庙头小学教学及辅助用房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庙头小学教学及辅助用房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基本信息 | |||
---|---|---|---|
项目名称 | 泾川县窑店镇庙头小学教学及辅助用房维修工程项目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1)房屋建筑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1-05-18 00: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1-05-20 18:00:00 |
采购单位 | 甘肃华尧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
1 | 泾川县窑店镇庙头小学教学及辅助用房维修工程项目001 | HYZB2021-GC20J | 工程-施工 | 516225.55(元) |
公告内容
泾川县窑店镇庙头小学教学及辅助用房维修
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泾川县窑店镇庙头小学教学及辅助用房维修工程项目已由泾教发[2021]145号文件批准建设,根据《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泾川县窑店镇学区,现委托甘肃华尧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邀请企业从限额以下甘肃省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平凉市)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竞标人,竞标人应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投标登记。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泾川县窑店镇庙头小学教学及辅助用房维修工程项目
2.建设地点及规模:
对泾川县窑店镇庙头小学院内教学及辅助用房进行维修,主要维修项目有拆除西侧教辅用房及教学楼原有木门及钢窗,更换安装防盗门及铝合金玻璃窗;对教学楼及西侧教辅用房重新进行内粉;打掉教辅用房及教学楼门口台阶并重新做砼室外台阶;更换教辅用房面椽、棱条、房瓦屋;拆除二楼幕墙,更换为铝合金单框双玻窗;修补教学楼掉瓷砖并进行真石漆外粉;更换教学楼屋面破损红机瓦,重做教学楼天沟及学生食堂屋面防水层;硬化路面662平方米;修补铁艺透视围墙;拆除原有4个砖砌大门墩,重新修建不锈钢大门一座;配套实施其他相关维修等工程。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投标报价包括所有费用)。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516225.55元(其中: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16995.49元,规费23422.12元),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4.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相关工程质量检评验收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5.招标内容: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工程施工。
6.资金来源:2021年薄改与能力提升专项资金。
7.计划工期:总工期 6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05月2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07月20日。
8.标段划分:本项目工程施工共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企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等级;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的施工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且在设备、人员、资金、社会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建造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施工员、质量员、机械员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说明: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投标人必须对本企业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肃处理。
四、招标方式
1.请于2021年05月18日00时00分至2021年05月20日18时00分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投标,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及施工方案(PDF格式加盖公章)。
2.本次竞价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3.资格审查中,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05月20日18时00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4.定标由系统根据低价中标法评标确认,中标公示期满后由招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五、相关要求
1.网上报价时限与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
2.本工程依据《工程量清单项目计量规范(2013-甘肃)》中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甘肃省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3地区基价);《甘肃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3地区基价);《甘肃省建筑抗震加固工程预算定额》(2010);《甘肃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平凉地区基价;取费按三类工程取费,材料价差按平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平凉市2021年第一期建设工程综合材料预算指导价(泾川县)及相关文件计取。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上传完整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能力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施工方案或资格要求内容上传不全者视为资格不符合要求,将按无效标处理。
4.投标人自行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本项目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六、结果公示
1.系统评定确认中标人后,招标代理公司按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1个工作日。
2.通过竞价成交的投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含有投标预算)及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不限于公告要求内容)一正二副(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光盘1份(含word格式和PDF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华尧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泾川县安定街233号),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泾川县窑店镇学区
地 址:泾川县窑店镇
联 系 人:马存福
联系电话:138*****783
代理机构:甘肃华尧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泾川县安定街233号
联 系 人:魏周梅
联系电话:182*****260
附件信息
招标
|
甘肃华尧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