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潭西路1号之一104铺招标公告[招租中]
石潭西路1号之一104铺招标公告[招租中]
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石集资竞********
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集体资产交易站受广州市白云区张村第二经济社物业管理公司的委托,定于2021年5月28日15时00分对白云区石潭西路1号之一104铺的使用权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公开明投方式 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或个人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32平方米。
2.标的物所在位置:白云区石潭西路1号之一。
3.资产使用范围:商业。租赁/承包期限:3 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止,免租期/基建期:无,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4.交易底价:每月¥2000.00元(大写:贰仟元整)该交易底价为含税价。
5.本次交易在交易底价基础上不设有保留价。
6.租金递增方式:无递增。
7.租金收取方式:按月收取。
8.交易保证金为¥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以存款或转账形式于2021 年5月18日至2021年5月26日缴纳至开户银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白云支行;账户名: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张村经济联合社;账号:****************63。保证金须在指定时间内实名达账才能有效,填写进账单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交易保证金。一份保证金只能竞得一宗交易,未能中标的竞投人所缴纳的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原额退回;若竞得人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未与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
9.合同履行保证金为¥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在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注:竞投时缴纳的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保证金收据)。
10.合同签订后3 天内缴纳合同履行保证金,拖欠租金30天后没收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违约后按每天15%计算违约金,合同期满后10天完成场地清理。
11.交易所需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自然人报名、竞投、签约不接受委托),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广州市白云区张村第二经济社物业管理公司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条件:无 。
三、竞投方式
本次项目采用方式现场举牌竞价竞投,按照价高者得且原租户优先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竞投的竞价阶梯:不低于100元。
四、中标原则
1、竞投活动开始后,由主持人主持进行举牌报价,主持人有权根据现场情况调整竞投阶梯。竞投人可跟随主持人报价举牌应价,也可以举牌同时口头报出高于主持人的报价,但不能低于主持人规定的竞投阶梯。
2、该项目有优先权人,采取以下方式确定竞得人:
当主持人以口头方式确认最高应价人后,若最高应价者不是优先权人时,主持人将询问优先权人是否接受该最高应价,并按如下方式确定竞得人:
1)如优先权人不接受,则主持人落槌确定最高应价人为竞得人。
2)如优先权人接受,且其他竞投人没有更高报价,则主持人落槌确定优先权人为竞得人。
3)如优先权人接受,但其他竞投人有更高报价,则按此方式再次咨询优先权人,依此类推,直至产生竞得人,
若无人对交易底价进行举牌应价,优先权人以交易底价行使优先权竞得标的。
特别说明:原承租人已经出具同意按时交付中标承租人的书面承诺,但租赁标的在交易完成后仍存在不能按时腾退交付意向方的风险,意向方应自行考虑交付逾期或者交付不能的风险损失,因租赁标的不能按时腾退移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中标承租人自行承担,出租方不予赔偿。
五、报名及咨询
竞投人可于2021年5月18日至2021年5月26日上午9:00至11:00 ,下午14:30至17:00 (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集体资产交易站(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石丰路1号石井街道办事处后楼5楼510室)进行竞投资格初审或咨询,初审通过后领取《缴交竞投保证金通知书》到银行缴纳该宗物业对应的竞投保证金,凭银行汇款回单和《缴交竞投保证金通知书》到出租方处开具《保证金收据》然后携带相关资料到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集体资产交易站报名。
六、报名资料
竞投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书等);
(2)交易保证金凭证(携银行存款回单到出租方处开具)及保证金承诺书。
(3)法人企业报名需携带公章。
报名人需对自己提交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果在交易过程中或交易结束后,发现报名人提交资料不实,立即撤销其竞投资格,合同已签订的,立即终止合同,不退还合同押金。
七、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八、招投标会
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1年5月28日15时00分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现场(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石丰路1号石井街道办事处后楼5楼510)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竞投人、或委托人(法人单位)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集体资产交易竞投资格确认书》。
九、竞投说明
(1)本项目的所有解释权归广州市白云区张村第二经济社物业管理公司(出租方)所有。
(2)意向竞投人需取得《集体资产交易竞投资格确认书》方可参与竞投。
(3)意向竞投人经审核后发现不符合竞投人资格标准的,但已直接将交易保证金转入指定银行账户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方需于交易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交易保证金无息退还原转入账户。
十、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广州市白云区张村第二经济社物业管理公司
联系人:张志尧联系电话:********840
交易机构名称: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集体资产交易站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石丰路1号
联系人:陈志雄联系电话:********326
监督机构名称: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道办事处经济科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前楼2楼202室
联系人:石榕榕联系电话:********380
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集体资产交易站
2021年5月17日
附件 | ||||
(1)交易方案: 交易文件.doc | ||||
(2)合同样本: 合同样本.doc | ||||
(3)交易规则: 交易规则.doc | ||||
(4)成交确认书模板: *******afa01ee7f984f4" target="_blank">成交确认书模板.doc | ||||
(5)资产的现状图: 资产的现状图.doc |
标签: 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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