同作物、不同生育期的主要根系分布深度来确定。6、采样方法每个采样点的取土深度及采样量应均匀一致,土样上层与下层的比例要相同。取样器应垂直于地面入土,深度相同。用取土铲取样应先铲出一个耕层断面,再平行于断面下铲取土;微量元素则需要用不锈钢取土器采样。7、样品重量一个混和土样以取土1公斤左右为宜(用于推荐施肥的0.5公斤,用于试验的2公斤),如果样品数量太多,可用四分法将多余的土壤弃去。方法是将采集的土壤样品放在盘子里或塑料布上,弄碎、混匀,铺成四方形,划对角线将土样分成四份,把对角的两份分别合并成一份,保留一份,弃去一份。如果所得的样品依然很多,可再用四分法处理,直至所需数量为止。8、样品标记采集的样品放入统一的样品袋,用铅笔写好标签,内外各具一张。七、本项目执行标注为:严格按照行业规范、标准、规程执行(投标人提供的执行标准可高于行业规范、标准)。八、采集成果最终提交纸质报告及电子版报告,报告内容应详细全面。其他: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为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封面格式:本大连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大连市农业地理信息系统数据采集项目投 标 文 件招 标 人:投标人:投标日期:年 月 日?一、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一)投标函致: 根据已收到的招标编号为的 项目招标文件,1、我单位经实地考察和研究上述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与技术要求等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投标总价 元(大写);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合同条件等承包上述项目。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期限内按照相关规范及要求进行数据采集服务,并及时向招标人提供采集成果。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需要修改)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4、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按时签订合同。全面履行合同。7、我方理解你们不保证最低投标报价的投标人中标的声明。 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 日(二)投 标 报 价 汇 总 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总价组成金额(元)合计备注附:计算过程和参考标准。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月日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 (姓名)是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参加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文件签署、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注: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或经公安部门备案的法定代表人印章,不得使用其他印章或电子制版签名。 (四)投 标 承 诺 书致::本投标人已详细阅读了 (项目名称)项目招标文件,自愿参加上述项目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1、本投标人自愿在个日历天内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项目要求完成任务,并向招标人移交成果。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大连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否则,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3、服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安排,遵守招标有关会议现场纪律。否则,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4、接受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否则,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5、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若评标过程中查出有虚假,同意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被没收投标担保,若中标之后查出有虚假,同意废除中标资格、被没收投标担保,并接受招投标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严厉处罚。6、保证投标文件不存在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也不存在恶意抬高报价行为。否则,同意接受招标人违约处罚并被没收投标担保。7、保证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并签订合同。否则,同意接受招标人违约处罚并被没收投标担保。8、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履行保修责任。否则,同意接受招标人对投标人违诺处罚并被没收履约担保。9、保证不参与陪标、围标行为。否则,同意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最严厉的处罚。10、本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限内及合同有效期内,将受招标文件的约束并履行投标文件的承诺。若有违背上述承诺问题,将自觉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的任何处罚。投 标 人(法人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五)项目负责人投标承诺书致: 我(姓名)在此郑重承诺:我是 (投标人)编制内项目负责人,近两年内没有不良记录。在(项目名称)投标中所提供的个人资格及业绩均属实,不存在其他公司借用我资格投标的现象。如我单位中标,我保证按期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该项目。如在评标、定标、公示过程中发现本人承诺有虚假问题,或被举报核实有上述违反承诺行为,或在项目过程中有违规行为;我愿意无条件地接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处罚:视情节严重,半年至二年内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工程项目,严重的吊销资格证书。 承诺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办公电话: 手机:年月日 (六)工作方案(自拟格式。)(七)中标后服务承诺函(自拟格式)(八)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一般情况表(见附表1)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等有关企业的资格证明文件;3、投标人近2年(2012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见附表2,提供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4、目前正在履行合同情况一览表(见附表3,提供合同等证明资料);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人员的资格和经历以及专业人员的构成并编制项目组织框图;附拟派项目负责人简介(见附表4)及拟派主要人员简介(见附表5);6、社会信誉与获奖业绩证明资料; 附表1: 投标人一般情况企业名称企业地址电话传真企业成立年份企业性质上级主管部门企业法人职务职称企业技术负责人职务职称企业编制人数在册人数 高级职称(其中注册人员) 中级职称(其中注册人员) 初级职称 企业资质等级及证号 证号 取得该资质等级时间证号取得该资质等级时间 证号 取得该资质等级时间 证号 取得该资质等级时间工商营业执照及营业范围注册资金附银行资信证明开户银行及帐号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号码注:1、附相应证明文件。附表2:投标人2012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及建设地点结构类型项目规模工作起始日期质量达到标准费用合作单位注:附合同为准。 附表3:目前正在履行合同情况一览表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及建设地点结构类型项目规模工作起始日期质量达到标准费用合作单位注:附合同有效页复印件等相应证明文件附表4: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简 介姓名性别年龄职称执业资格毕业院校、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项目年限已完成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主要资历、经验及担任的职务 注:1、附资格及相应证明文件(职称证、注册证、毕业证等) 2、同时填写一份工作项目负责人简介,格式同本表。附表5: 拟派主要人员简介姓名性别年龄职称执业资格毕业院校、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项目年限已完成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主要资历、经验及担任的职务 注:附资格及相应证明文件(职称证、注册证、毕业证等) 第五章评标方法一、总 则(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结合本项目特点,制定本办法。二、评标委员会(一)评标委员会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顺序。(二)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三、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有效投标人进行详细评审,能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综合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以投标总报价低者优先。2、投标人综合得分 = 价格因素平均得分与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值之和。价格因素平均得分是指:投标人报价得分投标人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注解:A、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B、投标人报价为投标函中投标总价。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值:分别计算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特定投标人非价格因素评分的汇总得分,取平均值计算出该投标人的“比较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值”。用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与“比较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值”进行比较,剔除偏离幅度等于和超过±15%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后,计算出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该投标人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值。3、评标标准:详见附表。说明:1.评委会在评审过程中,应根据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实际情况,随机抽查投标报价偏离合理范围的投标文件,如发现有围标、串标、哄抬标价等情况,将依据国家及大连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2. 打分中涉及到类似项目业绩的,需要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评标时根据需要查阅相应原件。但不保证查阅所有投标人的原件。 附表2 评分表评分因素满分分值权重说明投标报价10030%投标人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注解:1、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2、投标人报价为投标函中投标总价。项目方案说明工作方案10040%根据投标人的项目工作方案满足编制要求的程度、工作方案的完整性、科学合理性及满足本项目需求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1、优秀标准:得100-90分2、良好标准:得89-60分3、一般标准:得59-50分项目工作时间进度计划说明10020%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工作时间进度计划的安排及说明的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紧密程度及招标人服务要求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1、优秀标准:得100-90分2、良好标准:得89-60分3、一般标准:得59-50分相关服务保障措施10010%根据投标人保证本项目工作质量的服务措施,及时有效配合招标人工作的相关服务措施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1、优秀标准:得100-90分2、良好标准:得89-60分3、一般标准:得59-50分 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年1980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规定的标准收取。具体标准如下:(例如中标金额为200万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金额(万元)服务招标计取费率计算式收取金额(万元)100以下1.5%100×1.5%1.5100-5000.8%(200—100)×0.8%0.8500-10000.45%1000-50000.25%合计2.3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项目用)编号: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______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___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__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8层电话:(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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